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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著作權噁心蟑螂! 王媽媽沒搞懂著作權,作者和著作財產權人是可分開的,可分屬不同個人或單位。(下)
2022/07/09 13:25:40瀏覽410|回應0|推薦24

 

 

 

 

 

第二是作者和著作財產權人是可分開的,可分屬不同個人或單位竹科管理局主張對相同內容的研究計畫報告有著作財產權,而中華大學、指導教授和林市長都沒有反對或相反的主張,故著作財產權歸屬的糾紛目前並不存在市長為該碩士論文的作者是客觀的事實。學位論文之後是否會轉成智慧財產權,只要論文作者同意或沒有反對,也不會是爭議。實上,許多碩博士論文的內容會被學校拿去申請專利,也不影響學生們取得學位的正當性

 

最後,筆者建議王議員儘速撤回相關的告訴,並請認真理解著作權制度,且不要濫用司法資源。

 

(作者為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副教授)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52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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