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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埃及蹲苦牢 反詐騙專線也被冒用.. 首例 詐騙車手組織犯罪送辦 組織犯罪條例修法 詐欺罪變重「可怕了」
2017/05/29 12:02:23瀏覽545|回應0|推薦0

 

 

 

台灣成為詐騙王國 葉毓蘭:行政立法司法三院合作打造

2017-06-20 07:53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534630?from=udn-relatednews_ch2

埃及警方2014年7月在該國亞歷山大城查獲兩岸詐騙集團,逮捕台籍40人、陸籍56人。刑事局昨天再遣返16人中,有嫌犯抱怨,埃及監獄環境惡劣,牢房髒亂不堪,飲水有配額限制,「每天只吃一餐,都是酸奶配大餅!」對此,警大前教授葉毓蘭在臉書批,寵子不孝,寵豬爬灶。

葉毓蘭說,台灣成為詐騙王國的「成就」非一時半刻可致,幾乎是行政、立法、司法三院合作打造的,這些不肖的台灣之子,也是大家聯手寵壞的。

葉毓蘭指出,如果不是詐騙犯罪刑責過輕,法官又勤於縱放,行政部門(外交部)又畏於立法諸公在「秀場」上的淫威,四處營救,哪會造成今天「你看,你看,四海都有台灣人(詐騙集團)」的臭名遠播?兩岸詐欺集團遠赴埃及被查獲入監,昨天再遣返16人。 記者李奕昕/翻攝

 

 

埃及逮台詐團 不繳罰金不准回國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534380?from=udn_ch2cate6639sub7315_pulldownmenu

2017-06-19 23:56聯合報 記者李奕昕/台北報導

兩岸詐欺集團遠赴埃及,假冒公安致電詐騙大陸民眾,三年前遭埃及警方查獲入監,須繳交五十萬元台幣罰金才能返台;刑事局昨天遣返十六人。

刑事局官警說,以往台籍詐欺犯在海外落網,當地多直接判刑或驅逐出境,鮮少判處罰金,埃及認定詐騙集團撥打長途電話,侵害該國電信公司權益,以電信法判罰。

刑事局昨天在桃園機場拘提遣返的十六名詐欺犯,押往台中地檢署調查,有犯嫌抱怨,埃及監獄環境惡劣,牢房髒亂不堪,飲水有配額限制,「每天只吃一餐,都是酸奶配大餅!」

二○一四年七月,埃及警方在該國亞歷山大城查獲兩岸詐團,逮捕台籍四十人、陸籍五十六人。以違反電信法,將王姓主嫌(四十九歲)判刑五年,其餘犯嫌判刑兩年六個月,每人併科美金一萬七千五百元(約台幣五十萬元),今年初卅九名台嫌服刑期滿出獄,因未繳清罰金被限制出境。

刑事局表示,埃方原堅持全數犯嫌繳清罰金才放人,刑事局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等管道,要求埃及遣送台嫌,外交部駐約旦代表處及刑事局派員赴埃及協商,埃方始同意台、陸詐團成員可各自繳清罰金後遣返。

兩名台嫌家屬籌錢繳罰金,獲埃方解除境管,今年四月順利搭機返台,上月再遣返十八人;王仍在埃及服刑,另有三人滯留埃及辦理出境手續。

今年四月,刑事局在台中市拘提詐團幕後金主黃姓男子(卅三歲)黃被法院收押禁見。

 

 

詐騙集團埃及蹲苦牢 每天僅一餐 酸奶配大餅

每天僅一餐 酸奶配大餅
39名台籍疑犯服滿刑期,由刑事局陸續自埃及押解回台,並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刑事局提供)

埃及警方2014年7月查獲電信詐騙集團,逮捕台籍嫌犯40人、陸籍嫌犯56人,除主嫌外,其餘被判刑2年,併科近2萬美元罰金,今年初刑滿出獄;他們感嘆獄中苦日子難過,每天僅1餐酸奶配大餅,整個人瘦了一圈,其中16名台嫌昨自費返台,隨即遭拘提解送至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嫌究辦。

真心不騙 慘到瘦一大圈

埃及警方2014年7月22日在該國亞歷山大省4處別墅查獲電信詐欺機房,共逮捕96人,其中台籍40人、陸籍56人,埃及檢方以違反電信法起訴。埃及法院審理後,判49歲台籍王姓主嫌5年有期徒刑,其餘39名台嫌及56名陸嫌均處2年有期徒刑。

除主嫌外,每人都被併科1萬7500美元,約台幣50萬元罰金。去年中旬,39名台嫌刑滿,但「耍賴」,雙手一攤表示沒錢,還請家屬聯繫外交部,希望用國庫支應罰金,引渡他們返台,外交部悍然拒絕,表示急難救助不包括幫罪犯繳罰金。

怕押大陸 急籌50萬罰金

埃及以嫌犯未繳清罰金,延長半年刑期,刑事局派員與外交部人員至開羅探視,告訴詐欺犯:「大陸積極爭取把你們押回大陸受審,再籌不出錢,恐怕不樂觀。」詐欺犯一聽到要被押往大陸,嚇得趕緊請在台親友籌錢。

刑事局表示,埃及原希望台灣及大陸嫌犯都需全部繳清罰金才能出境,且不得分割處理。經駐約旦代表處多次交涉,埃及同意可各自繳清個人罰金出境,也幸好大陸雖確實想搶人,但不願幫嫌犯繳罰金,讓台嫌有機會返台。

今年元月初,39名台嫌出獄,外交部請他們集中住在當地廉價旅館;3月多,罰金悉數繳清,4月先遣返2名台嫌,刑事局在桃機拘提並同步逮捕在台的33歲黃姓主嫌。

39嫌遣返 直呼回台真好

其餘在5月下旬解除境管後,上周18人自費買機票回台;昨再有16人返台,剩下3人近日內也會回來。

警方表示,台籍嫌犯來自4組不同電信詐欺集團,在埃及監獄處境淒慘,不僅環境惡劣,每天還只供應1餐酸奶配大餅。有百公斤的嫌犯自嘲:「關2年多都瘦一大圈了!」直呼能回台灣真好。他們也說,同行陸嫌因為家裡貧困,有人迄今籌不到錢,遲遲無法回國。

刑事局說,埃及電信公司為國營企業,本案僅以偷接電訊設備,違反電信法判刑;為追查其幕後金主,昨在桃園機場拘提押解回台嫌犯,隨即搭大巴士解送台中地檢署,朝詐欺罪嫌擴大偵辦。外交部指出,駐約旦代表處積極協助涉案國人,並曾多次派員前往埃及監獄探視,確保涉案人司法權益及在拘留期間受到合理待遇,且透過各種管道向埃及政府爭取依國籍管轄原則及當事人意願,將涉案人於服刑期滿後遣返回國,續接受司法調查。

(中國時報)

 

又見詐騙老梗 行員與警聯手保婦人65萬老本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509352?from=udn_ch2cate6639sub7320_pulldownmenu

2017-06-07 13:20聯合報 記者洪上元╱即時報導

 台中市大甲區一名65歲朱姓婦人日前下午至大甲區日南郵局臨櫃要提領現金65萬元,郵局臨櫃的林姓職員見老婦人一次提領大筆現金,於是主動詢問提領動機,朱婦現場表示資金是購買房子所需,職員再提問後發覺有可疑之處,於是報警請警員到場瞭解,朱婦才說出原因,因為害怕帳戶被凍結,才會配合自稱警察的男子提領存款證實自己清白,在員警現場說明詐騙手法後,婦人才恍然大悟自己差點遭騙。

朱姓婦人表示,有自稱警察的男子表示自己身分遭冒用且涉及刑事案件,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要求婦人不可向家人透露消息,續稱朱婦帳戶內的養老金可能遭凍結或盜領,並稱可主動為朱婦保管,指使朱婦至郵局提領存款65萬元,幸好警方即時到場告知朱婦此為詐騙手法後,朱婦才恍然大悟,差點遭到詐騙。

朱婦向警方表示,平日對於當前宣導之反詐騙各式手法都很小心防範,但是沒想到真的碰到時,一慌張還是會手忙腳亂,所幸警方及郵局行員即時熱心積極關懷協助,適時阻詐成功,才保住其養老金,當場頻頻向警方及郵局行員表達感謝。

 

 反詐騙專線也被冒用 警提醒手機不會顯示「165」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507406

2017-06-06 15:33聯合報 記者陳金松╱即時報導

政府反詐騙利器、建置13年的「165」反詐騙專線,最近頻遭詐騙集團冒用。有民眾接到來電顯「165」、「+165」電話,誤信是刑事局反詐騙諮詢專線人員,依指示操作,結果反詐反被詐;統計今年1到5月,已有6位民眾受騙,共被騙走37萬元。

刑事局說,「165」是反詐專線簡碼代表號,只能受話提供民眾撥打電話進來諮詢,根本不能撥出;民眾如果接到來電顯示號碼是「165」,不必遲疑,百分之百是詐騙電話。

165反詐騙專線是最近連續接獲民眾反應,指接到詐騙集團來電,謊稱他們個資外洩,網路購物被改成分期付款;民眾懷疑,對方即表示會有反詐騙警官來電告知,沒多久果然接到來電顯示「165」的電話,民眾一看是反詐騙諮詢電話,信以為真,依指示到ATM操作匯款。

刑事局強調,「165」主要是提供民眾諮詢,專線人員如果有需要和民眾聯繫,撥出的電話會顯示市內電話號碼,「絕對不會是165」,提醒民眾千萬別受騙。

刑事局再次提醒,任何警察機關辦案都會以公文書信通知,不會打電話或轉接電話向民眾詢問筆錄。接到顯示「165」電話,切記就是詐騙,立刻掛斷電話,再反撥165專線詢問、檢舉。

 

民眾接獲「165」來電,刑事局說都是詐騙電話。圖/刑事局提供

 

 

 4男2女開毒趴 屋內滿是K毒味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493186?from=udn_ch2cate6639sub7315_pulldownmenu

2017-05-30 15:48聯合報 記者李奕昕╱即時報導

藥頭曾姓男子涉嫌與女友及藥腳在住處開毒趴,警方搜索查獲曾等4男2女,發現屋內充斥刺鼻K毒氣味,搜出大量K他命、毒品咖啡包及毒梅片,詢後將曾等人依毒品罪嫌究辦。

台北市內湖警分局文德派出所掌握線報,指曾姓男子(26歲)涉嫌販毒,常在台北市民權東路的租屋處開毒趴,25日凌晨警方前往搜索,派員在門外埋伏。

警方欲破門時,曾的郭姓女友與1名藥腳開門外出,員警見機不可失,迅速控制行動,衝進屋內喝令「蹲下」,發現桌面有正在使用的K盤。

曾否認販賣,供稱毒品供自己使用,部分藥腳坦認吸食;警方查扣K他命41包、偽裝為咖啡的毒品14包及少量毒梅片,循線追查上手。

 

曾姓男子涉嫌在住處開毒趴,警方搜索查獲曾等4男2女,發現屋內充斥刺鼻K毒氣味,搜出大量K他命,偽裝為咖啡包的毒品及毒梅片。圖/記者李奕昕翻攝

 

 

 

台男罹癌走私毒品 印尼被捕

2017-05-31 14:05中央社 雅加達31日專電

https://udn.com/news/story/6809/2494789?from=udn_ch2cate7225sub6809_pulldownmenu

 

罹患癌症的台灣籍劉姓毒犯,因走私毒品到印尼被捕,前往探視他的三輪慈善基金會委員鐘文燐表示,印尼觸犯毒品是重罪,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示意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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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毒販劉姓男子患有腮腺癌,因走私毒品到印尼被捕,由於他的病情一度危急,由印尼台商組成的三輪慈善基金會獲報前往探視。

三輪慈善基金會日前和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處官員來到位於雅加達的監獄探視遭囚禁的劉姓男子。

基金會委員鐘文燐表示,劉姓男子因涉嫌國際毒品走私,目前監禁於獄中,等待法院裁定判決。

劉姓男子患有腮腺癌,於2015年在台曾接受手術治療。他在印尼被捕後,身上的藥物不足,又不願意服用獄醫所給藥物,家屬非常擔心,特地拜託代表處及基金會協助。

三輪慈善基金會已和獄方溝通,請印尼醫師開立和台灣醫師相同的處方藥物,讓劉男服用,並對劉男心理建設。

鐘文燐表示,在印尼觸犯毒品罪是非常嚴重的事,印尼刑法第113條之1規定,國際販毒案件只要涉及200公克毒品,就可能面對10年以上有期徒刑,1公斤就會判15年至20年刑期,2公斤是無期徒刑,3公斤以上會被處以死刑。

他指出,目前因涉及毒品犯罪在印尼遭關押的台灣人(判刑確定和尚未判刑確定者)逾百人,很多台灣人不知道在印尼販毒的嚴重性,因而觸法遺憾終身。

鐘文燐呼籲,行政院長林全日前才宣布要投入4年新台幣100億資金掃毒,強烈宣示政府的反毒決心,希望台灣年輕人不要抱持僥倖心態,走私毒品。

 

 

首例 詐騙車手組織犯罪送辦

首例 詐騙車手組織犯罪送辦
台中市警方查獲8名詐騙集團車手,訊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法辦,對詐騙集團無疑是一記當頭棒喝。(張妍溱翻攝)

政府遏止詐騙下重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案今年4月21日生效,日前遭台中市警方查獲的詐騙集團8名車手,警方訊後即不以詐欺罪嫌移送,而是改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偵辦,成為全國首例,將面臨最重可處10年以下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的嚴刑重罰。

最重處10年徒刑

台中警方指出,清水警分局日前偵辦賴姓被害人詐欺案,查獲3名車手;大甲警分局偵辦傅姓被害人詐欺案,也查獲5名車手。8嫌都是八年級生,年紀輕輕甘願淪落詐騙集團成員,四處提領贓款,不法獲利達400萬元,他們原以為涉觸詐欺取財罪,不以為意,未料警方最後是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送辦,令他們大感錯愕。

檢察官林依成表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案已於4月21曰生效,修法新增「3人以上」包括未成年人,以「特定犯罪除傳統脅迫暴力」,另「詐術」、「持續性」、「牟利性」、「結構性」等5大要件,嚴懲詐騙行為。

併科1億以下罰金

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經濟組長洪再德表示,《刑法》原有的詐欺罪責僅5年以下徒刑,搔不到癢處,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嚴刑重罰,詐騙主嫌最高可處10年以下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也有5年以下徒刑、併科1000萬以下罰金。

嚴懲嚇阻詐財歪風

修正後,只要詐財就是非法,就算車手打悲情牌「僅賺1%」獎金,也符合新法要件,全依組織犯罪移送。警方認為,相較於以往詐騙集團車手依詐欺罪送辦,通常只輕判1年左右刑期,或易服社會勞動,這次增訂刑度比《刑法》還重,應該會有嚇阻效果。

因涉詐騙遭重懲的案例,也發生在台中市一名貪圖小利的林姓男子身上,他於2015年5月間以300元將1個易付卡門號賣給綽號「小鄧」男子,該門號被詐騙集團拿去使用,致江姓婦人被騙418萬元,經江婦提告求償,台中地院認定林男是「幫助加重詐欺取財」,刑事部分被判8月徒刑,民事另判決林男應賠償418萬元給江婦,堪稱虧大了!

台中地院判決指出,林男在賣出易付卡門號1個月後,以男子鍾光賢為首的詐騙集團,撥打電話給江婦,謊稱是台北慈濟醫院人員、張警官與侯檢察官,誆稱有人冒用江婦之名請領保險金,要求配合辦案,江婦信以為真,陸續將418萬元積蓄交給詐騙集團。

(中國時報)

 

 

 

新法上路 檢:未來勿只追車手就收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91020?from=udn_ch2cate6639sub7321_pulldownmenu

2017-05-29 01:10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白錫鏗/連線報導

詐騙集團「風險低、獲利高、刑責低」,跨境犯案不斷,檢察官痛批「堪稱國恥」,臉丟到國外,使台灣淪為詐騙王國,嚴重損害國際形象。警方應善用新法徹底瓦解詐團,不要再依循現況,只追到車手或人頭帳戶就不再往上追。

多位法官指出,過去詐欺案的車手和賣帳戶的人幾乎沒有前科,很難重判。新法實施會尊重立法意旨,不過新法中對被告有強制工作的規定,未來這點在執行上恐會有些爭議。

彰檢一名常辦詐騙集團的檢察官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納入電信詐騙集團,警方辦案的方式必須改變,切忌貪功躁進,高層也不應再追求表面的績效數據,致基層急於收網,抓到一、二名車手或賣帳戶的嫌犯就交差。

這名檢察官說,電信詐騙集團多以豪宅為據點,成員集中管理、分工明確,是企業型態的組織,只要耐心蒐證,再致命一擊,很容易構成組織犯罪。

目前司法實務上,法院多以詐欺罪輕判詐騙案,且多可易科罰金。一名廿七歲女子賣銀行帳戶存摺並兼車手被捕,彰化地院依兩個詐欺罪,判處應執行一年六個月徒刑,女子上訴後,二審改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讓一審法官直搖頭。

彰化地檢署已有一項不成文的默契,在執行詐騙集團的車手或重要成員案,就跟三犯的酒駕公共危險案一樣,視為惡性重大,即使法官諭知得易科罰金,執行科檢察官一律駁回,直接發監執行。

刑度加重「詐團吸人手 阻力加大」

【記者游振昇、李奕昕、廖炳棋/連線報導】新修組織犯罪條例,改以重罪懲處詐團首腦和成員,包括車手及機房話務人員,台中市第三警分局偵查隊林明瑤說,「重罪移送法辦一定有遏阻效果,但要一段時間後才看得出」。

林明瑤表示,分局最近也破獲二件詐騙集團,等資料備齊將依組織犯罪條例移送所有成員。根據新法,不單是車手可依此法移送,就連只負責買和收集人頭存摺的成員也可一併移法,且刑度加重,未來詐騙集團在吸收車手、人頭帳戶時阻力必然加大。

相較以往我國多輕判,大陸詐欺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菲律賓新法「電腦網路犯罪防治法」針對網路詐欺的刑責是六年以上、十年以下。由於「風險低、獲利高、刑責輕」,連黑道兄弟也覬覦,紛改行加入,甚至跨國操控。

警政署指出,早就有修法構想,五年來多次與法務部開會研商,並取得立委支持,立院終於三讀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案」,納入詐團犯罪,對打擊詐團應有一定遏阻效果。

 

 

澎湖男淪車手被逮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31000424-260106

澎湖25歲王姓男子4月間未告知家人離家,來台後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28日在板橋區民族路ATM提款時,因停留時間過久,巡邏員警見狀起疑,經上前了解,確認王嫌即是詐騙集團車手,員警同時查出他是通報協尋的失蹤人口,帶回偵訊後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

板橋警分局表示,28日下午巡邏員警於民族路發現王嫌長時間逗留在台銀ATM前,十分可疑,員警遂上前了解,沒想到,王嫌過於專心,未發現員警靠近,當員警出聲詢問,王嫌竟緊張到把手中數張提款卡散落一地。

員警見狀更加起疑,對王嫌詳加盤查,王嫌無法交代手邊10多張提款卡來源,坦承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員警立即將他逮捕,帶回偵辦。

王嫌供稱,去年剛結婚,小孩11月才出生,因為在澎湖找不到工作,卻又要養家養小孩,只好來台求職,結果誤打誤撞加入詐騙集團,詐騙集團交代他,每成功提領一筆現金,他可抽取1%佣金,迄今他已成功提領100多萬元,分得1萬多元的報酬。

他說,因為在台灣沒地方住也沒有交通工具,所以只能暫住在便宜的旅館,每天上班都也只能用步行。

承辦員警私下說,王嫌裝可憐說當車手是為養家,但卻對家人不告而別,賺了錢又不和家人聯絡,害家人擔心向警方報案協尋,他對王嫌說詞實在無法苟同。

偵訊後,警方已依詐欺罪嫌將王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將繼續追查上游詐騙集團成員。同時,警方已通知王嫌家屬並取消協尋通報。

(中國時報)

 

 

組織犯罪條例修法 詐欺罪變重「可怕了」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90164?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2017-05-28 13:11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法新增「牟利性」五大要件,嚴懲詐騙行為,清水警分局日前查獲三名車手、大甲警分局查獲五名車手,台中警方首度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這八名車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敲響詐團喪鐘。

檢察官林依成表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已於今年4月21曰生效,修法新增「三人以上」(包括未成年人)、「特定犯罪除傳統脅迫暴力外,也適用詐術」、「持續性」、「牟利性」、「結構性」等五大要件,嚴懲詐騙行為。

刑法原有的詐欺罪責僅5年以下徒刑「搔不到癢處」,若依該條例「就可怕了!」詐騙主嫌最高可處10年以下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也有5年以下徒刑、併科1千萬以下罰金。

清水警分局偵辦賴姓被害人詐欺案,循線掌握以陳嫌為首的車手集團3人,由檢察官核發拘票緝捕到案;另大甲分局偵辦傅姓被害人詐欺案,也主動出擊緝獲曾嫌等5名車手,這兩夥車手共8人,都被依違反組織犯罪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後,將「牟利性」納入組織要件,「只要詐財就是非法!」就算車手打悲情牌「才賺1%」,也符合新法要件,「通通移送組織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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