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獸國》有一個值得一提的,就是書中有些文字和兒童的特殊經驗有關。像野獸對馬克斯說:「我們好愛你,我們要把你吃掉!」
這個看似矛盾,又效果十足的對話,其實和桑達克的童年經驗有關。桑達克回憶小時候,他最恨的一件事,就是他們家經常有三姑六婆來玩,這些姑婆總會捏著他的臉頰說:「啊,我好愛你,我要把你吃掉!」
在我們的文化傳統裡,有沒有類似的東西?有,通常是發生在小孩過週歲的時候,家裡來了客人慶祝,一堆女生就圍上去,捏著嬰兒的手、腳、臉,大叫:「好肥啊!」、「好嫩啊!」、「好想咬一口啊!」之類的話。這時候嬰兒有個問題,他剛生出來不久,他並不知道「人已經不吃人」了,結果大家又笑又跳,他嚇得半死,搞不好童年的陰影就在這時候建立了。
還有一種最常常發生的狀況,就是很多人到別人家作客,看到人家的小孩漂亮可愛,不只會不自覺的去捏小孩的臉,還常說:「妹妹這麼可愛,給我帶回去做女兒好啦!」家裡的大人也會附和說:「好啊,給你帶回去做女兒吧!」大人在開玩笑,不知道小孩嚇得半死,以為真的會被帶走,會被拋棄。有的大人每次去人家家裡,每次說同樣的話,小孩每次都躲起來不敢出來,大人還不知道,還要硬把小孩叫出來折磨一番。
其實很多兒童文學傑作,都會應用一些兒童式經驗邏輯,或是兒童式語言的特性,來增加作品的趣味度。《愛麗絲夢遊仙境》、《小熊維尼》都有很出色的使用。但是,在應用到兒童式語言時,要注意不要流於牙牙學語,變成裝幼稚。
很多兒童文學的作品,就犯了「裝幼稚」的毛病,過度使用啊、呀、喲、囉……一些語尾助詞,以為這樣很可愛。有的也會使用兒語,比如「好棒」不寫「好棒」,要寫「好棒棒」。其實這樣可愛度並沒有增加,只是加大幼稚度。
為什麼會這樣?多半是多於我們對孩子成長的誤會。一般孩子在兩歲半以前,還聽不懂人話,不明白語言的意思,他判斷人家的情緒高低,是靠人家說話時聲音的高低。所以我們跟嬰兒講話,為了討他開心,就自然拉高音調,拉長語尾的音來幫助嬰兒反應。這有點像訓練狗,你要讚美狗好乖,一定要把說話的音調拉高,否則狗聽不懂你在稱讚牠。但是,當孩子進入語言的世界,開始不斷說話,我們就不必用不正常的音調來對他說話,他可以從正常的說話方式就明白語言的意思。只是孩子已經斷奶了,但大人還沒斷,繼續供奶給他,他因為有殘存的記憶,知道我們在討好他,所以他也會善良的反應,結果我們就誤會,以為這樣有效。而在孩子和我們配合的同時,也打心眼裡瞧不起我們。只是他不懂得說出來而已。
同樣的,我們為孩子畫的書,圖畫不應該做成像小孩畫的。孩子眼中所看到,跟他手裡能表達的是不大一致,他還沒有學會各種美術技巧,不懂光影、透視,所以描繪不出他演中所見的世界。孩子的畫可能會有好玩的觀點,我們可以加以消化、運用,但不能照著孩子的畫,畫給孩子看。童趣不是一味模仿兒童就會得到。少年小說不是少年寫的,兒童書也不是兒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