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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4 07:43:30瀏覽8631|回應80|推薦69 | |
●本文同步刊登於今日《旺旺中時、中時電子報》之〈名家專欄〉 兩天後,《聯合報》發表了評論,〈請參考阿扁模式〉,對朝野極盡挖苦嘲諷之能事,一方面建議馬英九應學綠營採取「迂迴戰術」,師法柯建銘代扁辦理「再入黨申請」,一方面卻說: 「其間奧妙,唯在一念之間。只要能拋卻是非、放下廉恥、忘卻社會觀瞻,那麼,政治是百分之百創造可能的藝術。」 易言之,該文執筆者實際心裡有數,此法斷不可行。道理很明顯,陳水扁是在被開除前,自己先退黨的,而王金平情況完全不同。如何類比?妙就妙在這篇時論,卻高掛著「請參考阿扁模式」的標題,這等於告訴讀者,內有惡犬,一旦被咬,恕不無責。 這讓人不免想到當今著名小說家,同時也是舉世聞名的符號語言學權威安伯托‧艾可所講過的一段話: 「如果某一文本是胡謅的,根本無法用理性反駁。這種情況,如同不可能和瘋子醉鬼講理,無論再怎麼舉出各種事實加以駁斥,完全不管用。」 此外,在《別想擺脫書》中,艾可談到類似議題,更如是道: 「蠢話的問題,不在社會性,而在文本的前後邏輯,起初總讓人誤以為對方是在以正確的方式敘述和說理。等到發現上當了,卻為時已遲,這就是何以邏輯謬誤的蠢話文本對社會有害。」 以此標準觀察,這篇〈黑白集〉毋寧只是在耍嘴皮,搞文字遊戲。但就後現代的語意學概念來講,通篇卻是呈現彼此逆反的悖論,讀來只會臉上三條線,全皆廢話。 易言之,〈請參考阿扁模式〉所涉之評論與建議,勉強只能停在藍綠各打50大板的層次,對於「如何處理王金平」,依然無解,亦不可能解。 然則,與其講這是馬總統或者國民黨的難題,不如說王柯司關說案的陷於泥淖,更是對中華民國司法制度,和台灣民主的嚴峻挑戰。 在此,我們不能不提安伯托‧艾可,2004年在義大利波隆那大學一場題為〈野狼和羔羊:貪贓枉法者的修辭術〉的演講,其中有段話: 「貪贓枉法的定義,在於侵害對方或第三者利益的前提下,濫用自己的權力,以便從中獲利。同時採取的諸種手段,除了必然逾越法律容許之範圍外,更會設法將自己罪行合理化,一方面藉以尋找能為自己背書的同夥,一方面更逼使受害者不得不被迫屈服。此所以貪贓枉法者,一定會百般詭辯以之掩飾自己的各種犯罪行為。」 凡此一字一句,能不是豎眉冷指王金平和柯建銘,從 當知民主基石,如果僅限於選民行使投票權,哪怕再加上議會監督權,其實早已弊端叢生,法治遂成唯一、也是最後的屏障。如果連這一不容再讓的底線都為之失守,則不僅憲政體制為之崩解,日後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以及基本人權的保護,將靠何者維繫? 以是英國哲學家卡爾‧波普爾在《20世紀的教訓》一書中提醒世人,民主不能端賴選舉、數人頭而無所作為,必須建制「人民評判」,申言之,選民不單監督政府,也應包括「準執政黨」身分的在野黨。這是因為現代議會乃至官僚體系的組成,都包含後者,而只要擁有權力,就有可能隨著利益的膨賬,直接腐敗。觀諸民進黨,豈非信然? 昔年,聖嚴法師嘗言「遇到任何問題,都要接受它,面對它,處理它,放下它」,證諸王柯此案,反映馬總統確有勇氣面對和處理,但蘇貞昌和民進黨只選擇逃避和諉過。兩黨孰是孰非,對人民智慧自屬嚴峻考驗,台灣未來成敗亦視選民是否擁有足夠的理性,想當獵人或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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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