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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8 15:08:24瀏覽1790|回應6|推薦9 | |
有關王金平關說被開除黨籍事件,最近馬英九還一直強調,這是大是大非問題。執政黨不能妥協,否則社會正義會崩盤。 馬英九說,「你看譯文,原本要上訴的,她(檢察官)不上訴了,這代表司法會轉彎!」(註1) 這就矛盾了。 依刑法第125條規定:「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第131條規定:「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案子本來應上訴而不上訴,承辦檢察官和教唆指示的檢察長、法務部長,都有罪。特偵組不依法對這法務部長或檢察長實施偵查起訴,特偵組也有罪。如今馬總統說,「你看譯文,原本要上訴的,她(檢察官)不上訴了,這代表司法會轉彎!」豈不是說明特偵組放水?說明特偵組也犯了刑法第125條之罪? 然而特偵組認為本案承辦檢察官、檢察長、法務部部長沒有刑責,馬總統硬說「原本要上訴的,她(檢察官)不上訴了,這代表司法會轉彎。」這到底在指責特偵組不對,還是總統本身不尊重司法判斷? 記得在2007年特別費案,馬英九市長被用貪污罪起訴,不僅國民黨對馬英九沒有停止黨權,更沒有開除黨籍。王金平的關說案,被特偵組認為僅是國會自律事項,無關刑事,整個案情會比馬市長貪污被起訴嚴重?何以馬主席必須用下指導棋,而且以罕見速度開除黨籍和通知立法院? 賴素如關說、施壓官員,叫官員到總統府來,而且賴素如本身收廠商的錢,被用貪污起訴,也才停止黨權,何以王金平必須開除黨籍?張通榮對女警咆哮,公然施壓,而不僅是關說,這也才停止黨權,而不是開除黨籍。 今看聯合報一則新聞:王金平證實:有人傳話 大陸抗議服貿逐條審(註2) 馬總統急於開除王金平黨籍,所講的大事是非,究是為了服貿協議,還是真的為司法?引人無限想像。 註1:http://tw.news.yahoo.com/馬-若妥協-社會正義崩盤-213000954.html 註2: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170501.shtml#ixzz2fDRdyiI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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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