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沒有 被支持的 正義主管】農委修法 能改善 農舍變豪宅?
2010/10/07 08:55:17瀏覽662|回應0|推薦0

參考文章農委會主委:農民做主 財團無法介入! 自打嘴巴?】農地成建地 農委會被糾正 

【沒有 被支持的 正義主管】農委修法 能改善 農舍變豪宅?
*********
農舍變豪宅 農委會修法改善 【10/6 22:05】 〔中央社〕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17957&type=%E8%B2%A1%E7%B6%93

發現農舍變豪宅,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農委會及內政部。農委會水保局局長黃明耀今天表示,年底前會完成修正集村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提高集村農舍興建門檻,違者由內政部開罰

監察院經調查發現農舍變豪宅,今天通過糾正農委會及內政部。監委劉興善表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農地超過0.25公頃以上才能建農舍,且農舍面積最多只能占總面積的10%,但履勘後經常發現,以興建農舍之名實現「鄉間豪宅」的現象。

黃明耀指出,政府也發現相關辦法需要改善,今年起已不受理集村農舍申請案件,並與內政部自去年起共同研議修改「集村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最慢今年底前完成修正。

他並說,相關修正將規範農地與集村農舍相距要在10公里之內,而且不接受特定農業區再做集村農舍;例如監察院質疑南科附近的建案爭議大,就是用特定農業區做集村農舍,未來將不能再做此類開發,只能在一般農地;且申請案每戶補助新台幣5萬元的措施,未來也將取消。

對於監委劉玉山質疑,除10%的建物面積,另90%的土地應做為農地、從事農業生產;但履勘後發現很多農地被用來做倉庫停車場田園造景等無關農業經營的設施。

黃明耀說,這類違規案例已違反「區域計畫法」規定,可依第21、22條規定開罰,罰款依案情輕重不同,可罰新台幣6萬到30萬元,並可連續罰,直到違法者恢復原貌為止,而執法單位為內政部,須由內政部執行。

>>>>>>>>>>

引用文章【農委會主委:農民做主 財團無法介入! 自打嘴巴?】農地成建地 農委會被糾正  >>>>>>

引用文章【他能負責嗎?】 農委會主委 :農民做主 財團無法介入

個人看法:
1. 媒體報導不夠深入,而且只單方面報導,讓人民誤認《農村再生條例》是,農民做主 財團無法介入...

2. 有錢人於農村蓋豪華農舍別墅,政府可以讓非法變合法嗎? 政府還將在10年內投入新台幣1500億元經費,還於這些非法地以「集村」方式加強農村的污水管線、公園、托兒所等公共設施...
國家的農業政策是甚麼? 由非法土地決定國家的農業政策嗎? 沒有完整考慮清楚的國家的農業政策,「愛台12建設」的「農村再生條例」真的愛台嗎? 還是愛財團?

3. 講白一點,農村再生條例主要是要解決農村非法土地問題,政府出大錢讓非法農地使用變合法!! 誰擁有一堆非法農地呢? 當然是財團了!!

4. 社區發展協會不會有財團介入嗎?

看看 高從總統府各種政策的委員會的成員、行政院一堆體制會的決策機制委員會的成員及幕僚單位,在在是財團介入的痕跡...

《農村再生條例》是怎麼來的? 馬英九選前政見怎麼來的? 大家可以去發掘及想一想...

>>>>>>

【農村再生條例 農委會主委 自打嘴巴?】農地成建地 農委會被糾正 

《農村再生條例》已於(2010-07-14) 立法院通過,報載 行政院農委會主委陳武雄表示,《農再條例》是農民自己當家做主的法案,強調「由下而上」的共同參與,財團無法介入。

農委會主委 陳武雄:農民做主 財團無法介入 2010-07-15 中國時報

讓我們看看今日新聞...

報載 農地成建地 農委會被糾正  中央社  2010.09.08

報載 "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農委會、內政部。監委指出,農業發展條例修正10年,共有2057戶集村興建農舍申請案,許多農舍沒看到農具,卻有不少豪華轎車,農地成了建地。"

報載 "監院實際履勘也發現,集村興建農舍成功案件,幾乎都是建築業者採預售方式,以豪華、有農場的平價別墅社區為訴求,對外召集起造人,由業者規劃、申請設計及興建。"

報載 "建築業者在監院諮詢時也說,南科附近推出的集村農舍案,參與起造者有1成是農業5成是科技業2成教職商業或企業主占2成"

報載 "集村農舍具銷售優勢,且農業用地所有權人還享有地價稅、土地增值稅、贈與稅或遺產稅的賦稅優惠,扭曲住宅市場。"


*************
農地成建地 農委會被糾正 
【中央社╱台北8日電】 2010.09.08
 
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農委會、內政部。監委指出,農業發展條例修正10年,共有2057戶集村興建農舍申請案,許多農舍沒看到農具,卻有不少豪華轎車,農地成了建地。

監察院通過監委劉玉山、劉興善提案,糾正農委會與內政部。劉玉山指出,農業發展條例民國89年修正,要讓沒有自用農舍的農民集村興建農舍,截至今年6月,全國有85件集村農舍申請案,共2057戶,申請農業用地面積466公頃,其中,建築基地有45公頃,配合農地則有421公頃。

劉玉山說,政策目的原是要落實農地農用,保護農業生產環境。但調查發現,集村農舍建築基地多位於優良農田,而配合農地反而是在不利耕作的偏遠山坡地森林區甚至是養殖用地,必須要開車才能抵達農地,這和農民就近管理農場的耕作習性不符。

他說,監院履勘幾個在山坡地保育區的配合農地,發現雜草叢生,有些農舍起造人甚至不知道配合農地在哪裡讓人質疑農舍起造者是否實際從事農業經營

劉玉山說,集村農舍要有20戶以上共同集中興建,要找到有意願的20戶農戶擔任起造人,尋覓興建地點,還要處理繁雜、冗長申辦程序,實在不是個別農民能力所及。

監院實際履勘也發現,集村興建農舍成功案件,幾乎都是建築業者採預售方式,以豪華、有農場的平價別墅社區為訴求,對外召集起造人,由業者規劃、申請設計及興建

劉玉山表示,建築業者在監院諮詢時也說,南科附近推出的集村農舍案,參與起造者有1成是農業、5成是科技業、2成教職、商業或企業主占2成;竹科附近推出的集村農舍,也因為價位比市區住宅低,吸引大量科技業者參與起造。

 劉玉山秀出照片說,履勘集村農舍時,沒有看到住家放置農具設施,倒是看到不少豪華轎車。

此外,他也發現,集村農舍具銷售優勢,且農業用地所有權人還享有地價稅、土地增值稅、贈與稅或遺產稅的賦稅優惠,扭曲住宅市場

【2010/09/08 中央社】
**********
陳武雄:農民做主 財團無法介入
2010-07-15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4042x112010071500195,00.html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農村再生條例》,行政院農委會主委陳武雄表示,《農再條例》是農民自己當家做主的法案,強調「由下而上」的共同參與,財團無法介入。他並指民進黨稱《農再》是「往生」條例,「是刻薄、汙衊的說法!」。

     陳武雄表示,民進黨是用「台北心態」來想像農村。民進黨以為農村在改善環境後,就會失去農業生產,但《農再》的目的是要活化農村,培育農村人力。日前曾邀民進黨下鄉考察、與農民對話,但民進黨不肯。

     外界批評《農再》是放任財團炒地皮,陳武雄說,社區發展協會必須由農村社區自己組成並討論提出計畫,再經縣市政府審查,「過程中財團怎麼介入參與?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4477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