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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著作權噁心蟑螂! 王媽媽沒搞懂著作權,著作權法刑事案件的合法告訴人是著作財產權人或專屬被授權人。(上)
2022/07/09 12:08:02瀏覽450|回應0|推薦25

自由廣場》王鴻薇沒搞懂著作權

2022/07/09 05:30

◎ 陳秉訓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到台北地檢署告發林智堅市長及其中華大學指導教授違反著作權法,並想加告佔用剽竊國家財產罪對此,筆者必須要提醒王議員對於著作權理解的錯誤。

 

首先是著作權法刑事案件的合法告訴人是著作財產權人或專屬被授權人很明顯王議員不是二者之任一位所謂告發行為到最後可能就是王議員觸犯誣告罪之關鍵證據,且造成王議員被視為「類著作權蟑螂」。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52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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