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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說案,應由誰來認定「關說」?
2013/09/11 00:08:30瀏覽3041|回應1|推薦4

    王金平回台灣了,他對媒體說明的主要重點,是他沒有「關說」,他抨擊特偵組「違法濫權」。依照王金平的意思,他對曾勇夫或陳守煌電話只是關心或提醒,而不是關說。

    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召開記者會回應,反擊王金平。羅智強說:「民眾只要問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是關說,這不但是關說,還是個成功的關說。」

    首先,既然本案特偵組定調不是刑事案子,而是屬於立法院自律的「關說案」,那麼關說與非關說,誰來認定?

   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7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立法委員不得對司法個案進行遊說式的關說。

   是否關說,誰來認定?依同法第25條規定,是由立法院的「紀律委員會」對是否關說進行審議。而依同法第26條規定,被移付懲戒之立法委員得提出說明。紀律委員會委員對關係其個人本身之懲戒案,應自行迴避。

   至於怎麼懲戒?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審議懲戒案,得按情節輕重提報院會決定為下列之處分:一、口頭道歉。二、書面道歉。三、停止出席院會四次至八次。四、經出席院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得予停權三個月至半年。」

    所以是否關說,依法是由立法院的紀律委員會來決定,而不是由馬總統決定或總統府的羅副秘書長決定。總統府和立法院是互相不隸屬的機關,以媒體隔空叫陣,是破壞法制,侵犯政府另一個機關的職權。如同全國都知道馬面殺害連勝文,但馬面是否殺人,應由法官來決定,而不是由人民來公審,來決定馬面是否故意殺人、傷害致重傷?或應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幾年有期徒刑一樣。

    一向主張「依法行政」的馬總統,竟然以總統之尊干預立法權的行使,說「這不是關說,什麼才是關說」?這是錯亂法制的。如果馬主席真介意從政黨員的操守,應在中常會提案要黨籍立委在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動員、審議、辯論,而不是以總統身分對全國民眾開記者招待會發言,定調一個國會議長關說。

    這定調本身,是否就是總統對立法院紀律委員會的「關說」?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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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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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2 22:21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ART_ID=476101

關說?關心? 傻傻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