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救命,是和老天搶時間。但馬英九總統在救災前線還是滿口「依法行政」,災民看不見中央到地方從頭到腳的一條鞭指揮,反而是彼此互推「等命令」,面對如此天災,馬總統自應展現不同以往的領導威信與執政能力。
依法行政絕對沒錯,但囿於制式思考卻限縮彈性空間,莫拉克風災放大此一矛盾與缺失,是否宣布緊急命令或擬定特別條例,似應跳脫法制面的探討,尤其在立法、行政兩院,甚至朝野都有意授予總統更大權力空間時,馬總統的自制,有時反而影響效率。
劉揆昨宣稱政府投入八八水災救援工作,比起九二一地震「算快的」,顯然和民間感受有相當差距;最新民調,近五成不滿意馬總統救災表現,反應出民怨的宣洩,猶如滾滾黃水。
府院黨一條鞭的指揮體系,行政、立法兩院都得看總統的臉色,兩院會商前夕,馬先表態反對緊急命令,等同提前定調「不作為」,恐與民眾期待有重大落差。尤其,國際願意馳援,政府卻反應消極,看在數以千計未脫困災民眼中,做何感想?
其實,莫拉克遠離後,劉揆周日南下高屏勘災,當晚決定現有機制足供救災,尚未考慮緊急命令或特別預算,直到周一發現高縣多個村落遭土石流「滅村」,政府才驚覺事態嚴重。
民怨逐漸沸騰,周二晚,一場府黨高層密商,馬總統態度軟化,也僅同意採特別預算,這幾乎是緊急命令折衷版,也藉此顧及南部觀感;套句高層所說「這才是實質的東西」、「這個動作也夠明顯了!」,可是,在上位者自以為是「恩賜」,看在地方眼裡,卻是吃不著也摸不到的「畫餅」,只會讓浮動的民怨更昇。
馬總統在災區跑得很辛苦,可是災民更苦,人民不在乎如何救災,人民只在乎儘快解除痛苦。法條裡打轉的總統救不了人命,這時只要能解決災民痛苦,才是好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