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事件」落幕,但棒界人士認為這只是「開始」,建議相關單位修改規定,未來須加重教練的禁賽處分,才能遏阻歷史重演。
教育部自1989年起推動少棒聯賽實施計畫,1990年起改為聯賽、選拔賽並行制,並嚴格規定學籍要求。
在聯賽出現之前,原本規定只要在前1年5月15日完成遷移戶籍的選手,便可代表球隊出賽。
1990年之後,三級棒球聯賽制定出賽限制,少棒選手若轉學,須等兩年後才能代表學校出賽。
近幾年又陸續修改規定,目前是小4跨縣市轉學,須等7年級(國1)才能出賽,小5、小6跨縣市轉學,則要等到9年級才行。
儘管規定嚴格,也有電腦查詢系統,但近年還是不斷有球隊「偷吃步」,竄改身份證、學籍資料等事件層出不窮,只是沒有浮上檯面。
明道若不是拿到中華隊代表權,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基層的挖角風氣依然難以遏止,除非「亂世用重典」。
教練禁賽兩年其實不痛不癢,有其他基層教練認為,若把禁賽期拉高到5年,甚至終身,「絕對不會有人敢再這麼作」。
棒界人士認為,教育部和體育署應儘速召開檢討會,和棒協、學生棒球聯盟商討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否則未來還是會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