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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出三種毒品 毒駕竟被判無罪 桃園中壢槍擊慘案 疑因同行利益糾紛引殺機 重兵圍捕 豬屠口幫跑路大哥落網
2017/06/23 11:26:02瀏覽503|回應0|推薦0

 

檢察官王捷拓:國內毒品7成來自香港大陸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543689?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6-24 12:31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高檢署檢察官王捷拓今天上午參加「新世代反毒策略」,他指出國內治安單位查獲的毒品有近七成來自香港、大陸,而香港的毒品大部分來自大陸,他呼籲外界不要以訛傳訛「把台灣當做是毒品製造國、轉運國」,必須兩岸通力合作打擊毒品。

王捷拓指出,105年5月至106年2月主要來源地為香港查緝量計1995.3公斤,占總查緝量35%,以第四級毒品最多;其次為大陸地區,查緝量為1749.9公斤,占總緝獲量31%,以第四級毒品最多。而香港、中國加起來占66%。

王捷拓強調,政府大力反毒、緝毒,外界以訛傳訛「把台灣當做是毒品製造國、轉運國」,實際上毒品來自香港、大陸,而香港的毒品大部分是來自大陸,因此唯有兩岸通力合作打擊毒品,但目前兩岸關係急凍,如何做?如何有效防制毒品入侵?考驗著政府的智慧。

 

修法防毒駕 讓用路人平安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55037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017-06-28 03:07聯合報 林瓊嘉/律師全聯會社會法主任委員(台中市

日前報導:吸毒男子遭警查獲,體內驗出三種毒品,其中甲基安非他命濃度是正常人的廿六倍,法院以該吸毒男子被警查獲時,外觀上無搖晃不能安全駕駛情況,且服用安非他命可能出現的生理反應,對精神及認知的影響是一般性的,不能作為該男子的實際情況,因此判決無罪確定,呼應著警界流傳「酒駕好查、毒駕難防」的治安無奈。

「酒駕」、「毒駕」的處罰規定在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觸犯者依法都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廿萬元以下罰金,如因而致人於死,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致重傷處一至七年有期徒刑。兩者主要的不同:酒駕只要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二五毫克.血液酒精濃度達○.○五%以上即可定罪;但吸毒者不論吸用多少毒品,該無罪判決認為必須到達不能安全駕駛才能定罪,導致毒駕有逍遙法外的情況。

眾所周知「毒駕」不必然像「酒駕」神志不清,但其造成精神狀態的影響:低者注意力減輕、中者造成判斷力減損、高者可能會有現實感缺損的幻聽、妄想,還有意識混亂、昏迷、死亡的危險。吸毒者在停止吸用毒品,還可能會有戒斷症狀,產生焦慮、疲憊、想睡覺,影響注意力的判斷。

過去在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高雄高分院就類似毒品駕駛案件,則採「抽象危險犯」,認為毒駕不能安全駕駛,不是完全不能駕駛,只要「精神狀態有缺損」、「操控車輛能力降低」,雖然毒駕者尚可煞車、閃避碰撞,但因為是是肇事率高於正常人,有危害社會安全就構成刑法上的公共危險罪。本案毒駕改採「具體危險犯」必須毒駕致不能安全駕駛,是司法實務見解改變或個別不同見解,其對社會安全的影響值得探討。

過去酒駕強調「零容忍」,酒精濃度在每公升○.一五毫克即依交通違規裁罰,在○.二五毫克以上依現行犯逮捕偵辦,有效遏制酒駕的發生與危險。吸毒者常存精神缺損、控車能力降低的危險,相同道路安全的需求,如何形成「酒駕零容忍、毒駕可無責」、「飲酒合法.酒駕必罰」、「吸毒違法.毒駕不罰」?酒駕、毒駕只要不致人重傷、死亡,最高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比一般傷害、違反保護令刑度輕,卻有效遏制公共危險的發生。

面對毒品猖獗,毒駕造成家破人亡的悲劇,其對社會安全的危害絕對不低於酒駕,期待防制毒品無縫接軌,司法機關支持社會安全,統一法律見解,判定毒駕同酒駕均屬不能安全駕駛;立法委員在刑法毒駕處罰,得刪除「致不能安全駕駛」的爭議規定,讓用路人「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相信社會少一分毒駕危害,就能多一分平安幸福!

 

 

驗出三種毒品 毒駕竟被判無罪

https://udn.com/news/story/11243/2546238

2017-06-26 01:36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毒駕問題近年浮上檯面,常有吸毒後駕車肇事案例;圖為今年四月,發生在墾丁的毒駕事件,共有六名大學生受傷,駕駛被依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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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問題國人關注,毒駕肇事的嚴重性卻被忽略;警界流傳「酒駕好查、毒駕難防」的說法,而實務上由於法令不完備,警方查獲毒駕依公共危險移送,是否構成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的危險程度,院檢認定時有爭議。

台中市一名高姓男子前年吸毒後開車被警攔查,雖沒有開車搖晃等跡象,但因體內有驗出三種毒品,且甲基安非他命濃度是正常人廿六倍,檢方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一、二審法院都認為無法證明他吸毒後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判決無罪定讞。

這一判決在檢警間成為話題。警界批判法官不解社會現狀,台中檢方指法官不該陷於法律文義解釋,但法界表示,並非法官不食人間煙火,而是受制現行刑法並未明定吸毒駕車就觸法,一旦檢警提供的犯罪證據不足,只能依「無罪推定原則」判無罪。

法界人士指出,現行刑法雖訂「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死傷的刑責,但所謂「不能安全駕駛」的認定,法令並未規範,造成檢警與法院間對「不能安全駕駛」見解時有爭議,成了防範毒駕的灰色地帶。學者表示,香港對毒駕是採零容忍,國內是否要比照有討論空間。

高姓男子前年六月十六日凌晨施用安非他命後,駕車載朋友投宿汽車旅館,隔天再駕車到台中市金錢豹酒店載另名朋友;他在車上施用K他命後開車被警查獲;警方在他車上查扣K他命殘渣與K盤、安非他命玻璃球吸食器。

警方雖沒有看到高開車搖晃,但因高承認開車前吸毒,尿液也有甲基安非他命和K他命成分,儘管高堅稱拉K後不影響開車,警方仍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送辦。

檢察官調查,高被驗出體內有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和K他命,其中甲基安非他命數據超出正常值廿六倍,以他開車時處於高亢混亂狀態、判斷力失準,顯無法安全駕駛等理由,依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罪嫌起訴。

但一、二審法官認為,檢警只提出醫學文獻證明施用K他命後會產生幻覺、視覺及空間概念扭曲、對環境知覺喪失等症狀,卻未將高被查獲時毒品濃度數據送相關機構鑑定是否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而員警也無法證明高開車時有何異狀,難以認定高服用毒品後對開車有影響。

 

 

 

簽賭同業搶生意 槍手爆殺機

簽賭同業搶生意 槍手爆殺機
中壢槍擊案張姓兇嫌,持改造手槍射殺3名死者後,朝員警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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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槍擊案張姓凶嫌,持改造手槍射殺3名死者後隨即飲彈自戕,倒臥在防火巷中。(楊明峰翻攝)
簽賭同業搶生意 槍手爆殺機
中國信託反毒教育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出席「識毒—揭開毒品上癮的真相」特展,在模擬毒品氣味展區試聞。(陳君瑋攝)

中壢元化路4死槍擊案,警方23日推測,凶嫌張峻豪疑因投資「鑽石計畫運動彩分析公司」失利,認為被尹、黃、古姓3名死者所經營的同行搶生意,才憤而行凶。開槍自戕的張峻豪昨天下午二度宣告腦死,張母捐出兒子器官,希望為3名受害死者做功德。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游儒倡、檢察官陳師敏昨會同法醫相驗,發現慘遭殺害的3人都遭「行刑式處決」,每人頭部有2至4個彈孔;尤其頭頂和太陽穴都有子彈貫穿或進入的痕跡,身上則完好無傷,下周一下午將和張姓犯嫌一同解剖釐清。

槍手不治 家屬簽器捐

槍口餘生的楊男供稱,他和尹守騰合資成立公司;黃婉茹是尹的同居女友、古永臣則是尹的國中同學,透過幫忙分析運動賽事結果賺錢,否認涉及不法。但檢警對他說法存疑,已查扣凶殺現場12台桌機、3台筆電、3台手機和1個隨身硬碟,帶回調查。

警方調查,楊姓生還者

、尹守騰與石

姓股東在事發處承租大樓辦公室,經營杰碼、守騰、國際體育數據、台灣運動賽事數據分析等4家公司,以每月4千至1萬2千元招募會員並販賣明牌,旗下約有2千名會員,每月獲利約3百萬。

檢警查扣桌機、筆電

警方研判,張嫌公司網站倒閉下架,認為與對方留言詆毀、搶客有關,還害他背負200萬元債務,又見到楊、尹等人時常在臉書上貼名車名表照片炫富,才會怒而開槍殺人。

張嫌事發時進入中壢區元化路國際財星綜合商辦大樓8樓辦公室,掏槍先射擊玻璃帷幕,隨後射殺躲在辦公桌下的尹、黃、古姓等3人;擊發第3槍時曾卡彈,楊姓男子趁隙奪門跑下樓報警。

張嫌行凶過程約20分鐘,隨後搭電梯下樓,與獲報到場的員警擦身而過,卻在1樓遭另名趕到的員警攔查。張在元化路165巷口佯裝配合臨檢,卻從包包掏出手槍「開冷槍」,隨後躲到元化路125巷內的防火巷,再朝頭部開槍自戕。

行凶20分鐘 行徑囂張

檢警相驗發現,黃婉茹頭上2處彈孔,尹守騰和古永臣則有3或4個彈孔,研判每人都被開2、3槍以上,致命傷全都集中頭部以上。但古跟尹手上有貫穿彈孔,初步判斷抵擋子彈時遭貫穿,但仍需解剖釐清,確認子彈軌跡和3人致命原因。

楊昨日上午臉書發文說「所經營的行銷公司聘任法律事務所,任何的公司營運以及投資項目,都以合法為絕對宗旨」,認為遭到不實言論影響,「一句年輕有錢坐擁好車好表,馬上開起來台灣人仇富的風向球」,質疑這是在台灣的言論自由嗎?發文不久即關閉臉書,面對媒體時則不發一語,連忙走避。

全國各縣市

自殺防治專線

0800-788-995

(中國時報)

 

 

 

桃園中壢槍擊慘案 疑因同行利益糾紛引殺機

https://udn.com/news/story/11234/2541406?from=udn_ch2cate6639sub11234_pulldownmenu

2017-06-23 09:17聯合報 記者呂筱蟬╱即時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昨天晚間驚傳的槍殺命案,造成3人死亡,警方調查尹姓死者與幸運逃生的楊姓男子,共同在元化路上的國際財星綜合商辦大樓8樓,經營網路行銷及運動數據賽事分析公司,實際則以每月4000至1萬2000元不等方式招募會員,再以報明牌方式供會員簽賭,每月獲利約3百萬元左右。

警方表示,兇嫌張峻豪疑因今年初投資經營運動彩分析公司,遭被害人等在網路上散佈詆毀言論而產生利益上的糾紛,才在昨晚8點多,持仿柯特(COLT)9mm半自動手槍,闖入案發地開了10槍(1槍未擊發),尹男及其女友黃女、古姓員工頭部中彈死亡,公司內還有另一名楊姓男子,因為在辦公室另一角落,幸運逃出並報警。

倖存的楊姓男子說,殺手進屋後先朝窗戶開一槍,他聽到槍聲後,趕緊躲到其他房間,暗中打手機報警,等槍聲停止才出來查看,驚見古、尹、黃三人倒臥血泊中。

警方表示,第一波趕到的制服員警,搭電梯上樓時已掏出警槍、拿在手上戒備,但監視器顯示,殺手剛好搭另一部電梯從容下樓,以致擦身而過。

張走出大樓後從容步行,支援趕到的警察機智追捕盤查發現張在元化路125巷口,他假裝拿證件接受盤查,卻突然掏槍向員警開了1槍並拔腿狂奔,直到逃到防火巷內自知無路可逃,再朝自己的太陽穴開了1槍自戕,張姓兇嫌有簽器捐同意書,目前仍在醫院生命垂危。桃園中壢槍擊案 疑因同行利益糾紛引殺機。記者呂筱蟬/攝影分享

桃園中壢槍擊案 疑因同行利益糾紛引殺機。記者呂筱蟬/攝影

 

 

重兵圍捕 豬屠口幫跑路大哥落網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23000436-260106

豬屠口幫大哥蔡文龍販毒遭判刑16年後逃亡,3年多前被通緝,由於長年吸毒情緒極不穩定,某次酒後拿出手槍示眾並嗆聲:「遇到警察臨檢我就開槍!」警方獲報他藏身大同區民宅,重兵荷槍實彈圍捕,果真起獲1把衝鋒槍、2把手槍。蔡供稱,槍枝是已過世老大交付保管,警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送辦。

警方指出,豬屠口是大同區舊地名,位在大龍街、昌吉街一帶,日據時代,此地因屠宰市場而得名,當年此地民風剽悍,許多堂口、角頭林立,豬屠口幫至少有50多年歷史,以賭場圍事為主。

近年大同區沒落,豬屠口幫眾改以販毒、插手都更牟利,53歲、綽號「牛屎」的蔡文龍,早年就跟著曾犯下宏仁醫院前院長之子綁架案的大哥蔡木金打天下,6年前,蔡文龍販毒被逮,遭判刑16年,隨後未入監開始逃亡,3年前還因討債糾紛,開槍射傷欠債者的大腿。

不過,蔡未因此離開台北,平時躲在大同區經營「十八拉」賭場,另不定期從桃園批購海洛因販賣,有時則會與朋友出門喝酒。

因長年吸毒,線民指證蔡的精神狀況有點「燒破燒破」(易怒抓狂),某次與人喝酒,對方只講了:「你喝不少要不要休息?」蔡認為被侮辱,居然就朝對方開槍,所幸槍枝卡彈,蔡還曾嗆聲自己在跑路,如果遇到臨檢,一定開槍還擊。

萬華警分局日前鎖定蔡的活動地點,特勤人員荷槍實彈前往,剛好碰到蔡要出門,蔡還來不及拔槍,就被重兵壓制倒地,警方隨後在他身上起出1把制式的貝瑞塔手槍及10發子彈。

警方隨後在蔡昌吉街地下停車場倉庫內起獲1把柯特AR15衝鋒槍、1把華瑟PK380手槍及61發子彈;警訊時,蔡辯稱槍枝是已過世的大哥寄放,還說要對警察開槍只是隨口說說,不可能拒捕,全案由檢警擴大追查槍枝來源。

(中國時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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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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