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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成為詐騙王國 葉毓蘭:行政立法司法三院合作打造 2017-06-20 07:53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534630?from=udn-relatednews_ch2 埃及警方2014年7月在該國亞歷山大城查獲兩岸詐騙集團,逮捕台籍40人、陸籍56人。刑事局昨天再遣返16人中,有嫌犯抱怨,埃及監獄環境惡劣,牢房髒亂不堪,飲水有配額限制,「每天只吃一餐,都是酸奶配大餅!」對此,警大前教授葉毓蘭在臉書批,寵子不孝,寵豬爬灶。 葉毓蘭說,台灣成為詐騙王國的「成就」非一時半刻可致,幾乎是行政、立法、司法三院合作打造的,這些不肖的台灣之子,也是大家聯手寵壞的。 葉毓蘭指出,如果不是詐騙犯罪刑責過輕,法官又勤於縱放,行政部門(外交部)又畏於立法諸公在「秀場」上的淫威,四處營救,哪會造成今天「你看,你看,四海都有台灣人(詐騙集團)」的臭名遠播?兩岸詐欺集團遠赴埃及被查獲入監,昨天再遣返16人。 記者李奕昕/翻攝
陸破台灣首腦的柬埔寨電信詐騙集團 7台人今押至川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2607127?from=udn_ch2cate6640sub7331_pulldownmenu 2017-07-27 11:19聯合報 記者戴瑞芬╱即時報導 澎湃新聞報導,四川警方今(27)日凌晨從柬埔寨押解涉嫌跨國電信詐騙的17名集團份子,其中 7人為台灣籍。 四川省公安廳今年2月偵辦個資外洩,導致信用卡被盜用、及電話詐騙案,循線查緝柬埔寨金邊市的跨境電信詐騙集團,並跨國揪出106名罪犯,將分批壓解回大陸受審。 報導指出,藏匿柬埔寨的電信詐騙集團是以台灣人王某為核心,集團成員有106名,其中台灣籍嫌疑人7名。詐騙集團冒充公檢法機關執法人員在大陸各地和台灣,利用虛假網絡購物平台進行詐騙,而公安跨國查獲15處犯罪現場,除抄獲手機、電腦等作案工具,也查獲通訊詐騙劇本及大批電子證據。 首批押解回大陸的17名集團份子今(27)日凌晨4時抵達成都雙流國際機場,等候在機場的數十名荷槍實彈的特警,將嫌疑人轉押至廣安市。大陸跨國追緝以台灣首腦的柬埔寨電信詐騙集團,今日凌晨首批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四川受審。取自澎湃新聞分享 大陸跨國追緝以台灣首腦的柬埔寨電信詐騙集團,今日凌晨首批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四川受審。取自澎湃新聞
埃及逮台詐團 不繳罰金不准回國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534380?from=udn_ch2cate6639sub7315_pulldownmenu 2017-06-19 23:56聯合報 記者李奕昕/台北報導 兩岸詐欺集團遠赴埃及,假冒公安致電詐騙大陸民眾,三年前遭埃及警方查獲入監,須繳交五十萬元台幣罰金才能返台;刑事局昨天遣返十六人。 刑事局官警說,以往台籍詐欺犯在海外落網,當地多直接判刑或驅逐出境,鮮少判處罰金,埃及認定詐騙集團撥打長途電話,侵害該國電信公司權益,以電信法判罰。 刑事局昨天在桃園機場拘提遣返的十六名詐欺犯,押往台中地檢署調查,有犯嫌抱怨,埃及監獄環境惡劣,牢房髒亂不堪,飲水有配額限制,「每天只吃一餐,都是酸奶配大餅!」 二○一四年七月,埃及警方在該國亞歷山大城查獲兩岸詐團,逮捕台籍四十人、陸籍五十六人。以違反電信法,將王姓主嫌(四十九歲)判刑五年,其餘犯嫌判刑兩年六個月,每人併科美金一萬七千五百元(約台幣五十萬元),今年初卅九名台嫌服刑期滿出獄,因未繳清罰金被限制出境。 刑事局表示,埃方原堅持全數犯嫌繳清罰金才放人,刑事局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等管道,要求埃及遣送台嫌,外交部駐約旦代表處及刑事局派員赴埃及協商,埃方始同意台、陸詐團成員可各自繳清罰金後遣返。 兩名台嫌家屬籌錢繳罰金,獲埃方解除境管,今年四月順利搭機返台,上月再遣返十八人;王仍在埃及服刑,另有三人滯留埃及辦理出境手續。 今年四月,刑事局在台中市拘提詐團幕後金主黃姓男子(卅三歲)黃被法院收押禁見。
詐騙集團埃及蹲苦牢 每天僅一餐 酸奶配大餅
39名台籍疑犯服滿刑期,由刑事局陸續自埃及押解回台,並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刑事局提供)
埃及警方2014年7月查獲電信詐騙集團,逮捕台籍嫌犯40人、陸籍嫌犯56人,除主嫌外,其餘被判刑2年,併科近2萬美元罰金,今年初刑滿出獄;他們感嘆獄中苦日子難過,每天僅1餐酸奶配大餅,整個人瘦了一圈,其中16名台嫌昨自費返台,隨即遭拘提解送至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嫌究辦。 真心不騙 慘到瘦一大圈 埃及警方2014年7月22日在該國亞歷山大省4處別墅查獲電信詐欺機房,共逮捕96人,其中台籍40人、陸籍56人,埃及檢方以違反電信法起訴。埃及法院審理後,判49歲台籍王姓主嫌5年有期徒刑,其餘39名台嫌及56名陸嫌均處2年有期徒刑。 除主嫌外,每人都被併科1萬7500美元,約台幣50萬元罰金。去年中旬,39名台嫌刑滿,但「耍賴」,雙手一攤表示沒錢,還請家屬聯繫外交部,希望用國庫支應罰金,引渡他們返台,外交部悍然拒絕,表示急難救助不包括幫罪犯繳罰金。 怕押大陸 急籌50萬罰金 埃及以嫌犯未繳清罰金,延長半年刑期,刑事局派員與外交部人員至開羅探視,告訴詐欺犯:「大陸積極爭取把你們押回大陸受審,再籌不出錢,恐怕不樂觀。」詐欺犯一聽到要被押往大陸,嚇得趕緊請在台親友籌錢。 刑事局表示,埃及原希望台灣及大陸嫌犯都需全部繳清罰金才能出境,且不得分割處理。經駐約旦代表處多次交涉,埃及同意可各自繳清個人罰金出境,也幸好大陸雖確實想搶人,但不願幫嫌犯繳罰金,讓台嫌有機會返台。 今年元月初,39名台嫌出獄,外交部請他們集中住在當地廉價旅館;3月多,罰金悉數繳清,4月先遣返2名台嫌,刑事局在桃機拘提並同步逮捕在台的33歲黃姓主嫌。 39嫌遣返 直呼回台真好 其餘在5月下旬解除境管後,上周18人自費買機票回台;昨再有16人返台,剩下3人近日內也會回來。 警方表示,台籍嫌犯來自4組不同電信詐欺集團,在埃及監獄處境淒慘,不僅環境惡劣,每天還只供應1餐酸奶配大餅。有百公斤的嫌犯自嘲:「關2年多都瘦一大圈了!」直呼能回台灣真好。他們也說,同行陸嫌因為家裡貧困,有人迄今籌不到錢,遲遲無法回國。 刑事局說,埃及電信公司為國營企業,本案僅以偷接電訊設備,違反電信法判刑;為追查其幕後金主,昨在桃園機場拘提押解回台嫌犯,隨即搭大巴士解送台中地檢署,朝詐欺罪嫌擴大偵辦。外交部指出,駐約旦代表處積極協助涉案國人,並曾多次派員前往埃及監獄探視,確保涉案人司法權益及在拘留期間受到合理待遇,且透過各種管道向埃及政府爭取依國籍管轄原則及當事人意願,將涉案人於服刑期滿後遣返回國,續接受司法調查。 (中國時報)
又見詐騙老梗 行員與警聯手保婦人65萬老本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509352?from=udn_ch2cate6639sub7320_pulldownmenu 2017-06-07 13:20聯合報 記者洪上元╱即時報導 台中市大甲區一名65歲朱姓婦人日前下午至大甲區日南郵局臨櫃要提領現金65萬元,郵局臨櫃的林姓職員見老婦人一次提領大筆現金,於是主動詢問提領動機,朱婦現場表示資金是購買房子所需,職員再提問後發覺有可疑之處,於是報警請警員到場瞭解,朱婦才說出原因,因為害怕帳戶被凍結,才會配合自稱警察的男子提領存款證實自己清白,在員警現場說明詐騙手法後,婦人才恍然大悟自己差點遭騙。 朱姓婦人表示,有自稱警察的男子表示自己身分遭冒用且涉及刑事案件,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要求婦人不可向家人透露消息,續稱朱婦帳戶內的養老金可能遭凍結或盜領,並稱可主動為朱婦保管,指使朱婦至郵局提領存款65萬元,幸好警方即時到場告知朱婦此為詐騙手法後,朱婦才恍然大悟,差點遭到詐騙。 朱婦向警方表示,平日對於當前宣導之反詐騙各式手法都很小心防範,但是沒想到真的碰到時,一慌張還是會手忙腳亂,所幸警方及郵局行員即時熱心積極關懷協助,適時阻詐成功,才保住其養老金,當場頻頻向警方及郵局行員表達感謝。
反詐騙專線也被冒用 警提醒手機不會顯示「165」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507406 2017-06-06 15:33聯合報 記者陳金松╱即時報導 政府反詐騙利器、建置13年的「165」反詐騙專線,最近頻遭詐騙集團冒用。有民眾接到來電顯「165」、「+165」電話,誤信是刑事局反詐騙諮詢專線人員,依指示操作,結果反詐反被詐;統計今年1到5月,已有6位民眾受騙,共被騙走37萬元。 刑事局說,「165」是反詐專線簡碼代表號,只能受話提供民眾撥打電話進來諮詢,根本不能撥出;民眾如果接到來電顯示號碼是「165」,不必遲疑,百分之百是詐騙電話。 165反詐騙專線是最近連續接獲民眾反應,指接到詐騙集團來電,謊稱他們個資外洩,網路購物被改成分期付款;民眾懷疑,對方即表示會有反詐騙警官來電告知,沒多久果然接到來電顯示「165」的電話,民眾一看是反詐騙諮詢電話,信以為真,依指示到ATM操作匯款。 刑事局強調,「165」主要是提供民眾諮詢,專線人員如果有需要和民眾聯繫,撥出的電話會顯示市內電話號碼,「絕對不會是165」,提醒民眾千萬別受騙。 刑事局再次提醒,任何警察機關辦案都會以公文書信通知,不會打電話或轉接電話向民眾詢問筆錄。接到顯示「165」電話,切記就是詐騙,立刻掛斷電話,再反撥165專線詢問、檢舉。
民眾接獲「165」來電,刑事局說都是詐騙電話。圖/刑事局提供
台灣詐團全球跑 出國坐牢沒在怕 https://theme.udn.com/theme/story/6774/2536427 台泰警方聯手在泰國曼谷破獲詐團,逮捕台籍2人、陸籍6人及泰籍1人,同步在台拘提幕後金主梁姓男子。 圖/刑事局提供 台灣詐團 到底有多神氣台灣詐團行騙天下、舉世聞名,國人早見怪不怪,政府頻頻宣誓打詐,抓了又抓,可惡的台灣詐團卻毫未收歛,還是全球趴趴走。 台灣詐團到底多「神氣」,姑不論他們足跡早遍及亞洲、歐洲、非洲及大洋洲,調查發現,目前有319名台灣人因涉詐被關押在8個國家,這還不包括已經被送到大陸偵審的涉案者。 成員悔改端盤子 昔日同夥買新車曾查獲海外詐團的官警說,東南亞不少國家的監獄及看守所環境惡劣,舍房髒亂不堪,飲水及伙食不乾淨,服刑或羈押常水土不服上吐下瀉,且天氣炎熱易生皮膚病,但有錢人待遇與窮人不同,可透過管道行賄,享受菸、酒或女人,「除了沒有自由,什麼都有!」 官警說,監所環境差對詐騙集團沒有嚇阻力,因詐團不缺錢,且犯嫌普遍具「賭徒」性格,只要有利可圖,甘冒被關風險,某次押解詐團成員返台,一名年輕女犯嫌滿臉輕鬆,還濃妝豔抹戴假睫毛,「看起來以為是出國觀光,一點都不像在國外被關過!」 有詐團成員向警方透露,在話務機房打電話可領二、三萬元底薪,不輸剛畢業出社會的新鮮人,若運氣好釣到大魚上鉤,每月賺廿、卅萬元不是問題,有同夥在國外服刑,返台洗心革面去餐廳端盤子,看到「老同事」幹完一票返台買新車,忍不住又走回老路出國行騙。 台灣詐團在國外搞詐騙機房,常租高價別墅做為犯罪據點。 圖/刑事局提供 詐團為何喜歡抱團出國據指出,詐團成員多是沒有正職的年輕人,他們玩線上遊戲彼此結識,「一個拉一個」被詐團吸收,明知從事詐騙,卻向家人謊稱出國旅遊或打工。 不過,加入詐團沒有想像中輕鬆,機房採「集中式管理」避免犯行曝光,無論上下班都把成員關在機房,由廚師料理三餐及專人採買生活用品,有成員受不了想返台,卻人生地不熟,不敢脫團落跑,且詐團幕後分子多有黑道背景,會恐嚇對其不利。 近期大陸常強勢押走在海外查獲的台籍詐欺犯嫌,因陸方依詐騙金額多寡量刑,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詐團十分忌憚,有的收山返台避鋒頭、有的跑往更遠的歐洲國家發展。 修法治詐團 有什麼新武器台灣法律規定,海外電信詐欺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詐團機房被查獲時常把資料「毀屍滅跡」,被害人又多在大陸,遣返回台的詐欺犯多半只判刑1、2年。 今年3月立法院3讀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案」,納入詐團犯罪。詐團主嫌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參與成員或招募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刑度超過詐欺罪。 新法明確化「組織犯罪」定義,指3人以上,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5年有期徒刑,具「持續性」及「牟利性」的結構性組織,可適用於詐團。 首件詐欺案被依組織犯罪條例移送的就是上月在刑事局與泰國合作,在曼谷查獲的海外詐團,不只在曼谷市查獲詐騙話務機房,逮捕9名詐團成員,其中台籍兩人,同時在台拘提幕後金主。 18名到印尼從事境外詐騙的台籍詐嫌,今年3月29日被遣返回台。 圖/刑事局提供 跨國辦案 如何跨過外交泥沼為了打擊境外詐騙,刑事局去年成立「打擊詐欺犯罪中心」,加強跨國合作,但台灣在許多國家沒有外交部代表處或警察聯絡官,談合作困難重重。 刑事局最近提出「任務型警察聯絡官」構想,獲法務部、外交部支持,未來若掌握台籍詐欺犯嫌藏身海外,將機動派遣短期警察聯絡官,在最短時間內了解該國司法制度並交換情資,合作打擊海外詐騙集團。
華航空姐吸毒案新進展 背後案情不單純? 2017-06-21 10:28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536920 根據《壹週刊》報導,華航空姐運毒案可能有新進展!上月20號,華航一名林姓空服員自荷蘭航班返台時,行李被查獲有大麻和K他命兩種毒品,當場遭警方帶走,該名空姐稱毒品非自有,是遭人陷害栽贓。檢調在深入調查過後,認為疑點很多,懷疑背後如果有集團利用航空從業員挾帶毒品入境,恐成毒品防治網的重大漏洞! 華航空姐涉嫌攜毒入境被調查,毒品是藏在行李箱內,裝有毒品的袋子是以雙面膠黏貼在靠近拉桿的位置,一眼就被識破,辦案人員懷疑如當事人所說是被陷害。(示意圖,非本人)圖/本報資料照片分享 據了解,林女在該班自荷蘭回程的航班尚未抵台時,就已遭人檢舉,海關獲報後主動部署,果然在行李箱內查獲毒品。林女稱自己是被陷害的。由於該毒品只以簡單雙面膠帶固定在行李箱內側,與傳統運毒不同,手法十分粗糙,也沒有在毒品包裝上找到林女指紋,在查無更多事證的情況下,警方只能先無保請回,再進一步追蹤調查。 而為求取信於調查人員,林女更具體指出,懷疑自己是被前男友副機師L陷害,由於林女在和副機師L分手後又和正機師C在一起,L認為這是劈腿的行為,又礙於現任男友是正機師,因此挾怨報復。 週刊報導稱驗尿結果出來後,林女尿液確有K他命反應,但指數不高,可能離吸毒已有一定時間。調查人員認為,林女若驗尿結果為陰性,確有可能是遭人陷害;但如今證實林女有吸食K他命,種類又和行李箱所搜出的毒品相同,對方對林女吸食毒品的時間和種類一定相當清楚,代表可能有一定程度以上的關係。 不過對於檢驗結果,桃園地檢署襄閱檢察官王以文今天上午不願證實,表示周刊內容屬於記者的臆測,強調事涉辦案偵查方向,檢方不便對外說明。 據報導指出,由於K他命在亞洲較常見,林女不可能去歐洲專程買回台灣,若非自用,便是周遭有人知道她有吸食習慣,故意栽贓。而由於之前已有空服員境外吸毒,或地勤人員勾結販毒集團運毒的前例,若空服員或機師遭滲透利用運毒,打通「空中運毒走廊」,後果將不堪設想。檢調將持續擴大搜查偵辦。
短評-殭屍法官2017年06月21日 04:10 中國時報
主筆室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21000699-260109 台灣的恐龍法官不斷進化,還推陳出新、迭創驚奇;最新的一樁天才判決,首推八里雙屍命案「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及股東等3人,因店長謝依涵在店內迷昏殺害陳進福夫婦,被最高法院認定呂等人未盡監督之責,2度錯失避免悲劇發生的機會,因此判決須連帶賠償死者母親368萬。 員工殺人,老闆連坐須賠償?有沒有搞錯?這位老闆當初不僅被謝誣陷犯案,差點身敗名裂,最後雖然還以清白,竟又被判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堪稱天下最倒楣的老闆。恐怖的是,這種衰事難保不會降臨在你我身上。 所謂「員工犯錯,老闆賠償」的情況,最常見的是車禍。例如員工負責送貨,如果在送貨途中撞到人,而且有過失,老闆就必須與員工一起負連帶賠償責任。這項《民法》的立法原因,除了認為員工替老闆賺錢,所以員工闖禍,老闆應該負責外,還有保護弱勢的被害人之意,因為員工在經濟上可能無法負擔高額賠償,故由較有經濟能力的公司來負責。 但本案謝依涵卻是蓄意殺人,不是過失,而且謝依涵用來作案的刀、安眠藥都與咖啡店業務無關,加上謝最後得以免死,就是因為法官不認為她是強盜殺人,而是因和死者有外人難解的「特殊關係」,既是私人之間的難解糾葛,又與雇主何干? 若依法官邏輯,老闆對每杯咖啡都應檢查員工有無下毒,每個顧客離去,都必須注意員工送他出門後會不會殺害他…世界上會有這樣的咖啡店、這樣的老闆嗎?從法律上看,這項判決或許「合法」,但從常情常理甚至常識上來看,正常人都知道這完全是荒謬的! 可偏偏我們正常的法官,竟然做出這樣不正常且食古不化的判決,如此殭屍法官,真的太恐怖了! (中國時報)
小燈泡命案一審免死 馬英九:兩公約從未廢除死刑 2017-05-13 12:09聯合報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11122/2460402?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小燈泡案昨天宣判,士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犯罪明確,依照兩公約對於精神病患不得判處死刑,判決被告王姓凶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引發議論。前總統馬英九今在臉書以「兩公約從未廢除死刑」為題,表示兩公約本身從未廢止死刑,亦未增加執行死刑的條件。日前士林地法自稱因受兩公約限制無法判決小燈泡命案凶手死刑,顯然有嚴重誤會。 馬英九指出,1966年聯合國通過的兩項人權公約,即《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公政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我國在2009年批准。兩公約中處理死刑的只有「公政公約」第6條。該條規定,在三種情形下,可實施死刑。第一,犯情節最嚴重的罪;第二,所依法律不違反本公約及殘害人權公約;第三,非依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馬英九表示,除此之外,不論是人權委員會的決議或建議,或聯合國大會五次通過的暫緩執行(moratorium)決議,都不具拘束力,各國並無遵守義務。1989年的《公政公約第二任擇廢死議定書》也要加入的國家才有廢死義務,我國並未加入。 馬英九表示,全世界196個國家,約有140個已經廢止廣義的死刑,包括實際廢止所有的死刑,或廢止絕大部分的死刑,只容許戰時與開戰前的階段有死刑,或雖有死刑,但十年來從未執行。這些國家占全球國家總數的71%,但人口只占不到38%, 因為中國大陸、印度、美國、俄羅斯、印尼、日本等人口眾多的大國(占62%)皆未廢死之故。而西歐英、法、德等廢死國家,所需醞釀時間往往達百年以上,並非一蹴可幾。 馬英九強調,我國自始維持死刑。但近20年來,政府已廢止絕對死刑(即唯一死刑),減少相對死刑,加以法院審慎量刑,死刑執行人數,已從25年前我擔任法務部長時(民國82-85年)的每年18人,降至近10年每年平均僅5、6人,大幅減少約7成。但目前民調來看,支持死刑的民眾持續上升,已近8成。 馬英九也質疑,這次全國司改會議,刻意避開死刑問題,頗令國人失望。今後我國仍應繼續執行目前「維持死刑,審慎使用」的政策,以兼顧打擊犯罪與人權保障兩目標。
詐騙成習?女模命案被告帶女伴爽住酒店、吃霸王餐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565412?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7-05 15:34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陳姓女模遭男子程宇性侵殺害棄屍,程還盜刷女模信用卡入住酒店,犯後說謊成性,被檢方起訴,但程宇犯案不只一件,詐騙手法如出一轍,他去年10月晚間帶一名女子盜刷信用卡入住松山五星級酒店9天,向飯店租借筆記型電腦、行動電源等,事後竟未辦退房,也未結清餐飲費用或歸還電腦,隨即離去;又向陳姓友人借手機打電話,一借不還侵占入己;另先前犯性侵案件,未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被衛生局開罰也未繳罰鍰,檢方今天依詐欺、偽造有價證券、侵占、違反性犯罪防治法等罪嫌追加起訴。 24歲程宇有詐欺、妨害性自主、違反性犯罪防治法、傷害等前科,他2013年曾性侵女子4次,被檢方起訴,事後和女子達成和解,法院判5月徒刑,緩刑2年,衛生局依法函文通知程宇應於去年7月13、27日、8月10、24日、9月14、28日、10月12、26日、11月9、23日、12月14、28日等12天需到場接受身心治療和輔導教育,衛生局發現他第一天即未到場,開罰1萬元罰鍰,另行通知他到場接受治療,他仍未依規定時間報到。 再者,程宇去年10月31日晚間10時許,和一名女子共同到松山區某五星級酒店辦理住房,他先拿一張偽造的美國運通信用卡給櫃檯人員,佯稱要支付住房費用,但刷卡失敗;他再說,「我之後再拿其他信用卡來付錢」,讓飯店人員相信提供住房。程宇從10月31日住到11月9日,期間還在餐廳消費,他11月8日中午還向飯店租借筆記型電腦、行動電源和充電線。 程宇11月9日想要再向飯店租借一台APPLE牌筆記型電腦,但櫃台人員感覺有異,拒絕租借筆電。未料,程宇同日未辦理退房、未付清住宿和餐飲費用共5萬2866元,隨即帶著價值3萬8350元的筆記型電腦離開飯店。 最後,程宇去年12月18日和陳姓友人相約吃飯,用餐期間佯稱「我的手機收訊不好」,借用友人的手機撥打電話,未料友人把IPHONE 6S借給程,他卻隨即離開餐廳,沒有再回來,友人驚覺有異,趕緊報警處理。 程宇訊時坦承購買偽造的信用卡入住飯店、有和陳姓友人相約吃飯,但否認侵占友人的手機。檢方依詐欺、偽造有價證券、侵占、違反性犯罪防治法追加起訴,另認為程宇為累犯,建請法官加重其刑。
W飯店毒趴案女模死狀極慘 女檢官:幫她說出死前多痛苦 2017-07-01 00:30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557001?from=udn_ch2cate6639sub7315_pulldownmenu W飯店土豪哥朱家龍遭判10年徒刑,受害郭姓女模父親對宣判結果表示與期待的落差很大。記者尤聰光/攝影 W飯店毒趴郭姓女模因混毒而死,公訴檢察官王如玉指出,郭女體內驗出至少十到十五種毒品的陽性反應,死前各式毒品在體內不停交互作用,郭女死了不會再說話,「我幫她說,說出她死前有多痛苦」。 郭姓女模去年十二月四日凌晨到七日上午參與毒趴,談笑風生走進飯店,橫躺著出飯店。王如玉說,據急診病歷,她送醫時體溫四十二度,大小便失禁,是典型毒品中毒病徵,此外她白血球飆高,血液含氧下降,內臟器官衰竭,細胞大量死亡,死狀極慘,「外界都關注土豪哥,忽略被害人」。 針對被告朱家龍的律師指郭女「本來就吸毒」,王如玉引檢驗報告指出,郭女參加毒趴後,血液與尿液等檢體卻被驗出至少十到十五種毒品,可以看出她服用毒品的量、種類非常誇張。 王如玉說,郭女從台東到台北討生活,賺四千到六千元鐘點費,廿一歲年華,死前密集承受多種毒品在體內摧殘,最後死亡。 朱家龍始終辯稱沒有供毒,卻被指證歷歷指使別人以千元鈔買毒,找百元鈔回來,「可見朱與藥頭早就談好價錢」,毒趴致死朱家龍有刑責。
女模命案/程宇遭判死刑 陳母:死百次都不足惜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536096?from=udn_ch2cate6639sub7315_pulldownmenu 2017-06-20 19:39聯合報 記者張芮瑜╱即時報導 陳姓女模遭殺害棄屍台北市某廢棄商場,引起社會關注,案發至今超過3個月,士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強姦殺人、強盜、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程宇,向法院求處死刑,梁思惠不起訴處分。 陳父、陳母今天晚間接受採訪,表示感謝檢方偵辦調查,十分辛苦,但家人對處分仍不滿意,認為程宇死有餘辜,死刑太輕了,對於梁絲惠的處分則持質疑態度,認為女兒靠梁才跟程宇搭上線,梁算是推手。 陳母在訪問中泣不成聲,她表示,女兒是個活潑且勇於追逐理想的女孩,卻永遠在人生中停格,「就算兇手死百次都不足惜。」 兩人也說,梁女事後都未與家人聯絡,更遑論道歉,要不是她欺騙女兒說程宇是「廠商」,女兒也不會步入陷阱,遭殘忍傷害,現在只希望兇手別再殘害其他無辜的人。但人已死,現在跟家人道歉已無用,應該去跟過世的女兒道歉。
6大理由 梁思惠不起訴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21000473-260106 程宇殺害陳姓女模棄屍案,在偵查過程中,他一直緊咬女友梁思惠是共犯,檢察官在3月3日將2人聲押,但幾過2天調查,發現梁女並不知情,雖然同住一個屋簷下,但她被蒙在鼓裡,並舉出6大理由,認定梁女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首先,陳女的姊姊一直懷疑,傳訊息給梁女詢問妹妹的下落,為何她前後說法不一? 檢方調查,程自2月20日就偷走梁女手機,變賣6000元,梁誤以為自己手機失竊,程欺騙稱要買一支新手機送她,直到28日都沒有申報遺失,兩人共同使用程的手機聯絡死者陳女。而程在案發後,使用陳女手機發訊,稱「與男友吵架,不想要回家」並要梁幫忙掩蓋,導致梁掉入圈套,幫忙掩蓋。 檢方從梁女的桌上型電腦發現,程時常以梁女的名義聯絡陳,而梁也知道,但梁辯稱,她開電腦進入帳號,發現對話是介紹拍照工作,並沒有懷疑,檢察官採信,認為梁並不知道程要殺害女模。 程說梁在現場拿手電筒,看著他性侵陳女,還幫忙勒斃,但監視器顯示,梁在成福路住家,沒有到過現場,現場的礦泉水、鞋印、DNA都沒有梁的跡證。 至於程、梁一起到台中入住高級飯店,多出的女用手錶、手機套等物品,梁辯稱不知道是陳女的物品,以為是程之前用過的手錶,而程也說要送給她當禮物,因此無法證明梁知道手錶是陳女所有。 檢察官調閱監視器,程在盜刷陳女的信用卡,購買高鐵車票、飯店住宿費,都只有程獨自一人,未見梁女在旁,認定程想要掩蓋他拿死者信用卡一事,無法證明,梁知道閨密已遭殺害。 檢方羈押梁女2日後,依程的供詞發現諸多疑點,經過DNA比對,確定梁遭程誣指是共犯,趕緊將她釋放,並在昨日全案偵結時,將她不起訴處分。 (中國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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