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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社論: 前瞻興利 提升金融競爭力
2011/01/03 08:58:50瀏覽416|回應0|推薦0

參考文章【經濟日報 社論 鼓吹 三次金改】 誰的黃金十年大計?

被政府養肥了!? 台灣人民已離不開它!?

前瞻興利 提升金融競爭力 
【經濟日報╱社論】 2011.01.03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070582.shtml
 
民國100年,對金融業而言是個難得的榮景。在經濟成長、兩岸開放的大環境下,去年銀行獲利、台股表現均傳佳績,此刻的金融業正蓄勢待發,亟需政府以前瞻的興利作為,為金融產業的發展推一把。

台灣金融體系歷經新銀行、金控等兩大開放,擴大民營金融機構參與市場的空間,也注入新活力。不過,此一自由開放的主軸近年陷入停頓。在避免「圖利財團」心態下,民營化的興利效果被忽視,立法院只要碰到釋股案一律反對,支持者反而被貼上挺財團的標籤。

另一方面,二次金改弊案的陰影不散,司法機關、監察院一連串的約談行動,讓公務員飽受壓力,態度、行為也愈趨保守;金融海嘯後,歐美監理從嚴,也讓台灣更加信守「防弊」的監理策略,漠視歐美是開放過頭須踩剎車、台灣卻是還沒開放就緊縮的事實。久而久之,台灣金融監理重「防弊」輕「興利」,監理官跟業者的關係日趨緊張,彼此缺乏互動、互信,金融產業焉有未來可言?

事實上,就在民國99年的最後一天,金管會一口氣處分了18家業者。金管會決定處分,一定有憑有據,但部分遭處分的行為是電話行銷未告知服務電話等細節,儘管意在警告「勿以惡小而為之」,卻仍不免令人對金管會有「殺雞用牛刀」之嘆。業者違規當然要處分,但單靠抓錯處罰,無法讓金融業競爭力更提升;尤其台灣金融法令多如牛毛,行政命令、解釋滿天飛,一個不小心踩到紅線,接著就是糾正、記點、罰緩、暫停業務等種種處分伺候。金管會去年的罰款收入預算是1.6億元,10月就達標,顯現金管會的除弊績效。但是,對照近年金融保險業產值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率一路下滑,去年還可能創下歷年最低,顯示金融保險業的成長不如GDP,金管會的績效就是嚴重的赤字了。

因此,我們期望金管會等金融產業政策的主管機關,自民國100年起,要以做大金融市場的「興利」為念,至少先讓金融保險業占GDP的比率止跌回升;而且,今年也在三方面提供了有利政府興利的契機。第一是金融業獲利增加,讓金融業有能力進行業務創新及拓展。去年本國銀行前11月的稅前盈餘已逾1,700億元,創歷史新高,資產報酬率(ROA)也提高到六年來最高的0.5%,儘管是升息等政策因素使然,但金融業獲利確實增加了。第二是金融業經過政府長達十年的打銷呆帳行動,逾放比率已降至歷年最低水準,整體體質改善,使其發展無後顧之憂。第三是行政院組織調整,金管會將從獨立機關轉為首長制部會,再無自外於金融產業發展政策的模糊空間,這對擁有更大產業政策制定權的金管會而言既是權利,更是無可懈怠的義務。

金管會可以興利之處,真的是太多了;像是重啟停頓多時的民營化,其固然涉及財政部的公股釋出決策,但面對金融體系裡有半數的金融機構是低效率的公股行庫,金管會豈能坐視?自當依有利台灣整體金融業發展的需要提出政策,再由行政院協調決定;再如各項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稅的議題,金管會也應一本各個市場的特性及其應有的交易成本,提出政策調整建議,而非被動回應市場需要;此外,兩岸金融往來的逐步正常化,去年已有初步的成果,儘管它是兩岸政策下的一環,但金融監理的專業與繁複,更需要金管會「不怕麻煩」的興利心態再接再厲。

迎接新的100年,政府要做的是走在業者前面,提出興利的金融產業政策,釋放台灣金融產業的發展能量,進而展現更大的爆發力。

(系列五之三)

【2011/01/03 經濟日報】
 ******

 

請參考文章二次金改弊案 「動新聞」羶色腥翻版! 政府無法可管? 官員皮球互推?  2010/4/2

【經濟日報 社論 鼓吹 三次金改】 誰的黃金十年大計?

看看政府高官...
再看看中央的國家政策的產生方式及各式各樣的決策委員會,是不是有大財團的影子呢?

在看聯合報 的投資者及股東們,是不是也有大財團的影子呢?
經濟日報 社論 長期被本人批評社論內容,沒有道理嗎?

參考 二次金改弊案 「動新聞」羶色腥翻版! 政府無法可管? 官員皮球互推?
http://blog.udn.com/glee/3906412

被批「財團的金管會」,如今對二次金改弊案做了甚麼?
其實人民看不到 "他們"做了甚麼?
反而只見 金管會主委陳沖  升官 至行政院副院長....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8.29  金融業也需要黃金十年大計 ...
"根據金管會資料,公股金融機構的資產規模在整個金融體系的比重仍高達50%以上,由於政府相對於民間是缺乏效率跟創新的,如此高的公股結構對一個發展中的市場實非長久之計。"...

不知 經濟日報 社論 鼓吹的 金融業三次金改,是誰的黃金十年大計?
經濟日報 社論 長期被本人批評社論內容,沒有道理嗎?

經濟日報 社論 知道 台灣金融業的金控公司,長期賺錢不用繳稅,甚至退稅嗎? 經濟日報 社論等他們,會不知道嗎? 真不清楚 經濟日報 社論被誰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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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也需要黃金十年大計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8.29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815152.shtml
 
馬政府喊出黃金十年,並推出綠能產業等十大招商主軸,啟動招商計畫。但令金融業失望的是,在政府首長迄今提及的黃金十年方向中,遍尋不到台灣金融產業發展政策的影子。做為金融業主管機關的金管會雖然宣示將配合黃金十年,將金融業資金引導到公共建設,但就一個產業發展而言,需要的不是這種消極的配合,而是更積極的革新政策。

金融改革是持續性工作,隨著不同階段的市場發展需要,改革重點也會不同。如20021年推出258計畫,期望二年內清理金融體系的壞帳,將逾放比率降為5%、資本適足率提高為8%,成就了「一次金改」;接續推出但引發爭議的「二次金改」,則是推動金融機構的大型化國際競爭力。這幾年,台灣金融業最大的經營困境已轉為兩岸市場管制。因此,馬政府推動兩岸簽訂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打開了大陸市場這扇門,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則幫台資金融業爭取了相對有利的登陸條件,為台灣金融市場的發展立下重要里程碑。如今,在突破兩岸金融市場障礙後,金融業的下一個發展方向,更需要政府籌劃藍圖

對於金融業未來十年的發展願景,先不要談遠大的金融中心目標,眼下最根本的金融體系結構性問題,就是政府應解決、也有能力解決的大事。根據金管會資料,公股金融機構的資產規模在整個金融體系的比重仍高達50%以上,由於政府相對於民間是缺乏效率創新的,如此高的公股結構對一個發展中的市場實非長久之計

尤其,公股金融機構的經營經常受制於行政、立法部門,僅僅是要辦理現金增資以拓展大陸市場國庫就沒錢參與增資,其他籌資方式成本又高,如何與人競爭?

包括金管會、財政部在內,都知道金融業需要整併,以重組台灣金融體系的結構,卻至今沒有端出具體的政策。金管會寄望公股金融機構扮演金融整併的領頭羊,但其大股東財政部似乎有不同的想法,例如擔心公股股權被稀釋,對公股銀行的現金增資顯得猶豫。扁政府推動的「二次金改」,其鼓勵整併的方向是正確的,但方法是錯誤的,加以當權者包藏禍心,引發併購爭議與醜聞,讓整個改革變了調,改革不能因此停頓

馬政府上任後,正面迎戰在野黨的反對,勇敢帶領民眾走向兩岸開放之路,讓台灣不被邊緣化;但在金融改革這條路上,卻遲遲無法擺脫「阿扁魔咒」,不但忌談公股金融機構的整併,甚至連釋出公股都小心翼翼。但最令人質疑、也最不應該的是,「二次金改疑雲」恐怕只是當權者意欲繼續掌握金脈資源的障眼法若是如此,那麼台灣金融產業再多個十年,也難有黃金年代。

台灣金融機構最大的問題之一家數多規模有限,金融體系必須再次的重整,調整體質後,才能再創金融活力,走向國際。隨著大陸市場崛起,以及大量台商在大陸投資等兩岸之間的特殊淵源,台灣金融業邁向國際,少不了兩岸三地這塊市場者;現今因處於兩岸金融市場開放的初期,業務開放的幅度及業者經營的深度都有限,短期內效益尚難呈現;但隨著ECFA的推展及可預見的進一步擴大開放,要讓台灣金融業真正做到「結合兩岸、立足台灣、放眼天下」,「規模」的意義將愈來愈重要。

金融是產業的血液,產業要發展,需要金融的支援,金融更要跟隨產業壯大,才能提供足夠的金融服務。創造台灣未來黃金十年,更需要有堅實的金融業做後盾,如何許台灣金融產業一個黃金十年,政府是責無旁貸

【2010/08/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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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

【財團當家】的 三次金改 及 產業創新條例?

 

引用文章二次金改弊案 「動新聞」羶色腥翻版! 政府無法可管? 官員皮球互推?

報載
等到最終判才處理? 邱毅:金管會關門算了  聯合晚報  2010.04.0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511326.shtml
 
二次金改弊案至今,多位相關當事人遭起訴或調查,但當初金控合併案無一受影響,立委邱毅提出「二次金改善後特別條例草案」,主張金管會可以要求回復原狀。邱毅今天表示,金管會的作為等於沒有作,又不支持此法,如果要等到最終判才處理,根本是掩耳盜鈴,「金管會乾脆關門算了」「根本是財團的金管會」。

他主張,司法判決前做二件事,第一,像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應該變成通案;第二、可將不法股權暫時凍結權利,例如表決權,甚至像目前政府要求登陸金融機構必須符合健康寶寶,就可以限制,否則第二代第三代看起來很健康,實則當初被敵意併購的負責人已經不見了,何時才有公道

金管會主委陳沖仍認為要回到憲政體制來談,「有些手段超越主管機關的權責」。

邱毅提出的「二次金改善後特別條例第5條」規定,若金融機構違法或不當取得被併購公司之股份,經檢調單位起訴或金管會移送檢調者,應依不同情節命令其涉案高階經理人立即解任,命金融機構限期處分被併購公司股權,以及回復至被併購公司股份之前狀態。

邱毅提案說明時表示,行政院去年1月就已經針對二次金改提出報告,直指國泰併世華、元大併復華等多起金改併購案有問題,但至今金管會未做任何後續處理,使台灣金在國際上蒙上陰影。他說,此案本應由金管會主動提出但金管會還以各種理由反對,認為「起訴不是最終判決」,認為應在最後判決再處理,根本是掩耳盜鈴。

他認為,至少金融主管單位應像很多人建議,將幾個爭議性財團金控限制權利行使,例如表決權,若不做短期凍結權利措施,讓金融犯罪持續進行,最後覆水難收。

【2010/04/0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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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1. 二次金改弊案,有些政府部門該做的事,在不違憲及職權內,即使沒有「二次金改善後特別條例」,其實有些對應措施已可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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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治染黑財團 財團也染黑政治 
【聯合報╱社論】 2009.12.26 

"

特偵組這次起訴,算是填補了扁家弊案的一塊缺損;但就二次金改而言,只認定相關企業家涉及幫助扁家「洗錢」,然對於他們以巨款交換購併的關鍵事實卻不認定為「賄賂」,恐怕還是避重就輕,迴避了核心問題。試想,公職選舉有人只是幾千、幾萬的賄款,就被判當選無效;而二次金改涉及數百億元的利益,也發現了幾億賄款,居然可不論罪,豈能服人?

從李登輝時代到陳水扁時代,台灣的黑金政商交易其實是變本加厲、每下愈況。揆其原因,固然是政治汙染了財團,其實也是財團汙染了政治。一個銅板不響,談及黑金權錢交易,不能只責貪腐的政客,想要收買公權力以圖私利的財團也是共同正犯。這次三大金控同遭起訴,對所有企業家都是一記當頭棒喝:別被政治汙染,也不要汙染政治,才能贏得社會尊重。 "

...

引用 朱敬一:政商勾結 要「有個限度」  聯合報  2010.03.28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5501856.shtml

"...

朱敬一日前退出賦改會,也忍不住痛責政商不分的狀況。

朱敬一表示,民國58年第一次成立賦改會時,成員清一色由官員與學者組成;20年後的第二次賦改會,開始有為數不多的商人色彩;98年的第三次賦改會,竟聘用大量商人與立委為諮詢委員,這種「政商二人舞」舞步相當難看。

..."

>>>>>>

花旗環球杜英宗:釋股關鍵 在公司治理 
【經濟日報 】 2009.11.30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5279902.shtml 

"...

問:二次金改後,各界對釋股、民營化仍有財團化等疑慮,該如何化解?

答:何怕財團化公司治理如果做的好,就不必怕財團化

韓國三星集團,市占率大、公司治理好,董長事出問題就被換下來,家族也未在後面控制公司,但台灣有很多財團董事長被換下來了,還在幕後控制,政府也心知肚明,談什麼公司治理,這是公司治理、政府監理的問題,不是財團化問題。

二次金改是執行的人出問題,不是制度問題,不能因一個人做錯事,就把整個制度推翻。未來公司治理要落實,監理要加強,重拾國人信心,公股銀整併不會變成利益輸送工具,人民對政府有信心時就可執行。

..."

>>>>>>>

報載 大部份金控公司不要繳所得稅...

引用 小小台北市國稅局擋不住,拿上百億劫貧濟富的政府? 20090107
http://blog.udn.com/glee/2542961

引用 金控百億費用扺稅 國稅局不認
2009-01-07 工商時報 

"台北市國稅局近日將核定14家金控公司民國92年度所得稅,由於國稅局認為,金控子公司上繳給金控母公司的股利免稅,因此金控公司管理、投資子公司的管理費用與利息支出,均不能認列為費用。由於此核定結果將涉及14家金控,92年至96年等5個年度課稅金額,備受市場矚目。"
...

"此爭議影響金額到底有多少?台北市國稅局表示,金控公司有連結稅制,金控各子公司之間的盈虧可以互抵,大多數的金控公司都不用繳所得稅,影響的是金控「虧損金額」,如果金控可以當成費用,則金控就有一大筆虧損,可以盈虧互抵10年,長期不用繳稅 "

>>>>>>

引用文章台灣稅制是不公不義: 劫貧濟富!! 20080615

引用文章饑寒邊緣上的人民: 「一九九五」「英九救我」 

有人躺著賺錢! 有人沒錢病死及餓死...

 為什麼這些企業賺那麼多錢,政府卻課不到稅?黃春生強調,不是要罵這些人,主因是過多租稅減免所造成。這些不公平稅賦的發生,是因累計稅率下的租稅減免而來,但實際實施結果,造成有錢人不用繳稅甚至是退稅。對此,財政部官員解釋,主要是指促產條例租稅減免、金控法連結稅制的母子公司合併申報所致,前者列為賦改會議題,但後者並不在賦改會議題之列。因為整體金控公司仍有繳稅,主因是金控公司事前扣繳稅款與暫繳稅款所致。

...

>>>>>>
 

二次金改商人沒有「賄賂」官員,那是「政治獻金」。政商二人舞一直很難看,報載 二次金改弊案等到最終判才處理? 邱毅批金管會是財團的金管會...

【馬政府 限量三次金改】 公股稀釋 財團化 ...

現在 中華民國的公司治理好嗎? 中華民國不是大財團的中華民國嗎?

人若不對、公司治理有問題、對大財團弊案的處理慢半拍、把賄賂視為政治獻金、及政府的利益迴避懸轉門功效差等,馬英九的三次金改已可看出大致的樣貌!?

大財團透過「產業創新條例」依然有錢人不用繳稅甚至是退稅...

由現政府對財團的作為, 看三次金改 及 產業創新條例...

【財團當家】的 三次金改 及 產業創新條例 ?

*******參考被政府養肥了!? 台灣人民已離不開它!?

 

參考文章中華民國100年,還需「以政養商,以商輔政」嗎? 

【台灣文創 高鐵 有線電視 金控  股房市 ...】都跟富邦息息相關!?

規劃高鐵財務 敗掉4000億;自己長期免繳稅; 成全台最大有線電視 

報載 大富併凱擘/富邦蔡家 全台最大有線電視  (【聯合報】 2010.12.18)
 
黨政軍投資媒體 大鬆綁!? (富邦併凱擘)
http://blog.udn.com/glee/4548152

報載 高鐵5大股東 投資200億 敗掉4000億(聯合晚報 2009.09.21)
富邦集團負責高鐵財務規劃...
>>>>>>

金控十年/金控是啥 母子公司合併申報稅制賺錢還退稅(等於不用繳稅 ...
http://blog.udn.com/glee/4698627

【減稅百億功效?】富邦金砸500億加碼股房市
http://blog.udn.com/glee/4620612
>>>>>>
引用【掏空國庫篇】扁政府五鬼搬運掏空國庫  2006/02/28
https://city.udn.com/52665/1579161?tpno=10&cate_no=0

"當國家以低價,不斷的變賣中華電信的股票,那其實就是赤裸裸的,把中華電信壟斷幾十年的巨額暴利,轉手給了承接的財團金主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的一場標售戲碼,就是這樣,用每股五○,三塊錢,八個營業日裡,迅速變賣了十三億股中華電信的股票,給國泰和富邦金控。"

"九十一年十二月的中華電信釋股案,從頭到尾,幾乎沒有一段程序是正常的,違反法律和商業常理的狀況,讓全世界的金融人士咋舌,更讓人無法不懷疑有利益輸送。

這是可以編入金融企管教科書,作為案例研究的:"

>>>>>>
【您說過的神話!?】 馬英九:「不要迷信BOT或委外經營的神話」
http://blog.udn.com/glee/4595895

松菸文創BOT 動工 (2010-11-13 商時報)

"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表示,富邦集團曾參與高鐵BOT案,儘管過程風風雨雨,但終究也順利完工,替全民帶來便捷的交通。他並指出,富邦從高鐵BOT案執行過程中,學習很多,並將經驗移轉到松菸文化園區BOT案,希望不辱社會期待,完成創建新文化地標的任務。"

兩大文創園區 暗中角力  2010-11-13 工商時報

"...
富邦建設台灣大哥大成立的台北文創開發公司,將投資86億元打造松菸文化園區BOT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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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併凱擘/富邦蔡家 全台最大有線電視 
【聯合報】 2010.12.18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6041714.shtml
 
經濟部投審會昨天通過蔡家的大富媒體公司,以新台幣三百六十餘億元吃下凱擘公司,宣告富邦蔡家成為全台最大有線電視業者。大富媒體相當低調,昨天不願發表任何意見。

經濟部次長黃重球昨天表示,凱擘原為國際私募基金凱雷轉投資公司,手上握有陽明山電視公司旗下十二家有限系統業者,包括豐盟、大安文山、金頻道、新台北、陽明山、全聯、新唐城、觀昇、北桃園、新竹振道、南天、新頻道。

黃重球表示,投審會昨天通過凱雷將凱擘百分之八十的股權轉讓給大富媒體,金額為三百六十餘億元。

該案日前已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過關,NCC官員昨天指出,大富同意十五項承諾,未來負擔有線電視數位化的重要任務同時在交易完成登記的十五日內,要向NCC提出經營計畫書。

NCC日前曾表示,由於富邦已掌握金控、購物台,為防止富邦集團變成「媒體巨獸」;大富要併凱擘,必須承諾未來一年內不得投資類比頻道,且在有線電視數位化完成前,除非NCC同意否則不准新設新聞台、財經台與購物台。

富邦金控董事蔡明忠前陣子曾表示,因為受法令限制,才決定改由蔡家的私人公司大富媒體來併凱擘;但大富媒體非公開發行公司,因此蔡家沒有必要向外界及股東揭露更多資訊。

蔡為併購凱擘,向台灣銀行、中華開發工銀、兆豐國際商銀、中國信託、永豐商銀、新加坡星展銀行、國泰世華商銀等七家銀行貸款,貸款時間共計八年,總額達五百廿四億元的聯貸案,昨天完成簽約。

這也是繼國泰蔡家因家族股權案,向銀行團聯貸七百六十億元後,今年下半年規模最大的金融業聯貸案。

【2010/12/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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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利益無法迴避的「數位匯流發展方案」;政院砸95億看台灣問題
http://blog.udn.com/glee/4497377

引用【掏空國庫篇】扁政府五鬼搬運掏空國庫  2006/02/28
https://city.udn.com/52665/1579161?tpno=10&cate_no=0

"二、中華電信賣股案

這些股票裡面,像中華電信,幾十年來都是國營事業,做的是獨家獨門的壟斷生意。

其實直到今天,在許多電信領域中,中華電信依然保有壟斷的權力;更還有大批土地,房產,機具和技術,是以特殊身分低價得到的。

這是為什麼,不論景氣如何低迷,中華電信每股的稅後盈餘,都可以輕鬆保持在四塊半到五塊之間的緣故。

當國家以低價,不斷的變賣中華電信的股票,那其實就是赤裸裸的,把中華電信壟斷幾十年的巨額暴利,轉手給了承接的財團金主。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的一場標售戲碼,就是這樣,用每股五○,三塊錢,八個營業日裡,迅速變賣了十三億股中華電信的股票,給國泰和富邦金控。

提醒你,在政權輪替後的二○○○年八月,也就是在這次賣股票的兩年前,當主事者用正常程序競價拍賣,而且允許小金額投標者加入的時候,平均的成交價格,是一○四元。

是國泰和富邦這次買價的兩倍。

中華電釋股案疑點重重

面對同樣一個坐享壟斷暴利的中華電信,國泰和富邦硬是買到了六五四億元的股票,拿到董事席位,可以參與經營權,獲取業務機密。

富邦是臺灣大哥大的母公司,也就是說,臺灣大哥大,這個中華電信最強大的競爭者,拿到了中華電信的業務機密,和許多其他無法明言的內部資訊。

國泰和富邦買到股票之後,還立刻順便享受每股四塊錢的股利,等於每股買價才四十六塊錢。

九十一年十二月的中華電信釋股案,從頭到尾,幾乎沒有一段程序是正常的,違反法律和商業常理的狀況,讓全世界的金融人士咋舌,更讓人無法不懷疑有利益輸送。

這是可以編入金融企管教科書,作為案例研究的:

(1)只公告八個營業日就開標

政府採購法裡面,規定了招標公告期的標準,條文明白規定,二億元以上的工程案子,就屬於「鉅額採購」,公告期間不可以少於二十八天。

那你認為,六五四億元的股票拍賣案,算不算「鉅額」?公告期要幾天?

以一般財經金融界的估計,這樣的鉅額股票交易,最起碼也需要有三個月的準備吧!

好吧!不管商業常理,就用採購法作標準吧!起碼也應該公告二十八天以上吧!

畢竟你有股票想賣,總想讓更多人知道消息,有時間籌資買股票,你的股票才能賣到好價錢吧!

他不!

有六五四億股票要賣,好像生怕知道消息的人太多一樣,居然只公告了八個營業日,就開標了。

八個營業日!股票如果是你的,你會不會這樣幹,只公告八個營業日?

你不會,因為十三億股的股票,一股只要可以多賣兩塊錢,你馬上就多賺了二十六億!

你怎麼可能不多公告點時間?你根本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都來競標這批股票!

(2)公告不符合比例原則

六五四億元的股票要賣,他登什麼樣的廣告公告天下,讓有興趣的人來買呢?

他登那種刊登身分證遺失,兩個郵票大小的廣告。這種招標行為,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更讓金融界人士無法理解。

要是你的股票,幾百億的買賣,你廣告會不會登大一點?

(3)違反競業禁止

一般股票要賣,一定會考慮競爭者的問題,如果是小額股票拍賣,或是競爭者在股票市場上,慢慢收購,那另當別論。

但像這樣,可以進入董事會的鉅額股票標售,怎會允許市場上最強大,對公司有直接威脅性的對手,一次把股票買走,進入董事會呢?

中華電簡直被臺哥大賤價併購

(4)不允許小額投資人購買

為什麼不像之前一樣,開放讓小額投資人可以參與投標呢?

有什麼原因,這次標售非得要規定:投標人要整批購買,保證金要三十億,最低要投標二七九億元?

是怕來買股票的人太多,讓股票賣到好價錢嗎?天底下有這樣賣股票的嗎?

(5)不肯全民釋股

國營事業,尤其是壟斷性的獨門事業,因為是用國家的稅收和公權力,作為經營的重心,又讓百姓長期忍受壟斷之苦的,所以在民營化的時候,當然必須要以全民釋股,作為賣股票的優先選擇,讓全國人民,回收國營事業壟斷的超額獲利。

可是他不但沒有用全民釋股的精神,更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金額最低要二七九億元。

這是什麼道理?又是為了什麼?

(6)大批購股,獲得進入董事會的權利,買價應該遠高於市場價格。

甚至買賣股票的菜籃族,都知道這類事情對股價的影響力。

不必是專家,任何對財經金融界稍稍了解的人,都應該知道,當一家公司出售股票,數量大到影響董事席位的時候,這已經不只是買賣股票,而是牽涉經營權的問題了。

股票買賣,如果牽涉董事席位,那麼即使要賣,整批購買的價錢,也要特別協商。

絕對要比市場正常價格,高上許多才合理,至於要高多少,以中華電信壟斷市場的地位,和高超的獲利能力,前景,資產,技術等等,很難想像,居然可以用每股五○‧三元的低價,買進董事會之路。

(7)中華電信簡直是被臺哥大賤價併購

臺哥大進入中華電信董事會,這用最簡單的觀點來看,中華電信算不算被臺哥大用賤價併購呢?

這樣的案子,竟然真的可以幹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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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軍退出媒體鬆綁 可間接持股10%  【中央社╱台北20日電】 2010.01.20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通過鬆綁黨政軍投資廣電事業條款,雖然黨政軍仍不得直接投資廣電事業,但已開放可以間接持股10%以下,但仍不得控制廣電人事財務或業務。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NCC將於26日到行政院報告黨政軍條款,併同已先行送到行政院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併同審議;而黨政軍條款未來也將適用「廣播電視法」和「有線廣播電視法」。

NCC今天討論衛廣法中有關黨政軍條款,決議政府、政黨和政、黨捐助或成立的財團法人及他們的受託人不得直接投資廣電事業,間接投資持股不得逾10%。也就是說,未來黨政軍將雖然仍不可直接投資廣電媒體,但可以間接投資10%以下。

這項條款如完成立法,台北市政府間接投資的台灣大哥大併購凱擘案,可望得到解套。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修法的重點在於黨政軍是否「實際控制」媒體,也就是,即使黨政軍持有媒體股分未逾10%,但若是以間接投資或其他方式達到控制廣電事業人事、財務或業務,仍是違法;而且衛廣法中還有置入性行銷等相關條文可以規範。

此外,陳正倉指出,未來如有違反黨政軍條款,也不再像過去是處分被投資人,而是改為罰款被投資人。

現行廣電3法禁止黨政軍直接和間接投資廣電事業,一股都不得持有。陳正倉表示,早期限制黨政軍投資媒體,是擔憂黨政軍控制媒體報導,少數媒體控制或影響言論疑慮已不存在;但若以因些微股份影響黨政軍經營媒體經營,反倒限制了經濟發展,因此站在建構公平競爭機會的立場,NCC決議適度開放黨政軍投資媒體。

至於為何不開放直接投資?陳正倉表示,如開放直接投資,持股比率的訂定十分複雜,因此;NCC主張採取漸進式,開放黨政軍投資媒體。

陳正倉並表示,日後情勢改變,也許NCC會再考慮增加黨政軍間接股比率,甚至完全開放間接投資都不無可能。他強調,廣電媒體資金來源不重要,重要的是廣電事業是否公正客觀,能做到事實呈現。

衛廣法修正草案已在去年送到行政院,其中有關黨政軍的條款,今天才獲NCC委員會通過。陳正倉表示,26日將到行政院報告,並併案審議。而未來廣播電視法和有線電視法修正時,有關黨政軍條文,也將比照衛廣法辦法。他預估廣電3法最快送立法院下個會期審查。

【2010/01/2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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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高鐵: 財團治國貪腐環環相扣全民冤大頭
http://blog.udn.com/glee/333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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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5大股東 投資200億 敗掉4000億
聯合晚報 2009.09.2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146902.shtml
 
 
政府有意收回高鐵經營權,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認為政府有義務捍衛全民乘車的權利,但也應追究高鐵五大股東責任,不能放任他們逃脫;尤其五大股東迄今只出資200多億元,留下債務高達4000多億元,把國家當提款機,要求檢調應調查其中有無官商勾結問題。

國民黨財經立委羅淑蕾、廖正井則點名,負責高鐵財務規劃的富邦集團要負責。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呂學樟表示,高鐵財務一直充滿爭議,政府計畫收回高鐵卻都未與黨籍立委溝通說明,「交通部僚氣實在嚴重」,他將要求交通部長毛治國赴黨團專案報告,也不排除安排在黨團大會進行。

國民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副書記長林鴻池表示,高鐵財務結構出問題,營收無法支付貸款利息,政府應依公司法介入高鐵人事改組,解決調降利息、高鐵股東銀行融資等問題,且應求高鐵五大股東負起該負的責任,若有不法,不能放任他們逃脫,否則受害的將是全國民眾。

立委羅淑蕾表示,她正在追查高鐵最初財務、營運量規畫內容,其中必然有弊端。她說,財務規劃不當是高鐵出問題主要原因之一,負責財務規劃的富邦集團難道不用負責?富邦集團有資本到國外投資,卻不願增資高鐵,可以嗎?

立委廖正井也點名追究富邦責任,他指出,高鐵自始資本額就不足,至少應該需要2000億,高鐵卻只有500億,所以動不動必須向銀行借錢,現在要解決財務問題,他建議政府接受後「以債轉股」,才能維持高鐵的經營。

【2009/09/2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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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蔡家網上義賣 豪門衣櫥曝光 
‧非凡新聞周刊 2010/06/24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MAIN_ID=76&f_SUB_ID=4211&f_ART_ID=255875

 富過三代,才知吃穿。富邦蔡萬才家族大方展示品味,把動輒上萬的名牌衣物搬出來上網義賣,讓一般民眾不但能一窺豪門衣櫥,還能撿現成便宜,一起做愛心。 
 
【撰文/蔡嘉君】
 
 
想像一下,穿著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的名牌亞曼尼西裝是什麼滋味?還是想學董娘陳藹玲的品味,穿上一襲訂製旗袍,展現名門的優雅氣質?現在這些幻想都可能實現,因為豪門衣櫥大公開,富邦集團在總裁蔡萬才的號召下,名氣響噹噹的家族成員,都得不定時貢獻二手衣義賣,為公益活動募款。


打開富邦集團的momo購物網,映入眼簾的竟然是蔡明忠、陳藹玲和蔡翁美慧的Q版畫像,旁邊展示一件件名牌服飾,價格意外地平易近人,只要千元上下。不仔細看,還以為是購物網的最新宣傳花招,原來這是蔡家行之有年的義賣活動。其中富邦兩位董娘陳藹玲、蔡翁美慧的二手衣最受注目,因為價格便宜,常常放上網不到幾天,就被網友搶購一空。其實二手衣容易退流行,可能不實穿,但賣的是台灣富豪衣櫥裡的祕密,馬上吸引眾多買家目光。


蔡萬才下家族動員令

能夠讓全家人動起來捐衣服,其實都靠蔡萬才的影響力。包括蔡萬才夫人蔡楊湘薰、兒子蔡明忠、蔡明興、女兒蔡明純,還有媳婦陳藹玲、蔡翁美慧,聽到蔡萬才一聲指令,全部都翻箱倒櫃,不但貢獻名牌服飾,也貢獻出穿衣哲學,短短兩年時間,靠著二手衣,就在自家的購物網賣出三十萬元好成績,也讓一般市井小民用一成的價格,學起豪門的穿衣術。


董娘帶頭慷慨捐家私

說到富邦蔡家的貴夫人,一般人腦海浮現的第一號人物,就是耳熟能詳的前主播陳藹玲——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的太座,專職掌管富邦文教基金會。陳藹玲不但散發出知性成熟美,高纖細的身材,平常只要一件牛仔褲搭上亮色外套,就輕輕鬆鬆吸引眾人目光。就連提著愛馬仕柏金包,隨興俐落的模樣,都感覺有平易近人的親切。


這次為了響應公公蔡萬才的號召,陳藹玲可是把珍貴服飾都獻出來,其中包括資深設計師李冠毅專門為她量身訂做的黑色繡花旗袍,不過可惜的是陳藹玲沒機會穿,也捨不得穿,於是藉由義賣活動來為基金會募款,原本一件數萬元的訂製服,現在只要四千元,一上網,幾乎以秒殺方式成交。


不只大媳婦慷慨捐家私,二媳婦蔡翁美慧,富邦金副董蔡明興的夫人,更是一次拿出十多套、幾乎九成新的名牌服裝,折扣還狠狠殺到一到一成五,最低一千元就可以買到ESCADA的帽T外套,其他還有YSL洋裝、D&G小禮服。香奈兒格紋外套,也只要七千五百元,讓網友都說是買到賺到。


說起蔡翁美慧的穿衣風格,可說是十足的貴氣,每次出場,全身上下幾乎都是高檔名牌。加上經常前往紐約、巴黎和東京取經,走在時尚最前線,讓二董娘蔡翁美慧一直是媒體注意的焦點。


說起話來嬌滴滴的蔡翁美慧,從小家境優渥,和先生蔡明興是復興中小學的校友,現在擔任富邦藝術基金會執行長,從義賣衣物就可看出她的穿衣哲學有一套。蔡翁美慧喜愛色調大膽,剪裁獨特的衣服,散發出濃濃女人味,這和陳藹玲隨興簡便的風格,也有一些不同。


蔡董雅痞西裝俗俗賣

女眷帶頭捐衣,富邦當家做主的男人也沒有袖手旁觀。平時雅痞打扮的蔡明忠就大方捐出多套亞曼尼西裝,還請帥氣男模穿上展示線條,看得出蔡明忠對自己品味很有自信。


不過男士二手西裝比想像還貴,蔡董的二手亞曼尼開價二萬二,硬是比其他女裝貴上許多。陳藹玲倒是趕緊解釋,主要是男裝比較耐穿又不會退流行,不像女裝還得注意流行感,加上蔡董的西裝,件件原價不菲,已經是俗俗賣了。


陳藹玲還透露,公公蔡萬才對名人義賣活動很積極,才讓蔡家人兩、三年來,持續拿出身邊的衣物、配件進行義賣,帶動民眾一起捐款。


二○○七年,富邦曾經舉行一場大型愛心義賣活動,當時蔡萬才大方捐贈出自己特別喜愛的珍藏品,包括民初作品銅雕土地公、一尊「關公」,以及名書畫家陳少若的國畫作品「黃山」,在現場大方義賣。兒子蔡明興以及女兒蔡明純,則是拍賣「黑莓機」。蔡明興當時還興致勃勃的模仿起Show girl走秀展示,讓現場爆出許多笑聲。


愛心義賣跨虛實平台

當年拍賣物品總金額達到新台幣一百七十一萬元,突破富邦慈善義賣會歷年來拍賣捐款,也讓蔡萬才得意洋洋,要將義賣活動持續辦下去,因此也讓富邦集團的公益活動,從實體的現場拍賣會,一路賣到虛擬通路,跟著家族的企業版圖一起擴展,除了做愛心,也透露家族內部每個人不同的時尚品味,讓一般民眾打開豪門世家的衣櫃,一探究竟。


【完整內容請見《非凡新聞周刊》2010年219期】
http://www.ustv.com.tw/UstvMedia/NewsMag.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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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文創園區 暗中角力
2010-11-13 工商時報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01113000031&cid=5100028

 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昨透露,擁有通路後,將積極往上游發展內容,預計102年開幕營運的松菸文化園區BOT基地,即規畫為全方位文化創意交流創作、發表、行銷的平台,及數位匯流體驗基地。

 由富邦建設台灣大哥大成立的台北文創開發公司,將投資86億元打造松菸文化園區BOT基地。台北文創公司總經理許婉美表示,台灣大哥大可望在園區導入電信與媒體數位匯流整合的基礎建設、內容業者,及附加價值服務。策略合作夥伴誠品則有意經營商場和旅館等商業設施,未來還會引進表演藝術、電影、廣告、設計、數位內容、創意生活等13大文創產業,將占開發面積的65%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同在台北位於八德商圈的華山文化園區BOT案,也大約在3年後落成,投資額約15億元,由永豐餘集團、遠流出版、友信投資合組台灣文創發展公司經營。華山現有股東偏重人文、金融業,即將在年底啟動二次增資計畫,策略性地補足科技業、通路業等策略夥伴。

 台灣文創發展公司董事長王榮文表示,將串連華山BOT、ROT案,朝文創業的世貿中心發展,進行會議、展覽、演出、學習的場域經營,強調「酷自在」的台灣生活型態,另方面,跟商圈裡的3C通路,如光華商場或未來鴻海集團領軍的台北資訊園區BOT案,進行街區、活動串連,共榮市場。

 松菸是文創業第一個BOT案,華山則是藉著ROT案先行,先打名人牌吸引粉絲,創造產業群聚移動,3年後,2大文化園區全園都將開幕營運可能引發的微妙競合效應,業界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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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菸文創BOT 動工
2010-11-13 商時報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01113000028&cid=1210

 位於臺北市精華地段的松山菸廠文化園區開發案,12日舉行開工動土典禮,由北市副市長邱文祥、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國際級建築師伊東豊雄共同主持。

 蔡明忠致詞時指出,園區內有豐富生態及歷史建築,他期許營建團隊要把北市後花園豐富生態保留,並打造不讓市民失望的文創空間。

 台北大巨蛋因為環評尚未過關,現在還遲遲無法動工,不過位於松山菸廠另一側的台北松菸文化園區12日則舉行動土典禮,預計將在102年完工營運。

 松菸文化園區BOT案,採最有利標招標,並由富邦與台灣大合資成立的「台北文創開發公司」得標,投資總金額為86億元,並邀請國際建築大師伊東豊雄,在1.2公頃的開發區域內,設計一棟地上14層樓的主建築,預計將會有五星級旅館、誠品書店、文創辦公室等進駐,伊東豐雄並將以節能減碳綠建築為設計主軸,與松山菸廠廣達6公頃的保留市定古蹟,互相呼應。

 而隨著松菸文化園區動工,北市文化局亦將松菸廣達6公頃的市定古蹟分為3區維護保存,預計明年上半年就可以修復完成。北市府指出,未來文創園區完工營運後,將會形成新的文化活動區域,發揮文創產業旗艦的功能,帶動台灣文創產業發展,及周邊區域的繁榮。

 松菸文化園區國內第一個大型文創產業BOT案,是否能成功亦將牽動國內文創產業的發展,並對後續規劃中的文創事業BOT案推動,扮演關鍵角色。

 由於台北市長郝龍斌請假競選,動土典禮由副市長邱文祥代為主持,同時出席的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表示,富邦集團曾參與高鐵BOT案,儘管過程風風雨雨,但終究也順利完工,替全民帶來便捷的交通。他並指出,富邦從高鐵BOT案執行過程中,學習很多,並將經驗移轉到松菸文化園區BOT案,希望不辱社會期待,完成創建新文化地標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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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染黑財團 財團也染黑政治 
【聯合報╱社論】 2009.12.26 
 
特偵組偵結二次金改弊案及洗錢案,多位知名企業家因協助扁家洗錢遭到起訴。其中,僅國泰併世華及元大併復華的兩大合併案,扁珍共收了兩大集團的六點一億元,這還不包括辜仲諒送阿珍的三億元在內。明裡打著「金融改革」的旗號,暗裡遂行「權錢交易」的勾當,這就是扁政府八年黑金政治的真相

陳水扁任內,台灣政商勾結達到了登堂入室的空前大膽地步。許多企業趁著政黨輪替向陳水扁交心,源源不斷獻上金錢財寶,以交換扁政府公權力的特許和加持,並一再對公有資產伸出黑手。二次金改的起訴書,正是對這些黑金政商罪行的紀錄與控訴。

如今,這場黑金權錢交易的雙方皆被起訴。究竟是陳水扁的「貪錢」害了這些商人?還是這些商人的「貪權」害了陳水扁?扁家的貪婪,固然讓這些想要收買總統的企業家惡膽橫生,逐臭而來;而這些企業家汲汲營營,想用金錢收買總統的居心,也使扁珍得以上下其手。這種黑金交易的心態,不僅扭曲了市場的公平競爭,也辱沒了台灣企業家務實誠樸的傳統,更加深了社會的不平;司法人員如對其手軟,豈不是縱容犯罪?

以這次涉案的幾個企業家看,他們對扁家所提供的錢財,簡直到了「全套包辦/一貫作業」的地步,掛鉤之深,讓人不敢置信。包括元大馬家、國泰蔡家,都曾將數以億計的現金送進府邸,並同步部署金控購併作業。也正因為財團企業塞錢請扁辦事,既遂之後,元大金和國泰金事後才須幫扁家處理後續的龐大現金,而因存錢、搬錢、匯錢,終於吃上洗錢的罪名。蔡鎮宇以自己貼錢付利息給吳淑珍,言下似乎頗覺委屈;但若不是因金融購併已給予龐大利益,吳淑珍又豈敢如此肆無忌憚而認為理所當然?

陳水扁以總統之尊越權介入銀行購併,要求富邦集團放棄世華銀而讓給國泰,吳淑珍則要求辜仲←將復華金拱手讓給元大。這樣的運作,不僅目無法紀,簡直擺明了「國家就是我家」。問題是,倘若這些企業家皆無非法非分之想,扁珍即無藉勢藉端聚斂收賄的機會。企業家應有的基本社會責任即在絕對不可賄賂官員,因為那會敗壞官箴、腐化政府。但在二次金改中,竟然出現這些有頭有臉的金融鉅子收買總統的荒唐場景,將憲政及法制糟蹋無遺,這些企業家們如何對得起國家社會?

台灣社會對企業家一向尊重,一是他們為國家創造財富,二是他們創造就業機會,三是他們尚能維持社會正義;特偵組在偵辦本案時的投鼠忌器恐怕也因於此,深恐稍一不慎,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經營,進而影響經濟的安定。問題在,司法對違法的企業家留情,其實也就是對正派企業家的處罰;如果投機取巧的人靠著錢與權的黑金交易即能得逞,而攫獲鉅利,那麼社會的價值與信仰要如何維持?

特偵組這次起訴,算是填補了扁家弊案的一塊缺損;但就二次金改而言,只認定相關企業家涉及幫助扁家「洗錢」,然對於他們以巨款交換購併的關鍵事實卻不認定為「賄賂」,恐怕還是避重就輕,迴避了核心問題。試想,公職選舉有人只是幾千、幾萬的賄款,就被判當選無效;而二次金改涉及數百億元的利益,也發現了幾億賄款,居然可不論罪,豈能服人?

從李登輝時代到陳水扁時代,台灣的黑金政商交易其實是變本加厲、每下愈況。揆其原因,固然是政治汙染了財團,其實也是財團汙染了政治。一個銅板不響,談及黑金權錢交易,不能只責貪腐的政客,想要收買公權力以圖私利的財團也是共同正犯。這次三大金控同遭起訴,對所有企業家都是一記當頭棒喝:別被政治汙染,也不要汙染政治,才能贏得社會尊重。

【2009/12/26 聯合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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