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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 18:49:09瀏覽2456|回應3|推薦5 | |
去年,台灣平均每位婦女生育率在全世界敬陪末座,不到百分之一點一,為了鼓勵婦女增產報國,在近來,一些琳瑯滿目的政策誘因陸續端出,像是推廣口號、金錢補助,這些政策的提出,為什麼仍然無法有效促使多數婦女提升生育兒女的意願?秋風試著瞭解原因,經過一番思考,從經濟面與現實面的觀點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 雙薪家庭的夫妻,為了儘快清償各式各樣的貸款,無不認真努力在工作崗位上,一旦小孩出生,兩個都在工作的夫妻如果沒有長輩負責幫忙照顧小孩,小孩生活照顧的責任可能演變成為幾種情形:(一)僱用保母或托嬰中心照顧(二)拜託住在其他地方的親戚照顧(三)夫妻協議由其中一方留職停薪或辭職照顧。前面第一種情形,需要花錢;第二種情形,受託照顧的親戚,可能基於友好關係無償照顧,但是可能形成人情債;至於第三種情形,使得受薪階級夫妻一方短暫或永久失去一份薪水收入,即便可以申請六成津貼,恐怕未來在現有或擬任工作上可能遭遇為難。 而倘若只有夫或妻一位負責掙錢者,小孩出生後,上一段所述的情形相對來說是比較單純的,可能是一方在家裡照顧小孩、另一方在外面同時兼做其他工作或一方在家裡照顧小孩、另一方依然做著原有的工作,以前面的情形來說,收入會增加一些,以後者的情形來說,夫妻可能面臨生活開銷緊迫狀態,因此,無論是雙薪或單薪夫妻,在沒有家裡長輩可以協助照顧孩子的前提下,都必須增加開銷,增加的開銷即便得以津貼支應,但是未來憲法所強調工作權保障能否真正被民間企業落實,則是未知數,故不願冒著「支出增加、收入不變或減少」、「補助增加、工作保障無法逆料」的情形下,夫妻增產報國動機自然不高,除非政策保證在小孩出生後夫妻「收入大幅增加、支出相對減少」、「補助大幅增加、工作永久保障」,否則面臨貸款、生活費高漲而薪水漲幅無法因應物價變動幅度的家庭,在增產報國的意願上,絕對不高,以上拙見,還請各位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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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