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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後砲 錯不在我 及 砍蛇之雙翼 仍為錯誤政策背書 的社論】
2010/04/16 08:21:31瀏覽841|回應2|推薦0

引用文章國家財政需有內建的把關機制 

 【馬後砲  錯不在我 及 砍蛇之雙翼 仍為錯誤政策背書 的社論】

一個社論是 錯誤政策,錯不在我,我會出一系列社論,馬後砲,緩不濟急。
另一個社論是砍蛇之雙翼後,是好的政策,仍為錯誤政策背書。
無效第四權的社論,聯合報與經濟日報社論,表現無遺!?

聯合報社論睡著了一陣子,產業創新條例當天要通過了,才醒來要出一系列社論。
經濟日報社論長期為政府政策背書,砍蛇之雙翼後,是好的政策,仍為錯誤政策背書,不足為奇!?

媒體的故意放行錯誤政策,遺禍害於「下一代」數十年!

註:

媒體公器嗎?馬政府欲將黨政軍投資媒體大鬆綁、媒體置入性行銷大鬆綁,民主國家蒙羞! 雪上加霜!

>>>>>>

國家財政需有內建的把關機制 
【聯合報╱社論】 2010.04.16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540586.shtml 

去二蛇足 添上雙翼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4.16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540644.shtml 

聯合報╱社論  馬後砲 緩不濟急
經濟日報╱社論  即使砍蛇之雙翼  仍為錯誤政策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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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財政需有內建的把關機制 
【聯合報╱社論】 2010.04.16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540586.shtml
 
「產創條例」立法爭議僵持數月之後,該案近日有出人意表的一百八十度轉向。以國民黨在國會的優勢,要將產創條例如何修理應都會在立法院通過;問題在於,執政黨黨內的協調與馬總統決策形成的過程,是否禁得起檢驗。

令人遺憾的是,由此次產創條例政策大轉彎,凸顯出馬總統及其府院幕僚在財經政策研析的嚴重疏漏。我們想藉這一系列社論,說明財經決策的幾點基本理則,其實也是對總統本人及其周邊財經幕僚陣容、決策機制、政策方向的整體評論。產創條例的爭議焦點之一是「稅」,因此我們先從「稅」這個特定領域,逐漸延伸做更廣泛的批評。

產創條例原本送到立法院的版本,是經過經濟部與財政部討論、也經過賦稅改革委員專案計畫核算、更經過行政院院會通過的版本。之所以要經過這麼縝密的討論與核算,就是因為財經事務的衝擊極為複雜,又涉及相當專業的考量,往往不是一般「庶民」所能理解。企業與人民當然希望降稅多多益善,因此財經事務訴諸民粹或民意代表,結論必然是降稅一途。一般而言,由於工商業大老闆較薪水階級長於行政與立法遊說,故在專業退位、國家整體利益缺乏捍衛的情況下,民粹式的財經政策或立法不但會向資本家傾斜,也往往不利於經濟的整體發展。

我們在此特別強調「國家」財政的重要性,其實並非新論,而是所有涉及大金額財務收支經濟團體的共同特徵。茲以一個眾所熟悉的法律內容,來說明財政與財務的重要性。證交法第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一定要由若干獨立董事設置「審計委員會」,而該會之最重要任務,就是選任公司之財務長與總稽核。若將國家比喻為公司,則財務長與總稽核就像是國家的財政部長、主計長與審計長。依據證交法十四條規範之意旨,上市公司的財務與稽核等專業主管,應該要相當獨立,不但不是公司總經理所任命,甚至也不受公司董事長所節制。一般上市公司對於財務人員的獨立性與專業性如此堅持,國家又焉能背道而馳?準此,國家的財政主計首長,尤其需要專業夠強、理念清晰,甚至要不太受行政院長(總經理)與總統(董事長)之節制,而行政院長與總統則應充分尊重財政主計首長的權限。

法律不對一般企業的財稽人員專業性有所規範,卻只對上市的大公司規範,主要就是因為公司越大、財務出問題的後果就越嚴重。不只如此,公司若在平順時期,不需太過憂心財務問題,但若是公司在擴張業務期間、或面臨多事之秋,則財務管控的重要性就格外凸顯。以台灣的情況來看,我們現任的財政主計首長,顯然是服從性大於專業性。正因為如此,他們對於產創條例的噤聲,就反映出台灣財政把關的輕忽了。

當前的台灣面臨了兩方面的挑戰:其一是馬政府信誓旦旦要推愛台十二建設,需要八年四兆的預算,金額十分驚人。其二是在全球氣候變遷的壓力下,台灣每年夏秋都可能遭逢天災侵襲,動輒需要數千億預算的支援。在這雙重預算壓力之下,國家財政負擔之重可想而知,主事者自應戰戰兢兢,焉能輕忽怠慢?馬政府原本有大好的機會,以前年七月成立的賦稅改革委員會做完整的、宏觀的、長期的規劃,以穩健的財務步伐,配合國家建設的推動。可惜的是,賦改會捨此不圖,卻以倉促的、零碎的、救急的政策與法案,將台灣的財政結構弄得滿目瘡痍,令專家學者心情沉重。

經過二○○九年一整年的胡亂降稅,馬政府至今似乎還沒有意識到財政赤字的嚴重性,對產創條例修正仍然一副「十七%喊價定局面」的民粹媚俗態勢,這是非常令國人憂慮的現象。台灣財政之所以每下愈況、被國際信評屢次降等、被藍綠媒體重批,追根究柢,就是國家領導人嚴重欠缺財務與財政的基本觀念。這是馬政府在財經決策上亟需補強的第一個闕漏。

【2010/04/16 聯合報】

*********
去二蛇足 添上雙翼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4.16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540644.shtml
 
爭議不休的產業創新條例最近急轉直下,意外地在朝野兩黨間達成輕稅簡政的共識,令纏綿半世紀的獎勵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終於走出減稅、優惠、政府干預的窠臼,迎向全球低稅負、高自由的新潮。

產創條例很可能今天就會在立法院三讀,為台灣的產業輔導政策樹立新標竿;但占絕對優勢的執政黨,在極有可能過關的新版本中,仍畫蛇添足地加上兩個或成效不彰、或庸人自擾的條文,最後或將為德不卒,留下一個遺禍十年的敗筆。

產創條例本來依循故技,列入四項功能性租稅減免;其中,研究發展、人才培訓投資抵減都已實施逾20年,成效迄無人聞問;新增的物流中心、營運總部等,也與創新宗旨毫無關聯,已讓這個接續促產條例的新瓶,面目模糊、乏善可陳;並因另加從地方政府到企業都有權申請徵收私有財產以設置產業園區的條款,更不知多少假創新之名的炒地皮行動會猖狂難抑。

在野黨面對如此低劣乃至偏謬的版本,卻不知如何糾謬匡正,徒然為反對而反對,執政黨反而獲得堅強的理由運用立法院的席次優勢強渡關山,為未來十年鑄下大錯,令朝野兩黨與全體人民皆輸,何其愚蠢而不幸。

幸而有企業鉅子對獨厚可獲巨額研發投資抵減、歧視服務與行銷的作法表達不滿,要求對跨國營運總部一項,容許大企業選擇放棄一切功能性獎勵,而享受較低的單一稅率;並因獲執政黨立委力助,納入產創條例,才忽然吹縐一池春水,引來各界爭議;再借媒體之力,引導出將單一稅率擴大為全體企業共有選擇的呼聲。在野黨乘機以此為對策,主張取消全部功能性租稅條款,只將營所稅全面調降至17.5%,言簡意賅,立獲支持與肯定。

最後,執政黨高層從善如流,宣布將營所稅降至17%,與新加坡看齊,但仍堅持保留研發抵減,及中小企業新聘從事創新工作的員工,每月補助1萬元,形成所謂「17%+1+1」的新版本。台灣營所稅原為25%,原訂今年降到20%,如今可能再大降到17%,從表面上看,的確會造成稅損。但是,考慮輕稅的投資獎勵效果,以及對滯留境外經營活動的吸引力,稅損或不若想像嚴重,尤其將各項抵減一概取消,漏洞盡除,結果甚至可能更樂觀。

然而,執政黨執意保留研發抵減,除了稅損,還有其他弊病。首先,根據理論與實務,研發抵減的受惠者絕大多數是高科技產業,尤其是大財團,一般中小企業與傳統產業很難分一杯羹,是為不公。其次,這些要求租稅抵減的高科技大財團,處身於競爭無比激烈、不研發即被淘汰的嚴酷環境中,即使無抵減,絕大多數研發仍須進行,此一抵減是為無效率。第三,研發只是創新活動中十分古老的一環;進入知識經濟、文化創意時代,類如設計、創意、轉型、跨領域經營、運作模式改變等更富創新精神、也更足以創造附加價值的活動,多不勝數,卻完全不在研發抵減的範圍之中;是為膠柱鼓瑟。因此,執政黨應斷然去此蛇足,代之以更積極、主動、靈活、多樣的「產業創新專案」,擴大範圍,引進多種輔導獎勵方式,向「科專」看齊,花費不多但成效卓著。

至於中小企業增聘員工獎勵,因屬反景氣循環手段,本不應列入十年為期的產業發展條例;且以這每年可能數百億的開銷,選擇10萬具有發展潛力、競爭優勢的中小企業化魚為龍,則新增數十萬工作機會之餘,整個經濟都會向上騰躍,執政者真該努力創新了!

【2010/04/16 經濟日報】 

******

社論-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2010-04-16 工商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3x122010041600141,00.html

     詩聖杜甫在其「自京赴奉先詠懷五百字」詩中有云:「…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榮枯咫尺異,惆悵難再述。…入門聞號啕,幼子饑已卒!…」描述的是唐朝當時貧富差距懸殊現象。觀諸現今台灣社會,媒體報導許多高級餐廳食客盈門,非事前訂位還一座難求;然而年初寒流來襲時卻有遊民凍斃,果真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日昨媒體也報導一個貧窮媽媽,電話費無力支付被停話,又因與鄰居不熟不敢借電話,抱著急症幼子走三公里路至台中榮總求醫,到達時孩子已經氣絕身亡,雖與杜甫詩中「入門聞號啕,幼子饑已卒」死因有所差異,但都因赤貧所致,令人不勝欷吁!

     「一個台灣,兩個世界」的所得差距懸殊現象,不只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一個經濟問題。除非將逐漸消失的中產階級重新恢復壯大,否則兩極化的現象將使台灣置於岌岌可危的基礎上,這在經濟發展的理論與實務中已被確認,毋庸多加贅述,國人不僅應該重視,還要儘速有所行動。我們不敢冀求一夕之間就把多年來的沉痾徹底革除,而是希望「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一步一腳印去做,包括政府、企業及個人,各方面都能盡其在我。

     在政府部門方面,政府支出的「濟弱扶傾」,最能發揮經濟學的「乘數效果」,因為窮人的邊際消費傾向最大。以2008年的消費券發放為例,發放給窮人,立即會全數被消費;發放給富人,很可能只使用其中一部份,其餘被當成收藏品,或以消費券作為現金消費的代替品。此外,窮人所消費的都是生活必需品,大都為本地產品,產業關連效果較高,對提振經濟及促進就業的貢獻較為顯著。富人消費結構中,舶來品比重較高,對提振本地的生產和就業效果較低。因此,賑濟社會弱勢貧困族群,不單是社會救助行為,同時兼具提振內需、促進國內生產和就業的多重作用。

     另外,政府支出也應當有更合宜的規劃。例如,每年的跨年晚會施放煙火不但是燒錢浪費,更與「節能減碳」的政策背道而馳。每年元宵節的燈會,各個地方政府幾乎無不鋪張舉辦,宛如散財童子。但其中有些地方政府是「打腫臉充胖子」,有錢放煙火、點花燈,事後卻為其財政狀況哭窮,這種要面子不要裡子的做法,殊不可取。

     雖然我們提倡積極「濟貧」,但並不表示我們強烈主張以「劫富」方式維持社會公平。然而,我們也知道,在社會金字塔頂端的高淨值者(High Net Worths, HNWs)並非是社會上繳稅比例最高的族群。其中有部分人士以各種合法的避稅工具,使其稅負與所得不成比例。也有部分人士擁有天價的財富(股票、不動產、古董、珠寶等),卻因不急於變現,所以也無需承擔較高的所得稅負。因此整個經濟社會的稅負,即由薪資所得者承擔相對上偏高的比重。面對如此現實,政府應就所得稅制進行大刀闊斧修改,並對財產增課財產稅。這些措施,於HNWs只是九牛一毛,但對政府稅收的改善及社會公平的提升,卻能產生極大的功能。?

     至於企業界,更應發揮其社會責任,以從事公益活動取代華而不實的行銷支出。同時,「員工為企業之資產」不該只是一個口號,而應確實落實。目前國內已有少數企業,正朝這個方向進行:例如報載某企業集團,舉凡員工入股、員工分紅、員工參與重要決策等,都已行之有年,且效果卓著。一個能普遍把員工當成企業資產、給予員工合理報酬與適度尊重的社會,才能使中產階級得以壯大。沒有堅實壯大的中產階級,社會上貧富差距會日益擴大;社會的貧富差距越大,資本家與勞工間的對立就越嚴重。員工沒有向心力,企業就別奢談競爭力。因此,企業領袖們不要盡在1.5代健保或二代健保的雇主負擔、產業創新條例上租稅高低等方面,錙銖必較,而應多為社會公益及員工權益盡點心力。

     至於升斗小民的一般社會大眾,也可以效法今年富比世亞太傑出善心人士陳樹菊女士。雖然自身經濟環境不佳,但省吃儉用,積小錢成大錢,先後捐款給佛光學院與母校仁愛國小各100萬元,年前又把畢生積蓄450萬元捐給母校,作為興建圖書館經費,自己卻孓然一身。另外報載還有一位殷老先生,自己孩子讀書需要助學貸款,但念及還有更窮的人,因而每年捐款給家扶中心,卻又不願領取收據。這些行善不欲人知的實例,讓台灣社會充滿人性的光輝

     總而言之,「一個台灣,兩個世界」的所得差距懸殊現象,雖然已經形成,但全體國人應該正面以對,採取行動。特別是政府部門,應該分別由財政收支、所得稅制、財產稅制等方面著眼,重新檢討,採取有效改善對策。朝野兩黨更不能滿腦子選票考量,一再通過違背公平正義、擴大貧富差距的法律。再加上企業部門及一般社會大眾自動配合,如此多管齊下、各盡其責,終能使中產階級重新壯大,重建安和樂利的社會,也才能提升台灣的競爭力。
 

參考資料:
1. 【產業創新條例】 獎勵 為人作嫁的 創新應用
http://blog.udn.com/glee/3832444
2. 經濟日報 社論的「創新需求」,為何一錯再錯?
http://blog.udn.com/glee/3819565
3. 【產業創新條例】張忠謀:減稅 根本就是錯的
http://blog.udn.com/glee/3703968
4. 【產業創新條例 再變身】暗渡陳倉 、空白支票日後協商再開、國庫仍有個坑
http://blog.udn.com/glee/3759249
5. 【促進產業條例】 有長長11年 劫貧濟富 的尾巴
http://blog.udn.com/glee/3813343
6.【若產業創新條例 通過】 就讓人民罷免 無能 的馬英九
http://blog.udn.com/glee/3761141
7. 捨本逐末 政府先投資設立品牌行銷公司
http://blog.udn.com/glee/3819054
8.產業租稅政策往何處去?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3.10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465278.shtml
9. 【產業創新條例】 創新=台灣競爭力 是錯誤的看法
http://blog.udn.com/glee/3832235
10. 【 產業創新條例】馬英九的兩難及錯誤選擇
http://blog.udn.com/glee/3829799
11. 為何想到通過 「產業創新條例」?
http://blog.udn.com/glee/3808235
12. 【產業創新條例 刪第30條文】就不劫貧濟富? 就能提昇產業?
http://blog.udn.com/glee/3804715
13. 【 無法提昇產業 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 馬英九 是貪腐的代罪羔羊?
http://blog.udn.com/glee/3795244
14. 【產創條例減稅優惠應全面撤除】賺百億的企業不用繳稅
http://blog.udn.com/glee/3808412
15.【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 廢了吧】 比貧窮還更窮 創新高
http://blog.udn.com/glee/3791728
16. 【苦民所苦 ?】糾正 未排富的 免費營養午餐
http://blog.udn.com/glee/3775537
17. 【反庶民政治 產業創新條例 不談劫貧濟富】
http://blog.udn.com/glee/3799465
18. 【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 廢了吧】年輕人不想結婚生子 不是一日造成
http://blog.udn.com/glee/3739850
19. 【產創條例】 忘了告 牽線進貢扁家? 黃茂雄:沒有它 台灣如何提升競爭力
http://blog.udn.com/glee/3726229
20. 【產業創新條例】請給個繼續劫貧濟富的合理解釋! 人民不要模擬結果
http://blog.udn.com/glee/3708990
21. 【馬買誰的單?害了甚麼?】「全球創新中心」變裝: 馬拋「全球創新走廊」
http://blog.udn.com/glee/3700403
22.【產業創新條例夾帶】 麥寮港差點變綜合港 圖利台塑?
http://blog.udn.com/glee/3699864
23. 【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 廢了吧】台灣出生人口創新低 不是一日造成
http://blog.udn.com/glee/3692136
24. 【產業創新條例】有錢登廣告,但還要繼續吸政府及人民的血
http://blog.udn.com/glee/3688792
25. 名家睜眼說瞎話!? /產創條例 對產業升級真的有利嗎?
http://blog.udn.com/glee/3688754
26. 值得鼓勵的社論:產創條例減稅優惠應全面撤除
http://blog.udn.com/glee/3682982
27. 值得鼓勵的社論: 不可藉產創條例為大財團發國難財
http://blog.udn.com/glee/3675147
28. 台灣稅制是不公不義: 劫貧濟富!! 20080615
http://blog.udn.com/glee/1962494
29. 產創恐成「慘」創
http://blog.udn.com/glee/3674497
30. 【產業創新條例 火燒屁股】官愈做愈大,圖利財圖不改本色?
http://blog.udn.com/glee/3679613
31. 【產創條例 及 科技專案預算】丁守中,知道真正問題所在嗎?
http://blog.udn.com/glee/3679052
32. 就讓民進黨霸占主席台! 最後讓國民黨藉人多通過 「產業創新條例」吧!
http://blog.udn.com/glee/3678112
33. 劫貧濟富!! 財政拮据 還要再(幫富人)降稅?
http://blog.udn.com/glee/3633866
34. 【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 廢了吧】 問題源頭不解決 解末梢有用嗎? (北市豪宅稅 明春定調)
http://blog.udn.com/glee/3589780
35. 沒錢也要當凱子的政府 vs 財團荷包滿滿
http://blog.udn.com/glee/3583595
36. 長久的痛不落日: 趕完輔選 產創條例 快馬(英九)加鞭
http://blog.udn.com/glee/3565004
37. 官員互踢「劫貧濟富落日條款」皮球數十年, (馬扁)政府可廢!!
http://blog.udn.com/glee/3533234
38. 富窮人數都增 所得差11倍
http://blog.udn.com/glee/3291844
39. 有辦法的商人可少繳很多稅!? 甚至不用繳稅!?
http://blog.udn.com/glee/3083125
40.  社論-得寸進尺的減免稅又增一例
http://blog.udn.com/glee/3286200
41. 小小台北市國稅局擋不住,拿上百億劫貧濟富的政府? 20090107
http://blog.udn.com/glee/2542961
42. 白手套賦改會!? 劫貧濟富! 官商走近近! 利益不迴避!?
http://blog.udn.com/glee/2315395
43. 【產業創新條例 再變身】 獎勵 捨本逐末的品牌行銷及創新 社論背書合理化
http://blog.udn.com/glee/3840240
44. 【解決產創爭議】 名家迷思? 創新=台灣競爭力 數十年後落日
http://blog.udn.com/glee/3848479
45. 【產業創新條例 單一稅】將貪腐及錯誤政策 簡單模糊化!?
http://blog.udn.com/glee/3903575
46. 【產業創新條例】也搞棄招標 先租後賤賣國有地!?
http://blog.udn.com/glee/3903549
47. 【產業創新條例】被竊笑的中華民國? 爭甚麼...
http://blog.udn.com/glee/3897688
48. 【產業創新條例】 民進黨不知道為何而戰!?
http://blog.udn.com/glee/3889146
49. 【產業創新條例】沒人說不能養雞,但質疑如何養?
http://blog.udn.com/glee/3886997
50. 【產業創新條例】 批 親富損民 變 仇富反知 馬成救主?
http://blog.udn.com/glee/3884227
51. 【產業創新條例】 在野黨及人民知道 為什麼而戰嗎?
http://blog.udn.com/glee/3880728
52. 【促進產業條例】政策沒有空窗期 但要得更多
http://blog.udn.com/glee/3900586
53. 【靠 產業創新條例】 大財團賺錢 不用繳所得稅!
http://blog.udn.com/glee/3909315
54. 【 產業創新條例 廢了吧】給個想生小孩念頭的希望!
http://blog.udn.com/glee/3911663
55. 【產業創新條例 籲取消不可行】少數學者如殷乃平 不懂的事
http://blog.udn.com/glee/3917120
56. 【籲 產業創新條例 通過】樣版學者 與工商界?
http://blog.udn.com/glee/3917239
57. 【產業創新條例】替人民及企業想想 就該廢除
http://blog.udn.com/glee/3920543
58. 【靠 產業創新條例】國土(包括農田)可棄招標 先租後賤賣、變更地目、不用環評
http://blog.udn.com/glee/3921418
59. 「財團二者得兼」版 : 加碼大放送 產創大轉彎政院擬降營所稅至17%
http://blog.udn.com/glee/3927009
60. 兩大貪腐主環之一: 沉淪的立法院!?
http://blog.udn.com/glee/2563836
61. 【產業創新條例 若通過】遺禍害至少二十一年
http://blog.udn.com/glee/3929764
62. 看懂經濟學╱產創優惠 多數中小企業難享  聯合報  2010.04.11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5529698.shtml
63. 【產業創新條例  多少假】連照顧中小企業 也是假的!
http://blog.udn.com/glee/3932218
64. 遺禍害至少二十一年 【產業創新條例 】也補助 無道之造「雲」
http://blog.udn.com/glee/3929944
65. 【眼光淺短 產業創新條例 短期補助 偷渡 長期禍害】http://blog.udn.com/glee/3937355
66.【胡搞 產創條例 是果】弊官官愈做愈大是因

http://blog.udn.com/glee/3938225

67. 【黨團獨裁沉淪的立法院 】 產業創例條例 財團賺錢 長期免繳稅再延長?

http://blog.udn.com/glee/3928068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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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3947624
 引用者清單(2)  
2010/04/18 16:18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言之似有物,但為何不早說? (財經政策:須有中心思想 始有論述能量 ) 2010/4/18
2010/04/17 09:23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言之有物,但為何不早說? (正視財經幕僚空洞化的危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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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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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產創 vs.「中國製造」廣告
2010/04/17 17:12

台灣產創 vs.「中國製造」廣告 
【聯合晚報╱社論】 2010.04.17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543210.shtml
 
各界矚目下,立法院通過了產業創新條例,輿論褒貶互見。隔著海峽,上海出現一場景,看似微不足道,卻產生了對照的意義,那是一級方程式賽車場上的一幅巨型「中國製造」的廣告看板。

上海的這個廣告絕不平凡。它是中國商務部為了提升中國產品的「國際形象、信譽與知名度」,首次以官方名義投放的商業廣告,以「中國製造」四字刻成的紅色印章為形象,底下是Made in China的英文。F1賽車在全球有六億觀眾,六億人可能看到這幅廣告。

官方推出國家形象廣告,台灣並不陌生。80年代末的「台灣精品」廣告,就是在向世界昭告,Made in Taiwan代表的是精緻、創新、價值與品牌,正式向過去粗製濫造代名詞的年代揮別。也因此,「中國製造」的廣告不僅是投石問路,而是中國意圖跨越舊形象、創造新歷史的軍令狀。

台灣看產創條例,關起門來當事者迷,透過兩岸對比,或有不同詮釋。中國是世界工廠,但生產的廉價商品在歐美已趨飽和,無法繼續扮演成長動力;向技術密集產業邁進是唯一出路,通訊、電子等高科技產業是當今中國戰略推進的「高地」,並積極以併購作為縮短技術差距的國家戰略。聯想買下IBM的筆電部門,吉利最近吃下瑞典VOLVO,中國「走出去」的企圖心由此可見。

當「中國製造」宣示著大陸產業向品質與價值靠攏時,台灣的產業定位和比較優勢何在,成了不能不焦慮的課題。台灣領先大陸的,只剩寥寥核心產業,其餘多處於激烈競爭、甚且漸漸失利的狀態。如今產創條例分別運用補助、資金與土地等手段,鼓勵企業創新,且一體降低營所稅,希望能使無論高科技產業、傳統產業、服務業,都朝向知識經濟前進,擴大核心競爭力。目標能否達成尚有待考驗,但再不放手一搏就絕對來不及了。面對大陸急起直追,南韓更早已領先,台灣在吸引國際人才、自由化、法令鬆綁等問題上,還有太多改革不容蹉跎。

【2010/04/1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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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產創條例分別運用補助、資金與土地等手段,鼓勵企業創新,且一體降低營所稅,希望能使無論高科技產業、傳統產業、服務業,都朝向知識經濟前進,擴大核心競爭力。目標能否達成尚有待考驗,但再不放手一搏就絕對來不及了。"

為錯誤政策(產業創新條例)背書的社論,本不先務,道如何生? 還恥談改革?放手一搏甚麼呢? 見到的是各種法令的大鬆綁勝於扁政府,制度性的貪腐比個人的貪腐更可怕!

與 言之有物,但為何不早說? (正視財經幕僚空洞化的危機 ) 2010/4/17
http://blog.udn.com/glee/3950466

正視財經幕僚空洞化的危機 
【聯合報╱社論】 2010.04.17  的論調,有天壤之別!
聯合報╱社論與聯合晚報╱社論,真的大不同!? 此聯合晚報╱社論的論調與經濟日報偏向政府政策的論調類似!?



李深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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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發揮第四權的媒體在那裏?
2010/04/16 23:07
產創條例三讀通過 營所稅降至17% 
【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10.04.16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542224.shtml
 
 
立法院院會今天表決產業創新條例草案,晚上近10點左右,在藍軍多數優勢下,順利三讀通過,企業營所稅率調降至17%。

【中央社台北16日電】

立法院今晚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接續已經「落日」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立法院下週將處理配合產創條例修改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營所稅可望降到17%。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去年12月31日落日,當時產創條例沒能在立法院及時通過銜接。

今天立法院會表決產創條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出17個爭議條文、2個章名,但民進黨團所提全部遭到否決。

因表決和立委登記發言,從早上一直馬拉松式審議,產創條例直到接近晚上10時才完成三讀。

產業創新條例通過後,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得訂定地方產業發展策略,各中央主管機關可以進行獎勵或補助,並可設立產業園區產業園區並不僅限於工業區,還包括醫療、文化、創意、環保、科技等園區都可以設立。

條例中還規定,產業園區內土地開發,產業用地不得低於土地面積的60%、公共設施用地不得低於20%、社區用地不得超過10%。

原本產業創新條例中有4項租稅優惠,但在府院敲定營所稅降至17%以後,只剩下創新研發1項租稅優惠。條例中規定,公司在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的15%內,可抵減當年度應繳納營所稅以不超過30%為限,該項優惠可回溯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至民國108年12月31日為止。

促進中小企業創新、改善人力結構、創造國民就業機會,產業創新條例中也規定,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補助,但相關資格、額度,都授權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訂定。

此外,為加速產業創新加值,促進經濟轉型及國家發展,產創條例也規定行政院應設置國家發展基金,不僅可配合國家產業發展策略,對增加產業效益或改善產業結構的重要事業或計畫,進行投資或融貸資金,還可以協助政府辦理計畫與推動計畫的相關支出,相關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都由行政院定之。

至於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所提出的500大企業營運總部租稅優惠,以及國民黨籍立委張嘉郡所提出的工業港轉工商綜合港,都沒有納入產創條例條文中。

營所稅調降的部分,需要所得稅法配合進行修正,民進黨團提出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營所稅調降為17.5%,上午在立法院院會逕付二讀,國民黨團也預計在下周提出17%的版本,屆時再與民進黨團版本併案處理。

【2010/04/16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