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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9 20:01:24瀏覽1351|回應5|推薦8 | |
翩翩花蝶入雲天,欲與飛鷹共鬥妍。 彩翼飄飄難自主,迢迢纖手一線牽。 ----風箏 一位城邦網友看了我對反貪腐運動的幾篇文章,用悄悄話在留言版上問:「難道這次的九一六和圍城運動,尋不出一絲真理?」 怎麼來評論這次的反貪腐運動呢? 本來不想浪費時間說這些了,人生時間寶貴。愛的反面是「冷漠」,而不是「恨」。對沒有價值的東西,應加以「忽視」,而不是「批評」。然而反貪腐運動,不識大體,連國家的生日慶典都要「天下圍攻」,把「倒扁」變成「倒國家」,還偽裝是「公民的自覺運動」,倒不能不令人感到悲哀。做為公民,有需要來表示一下看法。 做為國家的公民,對於真正的公民運動,是應加以支持,而不應加以排斥的。如果反貪腐運動是一項真正的公民自覺運動,我也會參與。為什麼呢? 民國初年的五四運動,本來是反對媚外官員的政治運動,因為它是純公民自覺運動,所以深化演變成著名的文化啟蒙運動。五四運動在中國的公民自覺運動史上,有一定的地位。台灣真正的公民運動,如果深化成為一種政治、社會、文化的反省運動,一定會對國家、社會有向上提昇的效果。 然而如果反貪腐運動,它不是一個真正的公民自覺運動,而只是一個偽裝的公民自覺運動。而在偽裝背後的真正力量,又不願為反貪腐運動的社會成本負責,那麼它是一個不誠實而又有危險的運動,是一個沒有人負責任的運動,是一個不值得鼓勵的運動。一個不誠實的運動,怎麼值得支持? 陣容龐大,聲勢浩大的群眾運動,往往令人動容,甚至熱血沸騰。在集體的獻身中,不會有人懷疑錯誤,不會有人真正地反省真理。 反貪腐運動是各方面因素聚合的結果,到圍城行動是能量的最高峰。反貪腐運動是先有阿扁欠缺溫厚、胸襟狹隘、不似人君的反覆性格,有瑕疵的第一家庭的品德,以及幾件執政用人不當的例子授人以柄,再加上泛藍媒體逾越媒體專業範圍的煽動、綠營失意政客尋找舞台的結集、泛藍陣營完全的配合演出,傳播行銷高手的技術支援,反扁特定人士的財務私下支持等因素因緣合和的結果。它的演出以公民自覺運動的浪漫大旗來號召,令無數的熱情公民瘋狂參與,終而成行開花。 為什說反貪腐運動,不是一個公民自覺運動? 首先,一個公民自覺運動,無須依賴政黨的力量,而且必須與政黨保持距離,如果依賴特定政黨力量,它就不會朝向為公民的真正利益發展。它的最後,只是為特定的政黨服務,由特定的政黨收割利益,不僅無法深化發展成為社會向上運動,而且公民將成為政治鬥爭的棋子,真正的社會負面傷害,無人負責。 依 「國民黨高層昨日澄清,黨主席馬英九與倒扁總指揮施明德,在九九靜坐前的確會晤兩次,一次在媒體人邱復生家中,一次則在施明德家,但九日靜坐後即因身分敏感不再碰面。據轉述,施明德當面告訴馬英九,應開始思考後扁時代政局,這是在野黨不能迴避的責任。」(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916/4/445q.html) 施明德在運動前先與反對黨主席及媒體大亨晤談,這會是公民自覺運動嗎?在反貪腐之前,馬主席不是在各報以大幅廣告配合喊話嗎?我們看,當施明德一再誓言「不是阿扁下台,就是我倒」,「即使到最後只剩我一個人在火車站靜坐,我還是要堅持下去。」然而當他批評到馬英九應為許財利負責,馬上面臨排山倒海的壓力。只經過一天,就改口為:「只要罷免案成立,紅衫軍即退場」。這樣反反覆覆的總指揮,怎麼領導人民「反貪腐」?難道許財利沒有貪腐? 當單純的 其次是,一個自覺的公民運動,它的決策人員是民主的、由下而上產生的,不是寡占的。十幾年前的「野百合運動」,它的決策人員,都是廣場學生選出來的,即使到最後的退場,也是由廣場的所有學生依民主方式選出代表決議完成而退出的,而不是由一、二人決定的。 然而這次的反貪腐運動的決策人員,是莫名其妙產生的。當施明德說:「罷工與否,由我決定。」這句話令人不寒而慄,與希特勒的口吻沒有兩樣。台灣罷工每天要損失三百億元,竟然不是由政黨領袖決定,而是由一個沒有職業的流浪漢決定,這不是很荒謬嗎?由政黨領導的群眾運動,政黨為了選票,會有負責任的決策;決策錯誤,政黨就失去人民的支持。然而一個流浪漢領導的群眾運動,所導致的社會成本和價值的扭曲,誰來負責呢?警察劉天下的累死,警察人員和社會的過度動員,國外把台灣列為觀光的危險地區,社會的加重對立,對司法不信任,這些有形和無形的損失誰來負責?一個偽裝的公民運動,它的危險性在這裏。我們寧可由可以負得起責任的政黨來領導一個運動,而不要偽裝的公民運動,到最後施明德有什麼能力和信用來負責任? 再者,在民主法治的社會,一個自覺的公民運動,要求不守法的官員下台,自己本身就要先守法。當反貪腐總部只申請靜坐,卻用幾百公尺都可以聽得到聲音的音響大聲喧嘩,怎麼叫人相信這是值得支持的「公民運動」?當申請在中正紀念堂靜坐,卻要準備二○○個耳塞,使在國家圖書館讀書的公民塞住耳朵,這是何等的特權?這和他們所要求有特權應下台的官員有什麼兩樣?當選立委選不上,選市長只有八千票,這樣被人民用制度淘汰的施明德,卻可以罵民選選上的縣長「放肆」,當自己沒有申請集會遊行,卻集結遊覽車到各縣市「示威」、「嗆聲」,這是何等的狂妄?這與他們所指責的對象的狂妄,又相差多少?。 一個公民自覺運動,它的退場機制,竟然是由一個人或少數人決定;一個公民自覺運動,竟然只有一個議題,一個口號,沒有其他文化、社會、制度上的反省,這是怎麼樣的「公民自覺運動」啊!比起由學生主導十幾年前的「野百合運動」和八、九十年前的「五四運動」,真是越來越退步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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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