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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2 10:50:34瀏覽399|回應0|推薦0 | |
設局斷人腳筋 朱雪璋判6年
北市光信里長朱雪璋(中)設局邀約王毓霖比武,暗中找黑衣人埋伏痛毆王,再持刀砍斷王的腳筋。(本報資料照片)
身穿寫著「清白」T恤的被害人王毓霖。(王己由攝)
自稱是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第19代孫的北市大安區光信里長朱雪璋,不滿外號「深海閻王」的柔術高手王毓霖等人,在網路上以挖鼻屎等方式挑釁,竟設局邀約比武,暗中找黑衣人埋伏痛毆王,再持刀砍斷王的腳筋。台北地院昨依重傷害罪判朱6年徒刑;朱妻吳佩樺則依傷害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 合議庭痛批朱雪璋身為習武之人,也是民代的公眾人物,理應修身自持,竟僅因受王毓霖等人挑釁,就糾眾以佯稱比武方式邀到正心道場,且以群毆方式攻擊王毓霖等3人,所為全無武德,惡性不輕。 本案共起訴26人,除朱氏夫妻判刑,杜書豪等23人分依傷害、幫助傷害等罪判刑3月至6月不等,都可易科罰金,其中9人緩刑2年;另1人無罪。附帶民事求償移由民庭審理。身穿寫著「清白」T恤的被害人王毓霖,昨天到庭聆判,他表示,朱雪璋判刑太輕,吳佩樺明明就有教唆朱「再補一刀,算我的」,也是事件主謀,卻未被認定觸犯重傷害罪,「無法接受、無法理解」,他將會提出上訴。 判決指出,2016年2月16日,朱不滿王毓霖、蔡櫂全先前在網路上以挖鼻屎、比中指挑釁,透過臉書對王毓霖等人下戰帖,並糾眾以佯稱比武方式邀約王在當晚12點前到他開設的正心道場比武,朱比武前,指示員工拿黑襪套住道場地下室監視器,並派2名徒弟守門。 當晚,王毓霖等人抵達,朱雪璋僅同意王毓霖、蔡櫂全以及擔任裁判的詹前賢進入;3人誤以為朱要切磋武術,跟隨朱進入地下室的道場後,朱便指示手下將道場大門鎖上,並且呼叫朱妻從後門放黑衣人進入,接著分持球棒、木劍等武器,圍攻王毓霖等3人,朱更持刀砍斷王的腳筋和腿肌。 (中國時報)
【閱報秘書】什麼是西聯匯款? 像魔術般讓錢飛走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47666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017-05-21 21:18聯合報 記者何烱榮╱即時報導 八年前,國內銀行引進「西聯匯款」的臨櫃服務窗口,英文是「Western Union」,簡單說就是「即時網路匯款」,匯款手續簡單,加上一般銀行匯至國外銀行的手續費較高,西聯匯款手續費低,曾一度風行,目前國內剩3家銀行提供這項服務。 一般跨國匯款常需一段時日,甚至1個月,取款的一方才能拿到錢;而西聯匯款很便捷,只要完成匯款後10分鐘,對方就能在國外提領現金。 最重要的是,這項匯款系統,雙方都不需要開設銀行帳號,只要提供英文拼音姓名就可匯款提款;被害人匯款後,即使立刻查覺被騙, 警方和銀行都無法凍結或攔阻資金的匯出,查緝更困難。 西聯匯款號稱全球最快匯、收款作業,引進台灣後成為詐騙洗錢的新招數,以都會區最常見,沒想到也出現在彰化縣偏鄉,引起警方重視。銀行業者應提高警覺,若再遇到有人詢問什麼是西聯匯款,想利用這種方式匯款到國外時,應及時通報警方,共同防範當事人被騙。
獨家/彰化縣首見西聯匯款詐騙 女作業員私房錢飛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47666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017-05-21 21:18聯合報 記者何烱榮╱即時報導 彰化縣1名已婚生子的工廠女作業員,在網路上認識小鮮肉,對方天天透過網路電話大灌迷湯,讓熟女暈頭轉向到打算離婚,要到香港與小鮮肉共譜第二春,把90多萬元私房錢匯給他後,才知被騙而報警。 警方說,最近一個月,南彰化連續發生2件網路交友詐騙案,銀行行員都曾提醒不要被騙,但當事人都回稱對方是男友,執意匯款。行員雖善意提醒,可惜都沒通報警方趕到現場協助勸阻,尤其第二件被害人是指定「西聯匯款」方式匯錢,很明顯是遇到詐騙集團,未能勸阻,十分遺憾。 南彰化日前有1名48歲的單親女看護,在臉書網路上認識帥哥,以為找到第二春,多次到銀行匯款到對方指定的帳戶,直到告訴對方沒錢了,帥哥就從網路上消失,痛失11萬美元。警方說,將加強宣導,也呼籲銀行及時通報,共同把關。 這名40多歲的工廠女作業員已結婚生子,下班後喜歡上網,上個月有1名聲稱在香港工作的28歲小鮮肉主動加她為好友,兩人在網路上密切互動,小鮮肉利用臉書「只聞其聲不見人」的通訊系統,天天甜言蜜語,兩人互稱老公老婆,讓女作業員工作時想到他就開心。 女作業員告訴小鮮肉她要離婚,到香港找他;小鮮肉看到她入甕了,騙她一起投資,賺到第一桶結婚準備金就結婚,指示她到銀行櫃台利用「西聯匯款」方式匯錢。 因女作業員根本不懂什麼是西聯匯款,行員起疑,問她是不是遇到詐騙集團?她連忙否認,表明對方是男朋友,先後6次共匯款90多萬元。事後,女作業員一再詢問獲利情形,也表明沒有私房錢了,沒想到小鮮肉就從臉書上消失,她才春夢大醒。
議題百百款 就是不談死刑存廢
兒童權益促進會、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等團體曾前往法務部表達反對廢除死刑,但司改國是會議探討議題破百,唯獨不談死刑存廢。(摘自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臉書)
司改國是會議號召百名社會菁英,探討議題破百,唯獨不談高度爭議的死刑、食安議題。身兼籌備委員的政治大學教授楊雲驊批評說,蒐集議題清單顯示有5人建議討論死刑存廢,但死刑仍未被列入討論議題;對照籌委會核心曾打包票「只要有人建議,一個都不能少!」簡直是睜眼說瞎話。 國是會議共分5組,探討上百子議題,平均每組要在6次會議處理20個議題。 台大教授林鈺雄多次疾呼議題超載、委員超限,更質疑人民最有感的死刑及食安議題憑空消失,卻未獲籌委會明確回應,最後選擇退席。 尤其國人最關心的死刑議題,籌委會聲稱無人提議,但遭林鈺雄提出原始徵集意見反駁。楊雲驊表示,國是會議要解決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為何屢屢引起民怨與爭議的死刑存廢不討論,難道台灣人不關心死刑存廢?究竟死刑、食安議題在何時、何地、由何人以何標準排除,籌委會欠人民一個交代。 他指出,會議議題不應超過5個,好好談談死刑存廢、環境犯罪、食安問題、大咖逃亡即可,「死刑存廢這幾個月都未必能談完、人民參審也是一樣」,談的愈多,卻談不出核心價值,如此會議品質,不言而喻。 另外,議題五花八門,一名二審檢察官不客氣地批判,判決書白話文化需要國是會議討論嗎?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在社會上有爭議嗎?公民法治教育也不需提到國是會議討論,僅為期半年的國是會議不是該從人民最關切的議題下手嗎? 另名國是委員認為,國是議題遴選標準視其目的而定,既標榜「全民參與」、「讓人民信賴」,就得對症下藥,民眾對司法的期待不過是「判得對、判得快、態度好」,國是會議針對這三大需求好好討論即可,而不是把政府能做的、早就做的議題全都放進去。 他認為,國是會議應檢討檢察官、法官評鑑機制、提升辦案態度,強化法官多元進用,甚至改革再議、上訴制度、人民參與審判,才能達到對、快、好三大目標,「人民對檢察官定位根本不感興趣!」 (中國時報)
嗆拿菜刀剁頭 檢方起訴莽男並請法官加重其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77323?from=udn_ch2cate6639sub7321_pulldownmenu 2017-05-22 10:32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台中市陳男有公共危險前科,他在今年3月間,與經營維修廠的潘姓業者互不認識,未料陳竟進入到維修場內騷擾,潘察覺有異,趕快報警求助,未料陳看到警察到場,還嗆潘「我有菜刀,可以把你頭剁下來」,全程都被警員蒐證,台中地檢署今偵結,認定陳涉妨害自由罪,依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台中地檢署今偵結,認定31歲陳男涉恐嚇罪嫌,且陳有公共危險前科,並於5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籲請法院依法加重其刑,依刑事訴訟法聲請簡易判決。
虐殺女嬰剪屍 狠母、男友判20年
慘絕人倫台中虐嬰毀屍案,女嬰生母蘇女及許姓男友以利剪(右圖,台中警方提供)將女嬰分屍後,軀體暫時放在陽台洗衣機旁。(左圖,本報資料照片)
慘絕人倫台中虐嬰毀屍案,女嬰生母蘇女及許姓男友以利剪(右圖,台中警方提供)將女嬰分屍後,軀體暫時放在陽台洗衣機旁。(左圖,本報資料照片)
發生在2015年震驚社會的台中虐嬰毀屍案,蘇姓女子坦承因許姓男友不滿她3個月大的女兒哭鬧,2人聯手虐死女兒並用滾水淋屍、利剪分屍後棄屍,部分內臟還丟馬桶沖走。台中地院審理1年多後,依對兒童遺棄致死罪、損壞屍體罪等罪,判處蘇、許2人各20年徒刑。 熱水燙屍 沖入馬桶 34歲的蘇女當過傳播妹、酒女,沉浮燈紅酒綠生涯10多年,前後2次婚姻及與恩客共生下5名子女;她在2011年底生下的女嬰是第4個孩子,隔年與24歲許男交往並帶著女嬰同居。當時中市社會局家暴中心曾接獲報案指稱,女嬰疑遭虐待,前往訪視時,發現女嬰身上有瘀傷即通報為高風險家庭;但多次查訪後,蘇女等人竟行蹤不明。關貓籠養、毒打吊牆 警方及社工循線將蘇女逮獲時,女嬰已不知去向,經突破蘇女心防,她才崩潰痛哭認罪,泣訴:「我是沒有人性的媽媽」、「女兒每年生日都回來找我」,供出女兒早已遭她與男友虐死毀屍的駭人過程。 蘇女供稱,當年女兒才3個月大,許男為防止女嬰到處爬,平時都將女兒關在養貓的貓屋,女兒若哭鬧,許男不但毆打還將她關進浴室,也曾將女兒從後衣襟抓起,吊掛在牆上衣物掛勾。 2011年10月間,許男見女嬰含著手玩,竟強行將她的小手壓塞進嘴裡,直到女嬰出現呼吸困難、抽搐等症狀,才叫醒睡夢中的蘇女,對女嬰進行心肺復甦術;兩人擔心送醫會遭警方調查,讓許男吸毒曝光,竟狠心看著女嬰抽搐而死。 女嬰抽搐 生母旁觀 2人先將女嬰屍體用棉被包裹塞進床頭櫃,後來燒開水淋屍,並用利剪分屍,將屍塊與垃圾混在一起裝進黑色塑膠袋,丟進垃圾車內,部分內臟則丟進馬桶沖掉。 蘇女哭訴,她自己也遭許男拳腳相向,被打得鼻青臉腫,但因不想失去許男,雖目睹許男凌虐自己孱弱的親生骨肉,卻未加阻止。 噩夢不斷 3年難眠 案發當時,許男因案入監服刑中,檢警提訊調查,許男僅坦承虐嬰,但與蘇女都否認殺嬰。 蘇女及許男在檢警偵辦期間表達悔意。蘇女指稱,犯案後3年多來,她只要一閉眼,女兒的死狀就湧上心頭,常噩夢連連難以入睡。 台中地院判決指出,因事隔多年,女嬰屍體早已滅失,難以認定女嬰死亡原因;蘇女及許男對事發過程陳述通過測謊,無法認定2人有殺害女嬰犯意。但認定蘇女身為人母,居然眼睜睜的看著親生女兒遭虐死,事後還協助毀屍滅跡,依遺棄致死罪判處蘇女徒刑17年、毀壞屍體罪判4年,應執行20年;許男遺棄致死罪判18年、毀損屍體罪判3年,應執行20年。 (中國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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