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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明出處‧抄襲或自我抄襲釋義:若林市長對其所援用他人發表文章資料已註明出處,即無構成抄襲可能。(上)
2022/07/09 14:54:44瀏覽440|回應0|推薦27

自由廣場》註明出處‧抄襲或自我抄襲

2022/07/09 05:30

◎ 莊宇森

 

 

 

 

 

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彙編的《學術倫理領域辭典》,關於「抄襲」(plagiarism)的釋義係指:

一、指援用他人的文字、構想、研究過程、發現或著作,而未適當註明出處以承認其原創。

 

二、指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

 

以上參見臺灣研究誠信守則起草委員會(二○二○),〈臺灣研究誠信守則〉,台灣聯合大學系統;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二○一七,五月卅一日)。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52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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