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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2 09:40:15瀏覽1492|回應1|推薦1 | |
引用文章在懸崖邊停格的農再運動 2009/7/17 各位農陣及關心農業的朋友,此刻你的心情如何?最近半年來,是怎樣的一份心思?關於台灣農村,關於台灣土地… 從2008年12月18日,幾位成員針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農村再生條例」一讀而召開記者會開始,至2009年6月16日立法院休會,確定農再條例不可能在本會期三讀,正好整整半年。我們讓這個原本大家認為國民黨一定會強行過關的法案暫時停下來了,這是運動之初不敢想像的,但它成為事實。一切暫時靜定下來,停格在懸崖旁邊,稍可喘口氣的我們,回過身來探看,不自覺地驚出一把冷汗!在驚訝之餘,總想了解是什麼條件、凝聚了什麼樣的力量讓事情剎時停格?趁此時刻想想這些,或有助於我們展望後續的腳步,整軍再戰!且讓我們先快速地回顧這半年來的幾件大事,理理運動的脈絡。 ... 社運失算!? 在懸崖邊停格的農村再生條例? 引用文章沒有人需要為「農村再生條例」提案及立院一讀通過道歉嗎? 2009/7/19 引用文章在懸崖邊停格的農再運動 (2009/6/16) 雖然立法院會期結束,確定本會期無法三讀,但當沒有人為「農村再生條例」非法變合法!! 圖利財團!! 出面道歉,此條例雖停格在懸崖旁邊,但可能是暫時的停格... 而且可能是暫時的表面正義...? ... 圖利財團 政府官員沒有人要道歉! 但立院要急迫召開臨會通過! ************
立法院第一次臨時會在民國四十年七月召開,當時立委潘廉方等為了對日和約草案經美英兩國政府正式公布,但未將我國列入多邊簽約國家,因而提議召開臨時會,顯示當時立委對於國家處境抱持高度關注。 第二次臨時會也是關心外交議題。四十一年七月由總統咨請立院召開,審議中華民國與日本的和平條約。 之後隔了五十年未再召開臨時會,直到九十年一月才召開第三次,因大法官會議要求行政院針對停建核四案,向立院補行報告程序,立委鄭永金等認為茲事體大,為儘速解決爭議,請求召開臨時會處理。 第四次臨時會在九十年六月,為審議存款保險條例修正草案、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六項金融改革法案而召開,最後也完成立法程序。 九十一年七月,立院為了「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案」召開第五次臨時會。 九十二年七月,立委柯建銘為了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農業金融法等六項財經改革法案,以及立委曾永權為審議公投法草案等,立法院召開第六次臨時會。 第七次臨時會在九十三年八月召開,充滿了濃濃的政治對抗味,因為討論議案中有「三一九真調會條例草案」,以及立委減半修憲案。 九十五年六月召開的第八次臨時會,討論水患治理特別預算案,以及罷免陳水扁總統提案,政黨對抗更為強烈,但罷扁案未獲三分之二立委同意,因而不成立。 第九次臨時會為總預算及中選會組織法草案等多項法案,在九十六年七月召開;第十次臨時會較為單純,為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復議案召開。 ******** 引用文章社運者的無奈? 因為改變不了什麼, 為老人送餐找自我 個人看法:1. 由農村自行決定要如何發展農村規劃,對嗎? 那要政府所為何來? 國家的農業政策是甚麼? 2. 如果「農村再生條例」雖為總統馬英九的競選政見,也屬「愛台12建設」,但如果是錯誤政策,還 一定要執行嗎? 馬英九喊633,就一定要把他變出來嗎? 3. 報載"目前非都市土地存在許多合理但不合法情事,例如休閒農園有開餐館、旅館的合理需求,但目前法規卻不允許;也存在合法但不合理的現象,例如農村蓋有豪華農舍別墅,因缺乏管線規劃,以致污水直接排入農地。"
國家的農業政策是甚麼? 由非法土地決定國家的農業政策嗎? 沒有完整考慮清楚的國家的農業政策,「愛台12建設」的「農村再生條例」真的愛台嗎? 還是愛財團? 讓非法變合法就算是避免農村水泥化、財團化嗎? 農委會這樣的說詞,可見中華民國根本沒有好的國家農業政策!? 好聽是讓農村自行決定發展方向,難聽是農委會亂規劃!? 5. 講白一點,農村再生條例主要是要解決農村非法土地問題,政府出大錢讓非法農地使用變合法!! 誰擁有一堆非法農地呢? 當然是財團了!! >>>>> 立院新會期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又列優先... 擋不住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立院新會期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又被列為優先處理法案, 無效用不想寫,但又逼自己寫出來的東西... 社運失算!? 立院急迫圖利財團! 在懸崖邊停格的農村再生條例? 社運團體、台灣農村陣線認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是一部非擋不可的農再草案... 請參考 在懸崖邊停格的農再運動 07/07/2009 台灣農村陣線 立法院新會期,行政院長也由劉兆玄換成了吳敦義,因八八水災,立法院上會期臨時會原先要處理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被擱置,只通過八八水災特別預算相關法案。立院新會期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又被列為優先處理法案,個人認為,任何一位真正愛及尊重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民,如果用心了解「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內容,應該會反對政府急迫想通過非法變合法、圖利財團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天地不仁, 人間雖有情,但政客無情? 天災可怕易見,人禍貪腐可惡 **********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今天出席國民黨立法行政部門議事運作研討會時表示,新會期自明天起,推估延會至明年1月15日止,預估召開18次院會,46次委員會,處理預算案及議案。 預算案方面,林益世指出,包括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都是這會期亟待通過的議案。 法律案部分,包括攸關縣市改制升格、調整直轄市議員席次的「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訂定中央機關員額總數、權責、管理的「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取消現役軍人及國中以下教職員免納所得稅規定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調降油品關稅的「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等。 另外,法務部也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因應新興產業發展,提出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修正草案、專利法修正草案,以及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草案。 至於上會期未通過的重大法案也在優先法案之列,包括將行政院所屬機關調整為13部與9個委員會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產業創新條例草案」、開放陸生來台就學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以及攸關幼、托整合的「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 此外,繼立法院第七屆第一、二會期行使考試院、監察院人事同意權後,立法院本會期將行使中選會委員人事同意權審查。 【2009/09/17 中央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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