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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柯竊奪立院,就有光榮感?
2013/09/16 08:11:43瀏覽20714|回應281|推薦121

不要誤會,我無意批判唐湘龍,更不想針對他在政論節目上的一時「失言」而予以痛擊,儘管他聲稱現在支持馬英九,讓他不再像以前那樣有「光榮感」。

 

眾所周知,我一向拒看政論節目,無從得知唐湘龍在綠營《年代新聞臺》的具體發言內容。至於他要求馬英九辭去國民黨主席,那是個人言論自由,我一概無視。畢竟他固為名嘴,我只是無錢無勢的臭老頭,但我擁有比他更多的「言論自主權」和「言論自由權」,此即區別所在。

 

所以,問題很簡單,如果現支持馬總統,讓唐湘龍很沒「光榮感」,很丟臉,我們把話倒過來問,請聲稱自己是臺灣人,非常「愛臺灣」,不愛臺灣一日都活不下的那幫民眾,問問自己,讓「關說院長」王金平、「貪腐老賊」柯建銘持續橫行立院,玩法弄權以之裹脅藍綠立委,你們就有「光榮感」嗎,「光榮感」何在,莫非不覺可恥,有受辱之感?

 

唐湘龍日前失言,不重要。我們自己如何秉持良心,運用智慧以之判斷才更重要。

 

然則就全案發展經過,有件事情其實格外明顯,此即九月六日王柯關說醜聞爆發以來,舉凡電視傳媒和《自由、蘋果》紙媒批判的聲音,勉強只有百分之十的力道用在這兩個國賊身上,卻以百分之九十的火力集中砲轟馬總統和黃世銘檢察總長。這就是本土政媒一直強調的「比例原則」!

 

但觀諸所有「護王反馬」的理由,不外馬英九不通人情,不該在王某次女結婚時觸人楣頭,以之羞辱;馬英九心性殘忍,手段粗暴,非但不願「事緩則圜」,還對王金平「未審先判」;馬英九小題大作,以行政權冒犯立法權,形同毀憲,必須發動憲法法庭彈劾。

 

讓我告訴大家,所有這些來自綠營和連戰父子陣營的反撲,都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現在,讓我們反問,如果馬英九在接獲黃世銘依據刑法第125條、第228條之規定,監聽於法有據,並依憲法第44條之規定,舉發王金平挾立法權,涉嫌為柯建銘關說,並且關說成功。倘馬總統不予處置,或者像他們勒逼的「要通人情,要事緩則圜」時,可想而知,在媒體保證會萬箭齊發的痛斥他軟弱無能,以蘇貞昌為首的民進黨,乃至連戰父子,都會在立法院聯手發動彈劾和罷免攻勢。意欲無的放矢興風作浪,那還不容易?

 

易言之,無論馬英九是否撤銷王金平的黨籍,在臺灣媒體和綠營的操弄下,結果都一樣──不做,或著拖著慢慢來,馬英九是軟骨頭;做了,雷厲風行快刀斬亂麻,馬英九是暴君。

 

請問,天下有這種毫不講理的事情,有這種「只看權傾朝野,不問是非價值」的刁民和蠻橫粗暴媒體?有的,臺灣就有,而且正是在你我面前展現。以此歪風遍行,你們覺得身為這樣的臺灣人,有光榮感嗎?

 

然則,從冤誣馬「不通人情」而言,我在以往幾天不嫌辭煩的已經為大家舉證,王金平在六日倉皇逃離臺灣,根本是在沒有把握會被逮捕與否的情況下,畏罪潛逃,並非他自圓其說,卻越扯越離譜的出國辦喜事。

 

既然二女兒斷無可能在今年九月八日結婚,何來連戰父子攻擊「馬總統不該這樣羞辱王金平」的「大明王朝」論,顯見「不通人情」云云都在強辭奪理。

 

以此反證馬總統七日下令,要求王某從速返國說明,正是依據憲法第44條規定,給他向國人解釋的機會,豈有如彼等所謂之「未審先判」?相形之下,為何大眾傳媒不追究、刻意遺忘王金平「抗命不回國交代」的責任?

 

至於有關手段粗暴之指控,我們倒要請教了,要如何才能做到讓臺灣政媒都可以滿意的「手段細膩」?

 

當知王、柯聯手所犯,在歐美先進國家謂之「妨害司法公正罪」。漫說國會議長,即便國家元首亦難逃其罪。不然,尼克森總統為什麼會落到身敗名裂的地步,只是下令銷毀水門案的不法竊聽錄音帶?非也,是他妨害全案正在進行的司法調查程序,危及司法公正。如果以臺灣這幫無恥之徒的標準,莫非全美民眾都很手段粗暴、殘暴不仁?

 

這是遠的,近則有駐阿富汗美軍統帥史坦利‧麥克里斯特20106月發言批評美國阿富汗政策,立刻遭到勒令免職的命運,非但共和黨不敢砲轟歐巴馬,美國也沒有哪家媒體,哪個大老敢以之抨擊歐巴馬手段粗暴,為什麼這樣小題大作,不肯事緩則圜,莫非麥克里斯特將軍不具個人言論自由?

 

足見連戰父子以及民進黨,不僅毫無這種普世共認的法治認知,反而挾民粹以操弄媒體,在臺灣吹起「王柯關說司法不要緊,馬英九懲辦就該殺」的邪惡風氣。有誰可以告訴我,這樣寡廉鮮恥的臺灣,下流低級的臺灣,你會有光榮感,深感與有榮焉?

 

至於蘇貞昌自說自話的「馬英九毀憲論」,何只用「荒謬」二字所可比擬;一者身為國民黨主席莫非不能處置事涉叛黨和觸犯黨紀的黨員王金平了?二者,馬英九可沒要求民進黨嚴懲罪惡更形千萬倍的柯建銘,是吧?

 

現在倒好,蘇貞昌得了便宜還賣乖,肯定覺得自己有權可以侮辱全中華民國人民的智慧了。

 

顯然蘇貞昌認定,哪怕手段再粗暴再下流再狠毒,只要讓臺灣社會大亂,他就有光榮感。而連戰父子也絕對心有戚戚焉,不幫王金平出口惡氣,不拿綠營砲製的「羞辱論」當武器〈到底是誰在利用誰?〉用之攻擊馬總統,簡直談不上「光榮感」。

 

準此,請問還有誰要這種讓王柯橫行立院的「光榮感」的?埃及、敘利亞的難民正在沿街叫賣,一分錢臺幣可以買上一萬斤,趕快出國去搶購吧。只是千萬拜託,不要再用「嫁女兒」當藉口了。

 

    註:本文拋棄著作權,煩請一傳十十傳百千萬,並轉貼至馬總統臉書和總統府官網,謝謝大家。

 

 

     

    延伸閱讀:〈王欺民,連害馬,人在做天在看〉

http://classic-blog.udn.com/ganghu999/8507315?pno=0

     

    敬告網友:我們決定在筱篟網友發起下,九月十七日展開抗議行動,歡迎諸位先進和所有好朋友一起到立法院推動「人民在怒吼, 王金平是國賊」抗議行動。欲參加者請在底下回應或至發起人筱篟網友訪客簿用悄悄話留言,無須繳費、謝絕捐款,記得自備飲用水、雨衣、坐墊。

 

建請精神支持,行動加盟,把聲音傳出去。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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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nghu999&aid=853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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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殼蝸牛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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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的港漫風,以及各式合成圖畫
2013/09/16 19:59

正好曝露了他們的心態、弱點

香港這群渾球自命民主派媒體人,

正好證明了

其實香港的民主派潛伏著一堆敗壞民主的內應


vickie25tw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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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19:41

己經很久不看50台了,所以不知道在節目中唐湘龍的發言內容,不過倒是經常聽他的廣播,記得他是說,如果國民黨考紀會不將王金平撤銷黨籍的話,馬統總才要辭黨主席,因為他那麼大力的譴責王的關說案,而考紀會竟然還不通過,表示他這個黨主席己經沒辦法領導黨務了,之前看到有人貼出那篇關於唐湘龍報導,直覺那個記者根本亂寫


革命烈士韓起的兒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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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陪同律師當王金平面遞交強制令
2013/09/16 19:17

另外還有一招'國民黨可請高院速件辦、三五天辦妥
並請法警陪同律師當王金平面遞交Like Ameican
3 days Notice、甚致強制逐岀立法院Eviction by Force!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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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19:11

銀大哥,不好意思,麻煩讓我老王賣瓜一下。因為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您為何會支持我出來辦這活動。畢竟我是個小咖,沒幾個人認識。

各位格友不好意思,我從95年9月9日紅衫軍時出來當義工。當紅衫軍退潮,總部95年11月29日遷入室內,我是負責的紀律員,因為總部指揮群幾乎沒人指揮,所以我開始舉辦許多行動,包括去法院旁聽及每週的地檢署及法院唱歌喊口號,直到97年1月為止。

紅家被網龜搞臥底操弄而瓦解。我帶著夥伴成立仁義之獅,繼續每天晚上到228公園聚會、每週都辦活動到台北各地宣導紅衫軍沒消失,還舉辦許多次行動針對總統府嗆聲,整個96年從未停止過,直到97年1月。

97年1月立委選舉國民黨大勝,我們決定要求第四次罷免,所以去國民黨中央黨部24小時待了7天,2月1日立法院開議,轉到立法院群賢樓門口天天靜坐,週二、四繞立院一圈大喊口號(約要半小時以上),直到3月總統大選,馬總統當選,立院無聲無息,我們改採24小時絕食13天,直到可以提案的最後一天4月8日,沒人理睬為止,這段期間從沒警察干預、舉牌、阻撓過。97年12月陳水扁國務費案再次被起訴,我開始維持之前的旁聽行動,直到去年陳水扁被送到榮總及台中培德醫院所有庭期暫停審理為止。

講這麼多,是因為我們行動媒體從來沒播報過,所以大家不知道。仁義之獅的活動不是每次都申請集會遊行,大都走在集遊法灰色地帶,搞警方陪舉牌一起玩的遊戲。當時扁政府故意用這法惡搞我們,現在馬政府讓那些白爛組織砸雞蛋、占據內政部門口,不舉牌也不驅離更沒算時間,隨他們待到颱風要來自己解散,兩個政府的差異,我比大家還感觸良多。

現在要回到熟悉的群賢樓門口辦個三小時的行動,只是小兒科而已,所以當做暖身運動。這也是銀大哥知道我有「經驗」,了解我的狀況,願意配合的原因。行動是我主辦,所有責任我一人負責,只要大家配合我的行動規則,其他有人想臥底鬧場、惡整,由警察負責處理,起碼我活動的口碑,警察都知道,該怎麼做都有默契啦。

要參加的夥伴,看到有人故意鬧場、想動用暴力,記得立刻坐下別受影響,有相機的照相錄影存證,大聲叫讓警察聽到過去處理就好了。我們的紀律員就是警察,別妨礙警察抓滋事份子,謝謝!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9-16 19:32 回覆:
別客氣,辛苦您了,謝謝。

革命烈士韓起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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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用FireFox 或Google blowser上網反制緑龜'網軍
2013/09/16 18:56
注意、緑龜正發動網'軍黒你我上網'特別是MS的IE、
你可改用FireFox 或Google blowser上網'網軍
無法黒!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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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假處分案 國民黨提抗告
2013/09/16 18:23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9160039-1.aspx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6日電)台北地院裁定立法院長王金平在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可行使中國國民黨員權利。國民黨委任律師團今天下午提起抗告。

王金平被控涉司法關說遭國民黨撤銷黨籍,中央選舉委員會已發函到立法院,要求註銷王金平立法委員名籍。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王金平以新台幣938萬1210元為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後,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1020916

國民黨抗告 新增2理由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國民黨委任律師表示,今天針對王金平假處分案提出兩項理由抗告,首先是政黨內部事項,法院沒有審判權,其次是王金平立委資格在註銷黨籍公文送達立院已消滅,沒有假處分必要。

立法院長王金平假處分案,國民黨今天委任律師提起抗告。律師陳明說,將提出相關裁定跟判例,表達政黨內部事項,法院沒有審判權。

另外,陳明表示,王金平的立委資格,最遲在註銷黨籍公文送到立法院時就已經消滅,既然當下已喪失,就沒有假處分的必要。

王金平被控涉司法關說遭國民黨撤銷黨籍,中央選舉委員會已發函到立法院,要求註銷王金平立法委員名籍。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王金平以新台幣938萬1210元為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後,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

國民黨委任陳明、林合民、李永裕等3名律師提出抗告,3名律師下午5時30分左右抵達台北地方法院,遞交抗告狀。台北地院需依規定將抗告轉交高等法院。1020916

TO:right on,我可以看耶。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right on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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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18:19
對不起,是楊泰順不是陳泰順。

革命烈士韓起的兒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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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正確
2013/09/16 18:17
國民黨家務事、與法院何干?!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9-16 18:18 回覆:
正是。

right on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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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18:16
小浪兄,不是 y風封兄的電腦有問題,是陳泰順的那段 youtube 錄影內容已經被黑掉了,只有文字標題,可能是被人作掉了。

robertchen27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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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18:15

14位民進黨立委 獲評比最優質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81670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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