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11/19 23:35:44瀏覽396|回應1|推薦2 | |
文創產業 一定需要運用到科技嗎? 2011/11/19 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將轉任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委,藝文界人士普遍認為,以他教育部長的經歷和科學的背景,有利推展文化薪傳及文化創意產業。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因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經費爭議,請辭獲准,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宣布主委一職將由曾志朗轉任。 對這項新人事,明華園總團長陳勝福表示,文化薪傳與教育養成有密切關係,以曾志朗曾擔任過教育部長的經歷看來,十分適合文建會主委這個職位。曾志朗在任內勇於負責,態度積極,令人印象深刻。 陳勝福同時讚揚曾志朗是「上馬打仗,下馬寫文章」的人才,是適任文建會主委的人選。他也期盼,在曾志朗的帶領下,結合政府、民間和全國藝文界的力量,順利推展未來文化部浩大的工程。 表演藝術評論家鴻鴻是當初大力批評「夢想家」的藝文界人士之一,他表示,曾志朗是有為有守的政務官,他個人相當欣賞,也樂見其成。但鴻鴻認為,任何人接掌文建會,都應該先聆聽藝文界的聲音。 至於文化部預定明年成立,鴻鴻希望,新任文建會主委會能檢討以往不當政策,而不是執行現在文建會的業務,尤其需要當機立斷,解決多年積習。 引用文章張大春:台灣文創產業來自一群寄生蟲 2010/11/17
參考 引用文章數位內容在台灣有貪腐? 2010/4/28 引用文章台灣人自己要爭氣!! (政府嘴巴說想數位內容產業國際化? 但國內市場守不住?) 20080619 報載 劉兆玄領軍 推動文創產業 行政院昨(4)日成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小組副召集人、文建會主委黃碧端說,政府將選出旗艦計畫集中全力推動,初步考慮有六個,包括設計、數位、影視、流行音樂、工藝和故宮的文創育成。數位內容首度納入文創產業範圍。... 數位內容首度納入文創產業範圍。... 數位內容產業,是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資策會)長期輔導及推動的產業,台灣數位內容產業現在走入國際市場了嗎?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及資策會輔導的那一家企業,走入國際市場了? 政府又將成立類似資策會的組織,專職推動文化創意產業。 *********** 張大春:台灣文創產業來自一群寄生蟲 張大春:狗屁的文化創意產業 PO文回應淡大生 張大春在個人部落格貼出「答大學生──關於狗屁的文化創意產業」一文,以「詐騙集團」、「惡性腫瘤」比喻他根本不承認存在的「文創產業」,他指出:「文創產業的來歷是一群寄生蟲般的人物……他們的興趣和職責就是媒合政商資源,看起來充其量不過就是一種兼領經紀人和營銷者身分的幫閒份子。」 這篇文章的源由來自一名自稱淡江大學學生的留言,這位學生表示校內開設「文化創意產業學分學程」,來自業界的老師,卻藉課堂為自己事業宣傳,因此質疑學界是否該應業界需要而改變學術方向。這位學生也轉貼在淡大任教的台灣文創公司董事總經理陳甫彥的演講文連結,希望張大春為他解釋這篇他「聽不懂的演講」。 張大春的答覆火力全開。他表示,有一群沒有創作與研究能力的人,闖入出版、表演等傳統領域,虛構出「文化創意產業」一詞。「創作者拉不下臉來談生意,就需要他們。他們生意談大了,就回過頭來指導創作者。創作者要是沒出息一點,就等著被這種人掌控、消費或淘汰。」而淡大設立的這種學程是「建築在臺灣集體幻覺上的一個單位」。他力勸大學生「不要浪費生命,趕快遠離這個學程。」 張大春昨天接受採訪時表示,他不否認文化界應該要有好的出版業、優良的影視、健全的經紀人制度、充分的技術資源,但作家跟音樂家、舞蹈家跟畫家等跨界合作早已不知進行多少年,現在卻發明出「文化創意產業」一詞,名為鼓勵,其實卻是一個政府補助的名目。 張大春說:「這個名詞是空泛的,就像『創意總監』這個詞也是空的一樣,我只是指出國王的新衣,以及台灣社會的虛幻與百無聊賴。」 他認為文創產業是個空泛的名詞,更對於文創產業進入學院成了一門學程,直言是「學院的墮落,低級得要死」。 他表示,一門學術必須在教育系統經過長時間的累積才足以形成,但有的大學卻趕時髦,跟著語詞起舞,疊床架屋地搞出一套學院論述,「就像老鼠會一樣,不瞭解的人被騙進來,然後就繼續騙人,發展出一套論述,非常離譜。」 答大學生────關於狗屁的文化創意產業 網友大學生私人留言,公開作答: 您好,我是一名大學生,請問依您看來,「學界」有沒有義務因應「業界」的需要而改變學習課程的內容,甚或大到學術方向? 這麼問,是因為有不少業界人士跑到學界來(是誤人子弟?還是傳授經驗?),業界或許有一些值得學習的實際經驗,但那常跟理論搭不上邊,畢竟不管有沒有學術背景都可以進入業界。例如:本校文學院開了一系列「創意產業學程」,(http://gogo.tku.edu.tw/cci/index.html),裡面來自業界的老師,常常利用上課或作業來為自己的事業宣傳;另一方面,又可以在外的工作經歷上大膽地寫「大學教授」,儘管這些來自業界的教授參差不齊。 像這是一篇任教於淡江大學的業界人士的演講,(http://blog.yam.com/oakacorn/article/27775632),我完全聽不懂他在講什麼。基本上,我也聽不懂他上課在上什麼。請問能為我解釋他的意思嗎? 答曰:光是看到貴校「文創產業中心」的「五大主修領域」裡有「創意漢學」,我就想向你致哀了。除了向你致哀,我還能作甚麼呢? 我仔細觀看並分析了貴校設立文創中心的一切說明和宣傳網頁(也建議我部落格的瀏覽客人都去看一眼),發現這這個中心就是建築在臺灣集體幻覺上的一個單位。這不只是貴校的問題,而要從整體臺灣的社會去理解。 我是一個寫作的人,我根本不承認有文創這回事,就好像我是一個正常的細胞,我不承認惡性腫瘤是我的一部份一樣。 文創產業的來歷是一群寄生蟲般的人物,在既沒有創作能力、也沒有研究能力的前提之下,逞其虛矯夸飾的浮詞,闖入原本的出版、表演、戲劇、影視、廣告、藝術展覽和交易等等傳統領域。進入了這些行業之後,他們與上述各領域的專業技術、教養和知識亦無關,他們的興趣和職責就是媒合政商資源,看起來充其量不過就是一種兼領經紀人和營銷者身份的幫閒份子。創作者拉不下臉來談生意,就需要他們。他們生意談大了,就回過頭來指導創作者。創作者要是沒出息一點,就等著被這種人掌控、消費或淘汰;創作者要是不要臉一點,就自己出面說:「我也是搞文創產業的!」可是憑藉著在業內幫閒的資歷,他們可以演講、寫專欄、出書,成為意見領袖,還彼此串合,虛構出「文化創意產業」這樣的語詞。還反過頭來告訴創作者:你們所幹的活兒,其實是我這個產業的一個環節、一個零件、一個「區塊」。 你也許還想問:文創的內容是甚麼?答案可以像這些寄生蟲一樣多變──他們自己反正也是騎驢找馬,連哄帶騙不需要準主意,條列整齊的綱領從1到9、從A到Z,拐人相信它有一套正式的演繹或分析架構就好,他們最高明的技倆就是把一堆行政、管理、財經、統計等科目中可以用常識化語言描述出來的訊息整編成一套冠以「產業」之名的雞零狗碎,摸著石頭過河。 詐騙集團要鍛鍊到極高明的境界,才能夠立足為文創產業;加入他們成為追隨者、學習者則只要夠愚蠢就行了。 親愛的大學生:從你的信裡我會看到良知與品行,如果你不希望浪費時間、浪費生命、浪費智能,建議你遠離這一套課程,因為共犯結構就是這樣的一種東西,正常細胞會死去,而惡性腫瘤一如蒙德羅梭的短篇經典所形容的那樣:「當他剛剛醒來時,恐龍還在那裡。」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