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22/07/09 13:25:40瀏覽439|回應0|推薦24 | |
第二是作者和著作財產權人是可分開的,可分屬不同個人或單位。竹科管理局主張對相同內容的研究計畫報告有著作財產權,而中華大學、指導教授和林市長都沒有反對或相反的主張,故著作財產權歸屬的糾紛目前並不存在。林市長為該碩士論文的作者是客觀的事實。至於學位論文之後是否會轉成智慧財產權,只要論文作者同意或沒有反對,也不會是爭議。事實上,許多碩博士論文的內容會被學校拿去申請專利,也不影響學生們取得學位的正當性。
最後,筆者建議王議員儘速撤回相關的告訴,並請認真理解著作權制度,且不要濫用司法資源。
(作者為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副教授)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527506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