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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6 08:21:31瀏覽853|回應2|推薦0 | |
引用文章國家財政需有內建的把關機制 【馬後砲 錯不在我 及 砍蛇之雙翼 仍為錯誤政策背書 的社論】 一個社論是 錯誤政策,錯不在我,我會出一系列社論,馬後砲,緩不濟急。 聯合報社論睡著了一陣子,產業創新條例當天要通過了,才醒來要出一系列社論。 媒體的故意放行錯誤政策,遺禍害於「下一代」數十年! 註: 媒體公器嗎?馬政府欲將黨政軍投資媒體大鬆綁、媒體置入性行銷大鬆綁,民主國家蒙羞! 雪上加霜! >>>>>> 國家財政需有內建的把關機制 去二蛇足 添上雙翼 聯合報╱社論 馬後砲 緩不濟急 ********** 令人遺憾的是,由此次產創條例政策大轉彎,凸顯出馬總統及其府院幕僚在財經政策研析的嚴重疏漏。我們想藉這一系列社論,說明財經決策的幾點基本理則,其實也是對總統本人及其周邊財經幕僚陣容、決策機制、政策方向的整體評論。產創條例的爭議焦點之一是「稅」,因此我們先從「稅」這個特定領域,逐漸延伸做更廣泛的批評。 產創條例原本送到立法院的版本,是經過經濟部與財政部討論、也經過賦稅改革委員專案計畫核算、更經過行政院院會通過的版本。之所以要經過這麼縝密的討論與核算,就是因為財經事務的衝擊極為複雜,又涉及相當專業的考量,往往不是一般「庶民」所能理解。企業與人民當然希望降稅多多益善,因此財經事務訴諸民粹或民意代表,結論必然是降稅一途。一般而言,由於工商業大老闆較薪水階級長於行政與立法遊說,故在專業退位、國家整體利益缺乏捍衛的情況下,民粹式的財經政策或立法不但會向資本家傾斜,也往往不利於經濟的整體發展。 我們在此特別強調「國家」財政的重要性,其實並非新論,而是所有涉及大金額財務收支經濟團體的共同特徵。茲以一個眾所熟悉的法律內容,來說明財政與財務的重要性。證交法第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一定要由若干獨立董事設置「審計委員會」,而該會之最重要任務,就是選任公司之財務長與總稽核。若將國家比喻為公司,則財務長與總稽核就像是國家的財政部長、主計長與審計長。依據證交法十四條規範之意旨,上市公司的財務與稽核等專業主管,應該要相當獨立,不但不是公司總經理所任命,甚至也不受公司董事長所節制。一般上市公司對於財務人員的獨立性與專業性如此堅持,國家又焉能背道而馳?準此,國家的財政主計首長,尤其需要專業夠強、理念清晰,甚至要不太受行政院長(總經理)與總統(董事長)之節制,而行政院長與總統則應充分尊重財政主計首長的權限。 法律不對一般企業的財稽人員專業性有所規範,卻只對上市的大公司規範,主要就是因為公司越大、財務出問題的後果就越嚴重。不只如此,公司若在平順時期,不需太過憂心財務問題,但若是公司在擴張業務期間、或面臨多事之秋,則財務管控的重要性就格外凸顯。以台灣的情況來看,我們現任的財政主計首長,顯然是服從性大於專業性。正因為如此,他們對於產創條例的噤聲,就反映出台灣財政把關的輕忽了。 當前的台灣面臨了兩方面的挑戰:其一是馬政府信誓旦旦要推愛台十二建設,需要八年四兆的預算,金額十分驚人。其二是在全球氣候變遷的壓力下,台灣每年夏秋都可能遭逢天災侵襲,動輒需要數千億預算的支援。在這雙重預算壓力之下,國家財政負擔之重可想而知,主事者自應戰戰兢兢,焉能輕忽怠慢?馬政府原本有大好的機會,以前年七月成立的賦稅改革委員會做完整的、宏觀的、長期的規劃,以穩健的財務步伐,配合國家建設的推動。可惜的是,賦改會捨此不圖,卻以倉促的、零碎的、救急的政策與法案,將台灣的財政結構弄得滿目瘡痍,令專家學者心情沉重。 經過二○○九年一整年的胡亂降稅,馬政府至今似乎還沒有意識到財政赤字的嚴重性,對產創條例修正仍然一副「十七%喊價定局面」的民粹媚俗態勢,這是非常令國人憂慮的現象。台灣財政之所以每下愈況、被國際信評屢次降等、被藍綠媒體重批,追根究柢,就是國家領導人嚴重欠缺財務與財政的基本觀念。這是馬政府在財經決策上亟需補強的第一個闕漏。 【2010/04/16 聯合報】 ********* 產創條例很可能今天就會在立法院三讀,為台灣的產業輔導政策樹立新標竿;但占絕對優勢的執政黨,在極有可能過關的新版本中,仍畫蛇添足地加上兩個或成效不彰、或庸人自擾的條文,最後或將為德不卒,留下一個遺禍十年的敗筆。 產創條例本來依循故技,列入四項功能性租稅減免;其中,研究發展、人才培訓投資抵減都已實施逾20年,成效迄無人聞問;新增的物流中心、營運總部等,也與創新宗旨毫無關聯,已讓這個接續促產條例的新瓶,面目模糊、乏善可陳;並因另加從地方政府到企業都有權申請徵收私有財產以設置產業園區的條款,更不知多少假創新之名的炒地皮行動會猖狂難抑。 在野黨面對如此低劣乃至偏謬的版本,卻不知如何糾謬匡正,徒然為反對而反對,執政黨反而獲得堅強的理由運用立法院的席次優勢強渡關山,為未來十年鑄下大錯,令朝野兩黨與全體人民皆輸,何其愚蠢而不幸。 幸而有企業鉅子對獨厚可獲巨額研發投資抵減、歧視服務與行銷的作法表達不滿,要求對跨國營運總部一項,容許大企業選擇放棄一切功能性獎勵,而享受較低的單一稅率;並因獲執政黨立委力助,納入產創條例,才忽然吹縐一池春水,引來各界爭議;再借媒體之力,引導出將單一稅率擴大為全體企業共有選擇的呼聲。在野黨乘機以此為對策,主張取消全部功能性租稅條款,只將營所稅全面調降至17.5%,言簡意賅,立獲支持與肯定。 最後,執政黨高層從善如流,宣布將營所稅降至17%,與新加坡看齊,但仍堅持保留研發抵減,及中小企業新聘從事創新工作的員工,每月補助1萬元,形成所謂「17%+1+1」的新版本。台灣營所稅原為25%,原訂今年降到20%,如今可能再大降到17%,從表面上看,的確會造成稅損。但是,考慮輕稅的投資獎勵效果,以及對滯留境外經營活動的吸引力,稅損或不若想像嚴重,尤其將各項抵減一概取消,漏洞盡除,結果甚至可能更樂觀。 然而,執政黨執意保留研發抵減,除了稅損,還有其他弊病。首先,根據理論與實務,研發抵減的受惠者絕大多數是高科技產業,尤其是大財團,一般中小企業與傳統產業很難分一杯羹,是為不公。其次,這些要求租稅抵減的高科技大財團,處身於競爭無比激烈、不研發即被淘汰的嚴酷環境中,即使無抵減,絕大多數研發仍須進行,此一抵減是為無效率。第三,研發只是創新活動中十分古老的一環;進入知識經濟、文化創意時代,類如設計、創意、轉型、跨領域經營、運作模式改變等更富創新精神、也更足以創造附加價值的活動,多不勝數,卻完全不在研發抵減的範圍之中;是為膠柱鼓瑟。因此,執政黨應斷然去此蛇足,代之以更積極、主動、靈活、多樣的「產業創新專案」,擴大範圍,引進多種輔導獎勵方式,向「科專」看齊,花費不多但成效卓著。 至於中小企業增聘員工獎勵,因屬反景氣循環手段,本不應列入十年為期的產業發展條例;且以這每年可能數百億的開銷,選擇10萬具有發展潛力、競爭優勢的中小企業化魚為龍,則新增數十萬工作機會之餘,整個經濟都會向上騰躍,執政者真該努力創新了! 【2010/04/16 經濟日報】 ****** 社論-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詩聖杜甫在其「自京赴奉先詠懷五百字」詩中有云:「…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榮枯咫尺異,惆悵難再述。…入門聞號啕,幼子饑已卒!…」描述的是唐朝當時貧富差距懸殊現象。觀諸現今台灣社會,媒體報導許多高級餐廳食客盈門,非事前訂位還一座難求;然而年初寒流來襲時卻有遊民凍斃,果真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日昨媒體也報導一個貧窮媽媽,電話費無力支付被停話,又因與鄰居不熟不敢借電話,抱著急症幼子走三公里路至台中榮總求醫,到達時孩子已經氣絕身亡,雖與杜甫詩中「入門聞號啕,幼子饑已卒」死因有所差異,但都因赤貧所致,令人不勝欷吁! 「一個台灣,兩個世界」的所得差距懸殊現象,不只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一個經濟問題。除非將逐漸消失的中產階級重新恢復壯大,否則兩極化的現象將使台灣置於岌岌可危的基礎上,這在經濟發展的理論與實務中已被確認,毋庸多加贅述,國人不僅應該重視,還要儘速有所行動。我們不敢冀求一夕之間就把多年來的沉痾徹底革除,而是希望「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一步一腳印去做,包括政府、企業及個人,各方面都能盡其在我。 在政府部門方面,政府支出的「濟弱扶傾」,最能發揮經濟學的「乘數效果」,因為窮人的邊際消費傾向最大。以2008年的消費券發放為例,發放給窮人,立即會全數被消費;發放給富人,很可能只使用其中一部份,其餘被當成收藏品,或以消費券作為現金消費的代替品。此外,窮人所消費的都是生活必需品,大都為本地產品,產業關連效果較高,對提振經濟及促進就業的貢獻較為顯著。富人消費結構中,舶來品比重較高,對提振本地的生產和就業效果較低。因此,賑濟社會弱勢貧困族群,不單是社會救助行為,同時兼具提振內需、促進國內生產和就業的多重作用。 另外,政府支出也應當有更合宜的規劃。例如,每年的跨年晚會,施放煙火不但是燒錢浪費,更與「節能減碳」的政策背道而馳。每年元宵節的燈會,各個地方政府幾乎無不鋪張舉辦,宛如散財童子。但其中有些地方政府是「打腫臉充胖子」,有錢放煙火、點花燈,事後卻為其財政狀況哭窮,這種要面子不要裡子的做法,殊不可取。 雖然我們提倡積極「濟貧」,但並不表示我們強烈主張以「劫富」方式維持社會公平。然而,我們也知道,在社會金字塔頂端的高淨值者(High Net Worths, HNWs)並非是社會上繳稅比例最高的族群。其中有部分人士以各種合法的避稅工具,使其稅負與所得不成比例。也有部分人士擁有天價的財富(股票、不動產、古董、珠寶等),卻因不急於變現,所以也無需承擔較高的所得稅負。因此整個經濟社會的稅負,即由薪資所得者承擔相對上偏高的比重。面對如此現實,政府應就所得稅制進行大刀闊斧修改,並對財產增課財產稅。這些措施,於HNWs只是九牛一毛,但對政府稅收的改善及社會公平的提升,卻能產生極大的功能。? 至於企業界,更應發揮其社會責任,以從事公益活動取代華而不實的行銷支出。同時,「員工為企業之資產」不該只是一個口號,而應確實落實。目前國內已有少數企業,正朝這個方向進行:例如報載某企業集團,舉凡員工入股、員工分紅、員工參與重要決策等,都已行之有年,且效果卓著。一個能普遍把員工當成企業資產、給予員工合理報酬與適度尊重的社會,才能使中產階級得以壯大。沒有堅實壯大的中產階級,社會上貧富差距會日益擴大;社會的貧富差距越大,資本家與勞工間的對立就越嚴重。員工沒有向心力,企業就別奢談競爭力。因此,企業領袖們不要盡在1.5代健保或二代健保的雇主負擔、產業創新條例上租稅高低等方面,錙銖必較,而應多為社會公益及員工權益盡點心力。 至於升斗小民的一般社會大眾,也可以效法今年富比世亞太傑出善心人士陳樹菊女士。雖然自身經濟環境不佳,但省吃儉用,積小錢成大錢,先後捐款給佛光學院與母校仁愛國小各100萬元,年前又把畢生積蓄450萬元捐給母校,作為興建圖書館經費,自己卻孓然一身。另外報載還有一位殷老先生,自己孩子讀書需要助學貸款,但念及還有更窮的人,因而每年捐款給家扶中心,卻又不願領取收據。這些行善不欲人知的實例,讓台灣社會充滿人性的光輝。 總而言之,「一個台灣,兩個世界」的所得差距懸殊現象,雖然已經形成,但全體國人應該正面以對,採取行動。特別是政府部門,應該分別由財政收支、所得稅制、財產稅制等方面著眼,重新檢討,採取有效改善對策。朝野兩黨更不能滿腦子選票考量,一再通過違背公平正義、擴大貧富差距的法律。再加上企業部門及一般社會大眾自動配合,如此多管齊下、各盡其責,終能使中產階級重新壯大,重建安和樂利的社會,也才能提升台灣的競爭力。 參考資料: http://blog.udn.com/glee/3938225 67. 【黨團獨裁沉淪的立法院 】 產業創例條例 財團賺錢 長期免繳稅再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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