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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6 18:24:19瀏覽976|回應0|推薦0 | |
勵志新城甲區管理委員會第八次委員會 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管理委員會會議室 主 席: 李永貴 記 錄:蘇龍水 列席委員:鄭寶聰(1)戚振雄(2)李永貴(3)陶家瑞(4)高憲師(5)施順剛(6)張忠孝(7)郭文瑜(8)屈竹林(9)瞿鶯(10缺席)余萬良(11)吳文台(12)林享伯(13)彭耀文(14)高昌治(15)周元文(16缺席)趙文正(17)孫鵬恩(18缺席)胡方中(19缺席)孫長瑞(20缺席)徐廟有(21)劉志嘉(22)楊懷榕(23)王双勇(24代理)王明輝(25)凌潤山(26)郭開明(27)鄭嘉興(28缺席)張聚良(29缺席) 本次會議應到29人、缺席7人、實到:22人,合乎法定開會人數,主席宣佈開會。 壹、主席致詞: 今天是第八次委員會議,以下按會議程序進行。 貳、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決議事項:統計各棟避雷針、電信箱接地線遭竊資料後立即向警察局報案。 辦理情形: 一、 經請弘燿公司全面清查社區遭竊情況,計有6、7、8、13、17、27、28、29棟避雷針地線,第1棟至第29棟電信箱接地線失竊;本案已於8月22日15時20分檢附相關失竊資料、竊嫌影像乙張、光碟乙片向壽天派出所報案。並於 二、為避免因雷擊危及住戶居家、電器設備之使用安全,避雷針及電信箱接地線均需重新舖設,本案已請三家廠商實地勘察報價至少需款近60 萬元。於 主席: 避雷針、電信箱接地線遭竊後,管委會即按規定報警處理並己函請聯總保全儘速派員至管委會洽談社區避雷針及電信箱接地線失竊賠償事宜; 晚上的委員會也請聯總徐經理到場向各位委員報告。 聯總徐經理: 一、 機動巡查僅組長乙員、難以嚇阻宵小行為,建議增編巡查人員。 二、 本次失竊案損失金額過於龐大、己超出合約所定的上限,公司表示需再協商。 主席:公司是願意賠償,金額再協商嗎?什麼時候派員來協商? 聯總徐經理: 一、公司是願意賠償,但因竊案損失金額過於龐大,賠償金額需再協商。 二、什麼時候來協商我無法全權代表,必須再跟公司請示後才能決定,今天只是來說明公司立場而已。 決議:社區有8棟避雷針地線遭竊,目前是颱風季節、隨時會打雷,對住戶的安全影響很大。此次甲、乙區同時遭竊,乙區也在與全方位保全洽談賠償,原則上聯總保全也要負起賠償責任,對住戶才能有所交代;請聯總保全儘速派員來管委會協商賠償事宜。 參、工作報告: 一、總幹事: 決議:管委會組織報備案按規定呈報。 二、財務委員(戚委員): 至 三、監察委員(鄭委員): 1、以往委員出席委員會並未按照規約強制執行,但 2、依規約第七條第十二款規定:基於利益迴避原則,本社區所有委員不得在承攬社區各項工作之廠商任職,亦不可擔任里、鄰長之職;若有隱匿情形而損害社區權益,需負法律責任。請有擔任鄰長之委員擇一擔任。 決議:這一屆委員會成立迄今已三個月,以往對委員出席委員會並未按規定嚴格執行,係因 四、環保委員(彭委員): 9月3日高雄縣環保局人員來社區查看污水廠,列了三項缺失: 1、負責人未完成變更。2、放流水未達排放標準。3、未設置專責人員。本案係針對國防部裁罰;爾後我們接收後也必須注意污水的處理、排放。 五、11棟委員(余委員): 委員會議總幹事應無提案權,上次委員會總幹事提了二個議案,請監委注意一下。 監察委員(鄭委員): 總幹事有無提案權,要看委員會有無訂定開會標準程序;例如辦理區權會需提報經會需求,若總幹事無提案權則此案要由誰來承辦呢?余委員所提意見,監委不是沒有注意到,而是有無法令依據可以遵循。 決議:這屆委員會成立三個月,有些地方尚在磨合期,規定訂的不是很清楚;在此裁示爾後總幹事在委員會沒有提案權。 肆、徐廟有委員發言: 8月份管理費收支明細表公布後有住戶問,為什麼我們代收南國有線電視收視費用、收據還要管委會印製。 主席: 一、南國收費問題,管委會跟你表達的意見是一樣的,也向南國爭取、協調多次,但受限於去年合約的訂定內容:岡山大樓的收視費比散戶便宜100元,條件是代收費用,因南國要收到錢才會給住戶正式的收據,所以只能比照前半年的情形、由管委會印製收據代為收取費用。 二、南國有優惠管委會七戶;每戶2,700元,合計1萬8,900元,已列入管委會收入並入帳。 三、明年與南國簽約時,將據理力爭為社區爭取最大的利益。 伍、議案討論: 議案一、交由印刷廠印製本社區住戶規約。(提案人:主任委員:李永貴)。 議案說明:(略)。 討論:(略)。 決議:依據規約所定採購金額在5萬元以下,以3家比價方式辦理。請各位委員有更好的封面設計或更低的價錢,於下次委員會時將報價單以密封方式送達,當場開封決議。 議案二、社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案。(提案人:主任委員:李永貴 ) 議案說明:(略)。 討論: 主席: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要投保,為了慎重上次沒有決議,這次係延續上次會議且已增加二家廠商(共五家)報價。責任險有其急迫性,如果沒有投保而發生意外、損失要由管委會來負責,賠償金額由住戶分攤;投保後管委只需負擔自負額2,500元,為了社區安全、希望此次委員會能通過投保案。 22棟劉委員: 保險有訣竅,如果以社區的名義投保,則主委不在被保險範圍;可以透過保全公司投保有半價優惠。 決議:再洽詢查證由保全公司投保是否比較優惠或由社區新招標的保全公司投保,此期間風險由管委會承擔,本案暫緩決議。 議案三、自10月起開始實施管理費預繳優惠方案(提案人:財務委員戚振雄、陶家瑞)。 議案說明:(略)。 財務戚委員:建議先討論議案四,後面再討論議案三: 議案四、適度調降本社區之管理費(提案人:財務委員戚振雄、陶家瑞) 議案說明:(略)。 討論:(略)。 決議: 1、15票贊成通過,調降管理費。 2、17票贊成通過,社區住戶(含國防部保留戶)管理費按實有坪數(含公設),以每坪單價23元收取;調降後計算各坪型每月收費標準如后: (1) (3) 3、管理費調降,自97年10月份起開始實施。 議案三: 決議: 1、管理費預繳優惠方案,自97年10月份起開始實施。 2、預繳半年(6個月)優惠450元;預繳一年(12個月)優惠1,000元;本方案不適用於欠繳之月份。 議案五:依規約所定,把上屆委員會管理費年度結餘款70%的金額先提撥出來,暫存到定存帳戶,將來再合併到社區的公共基金專戶內。(提案人:11棟委員余萬良)。 議案說明:(略)。 討論:(略)。 決議: 1、俟管委會組織報備通過後,先將管理費結餘款以管委會名義辦理定存;另公共基金俟縣核撥後亦以管委會名義存入銀行定存。 2、依據規約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管委會之會計年度自該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度管理費用結餘款之七成應轉移至公共基金項下,並存入銀行定存以滋生利息,不得挪至下年度管理費項下使用。 議案六、管委會辦理各棟水塔清洗及住戶污水管鹼液沖洗(提案人:監察委員鄭寶聰) 議案說明:(略)。 討論:(略)。 決議: 1、18票贊成通過,辦理各棟水塔清洗及住戶污水管鹼液同天分段沖洗。 2、鹼液分發住戶使用時,一併發給使用說明並由管委會排定時間廣播請住戶按指令同時分樓層、分段沖洗,以發揮最大效果。 議案七、致贈暑期才藝 議案說明:(略)。 主席:暑期才藝班辦的非常成功,一百多位學生、上週六還舉辦同樂會,志工老師並未支領任何酬勞,應給予適當的獎勵並表揚。 監察鄭委員:依規約回收垃圾資源專款40%做為管委會年度內辦理各項活動補助經費,各項活動補助比例於年度前由文康委員擬訂後於管委會中報告決議後執行,非預定計畫內之活動不予補助。因規約於8月24日才通過,今年度並未訂有任何補助計畫,權宜之計可以同意補助,但下年度開始必須按規定擬訂辦理活動補助計畫,才能動用此專款。 決議:16票贊成通過,致贈才藝班六位志工老師禮品所需經費4,200元由回收垃圾資源專款項下支應。 議案八、請建立棟委及各項分工委員之詳細職掌表,以利管委會工作之順利推行。 (提案人:監察委員高昌治) 議案說明:(略)。 討論:(略)。 決議:18票贊成通過,請各位委員就所擔任之工作經驗,擬訂詳細職掌表於二週內送辦公室彙整。 陸、臨時動議: 無。 柒、住戶發言(10分鐘,每位以2分鐘為限):無。 捌、主席結論: 一、今天非常感大家踴躍發言,經過討論、爭執才會成長,希望爾後開會大家均能不針對個人的好惡、不感情用事、不帶情緒,就事論事予以討論,這樣社區才會持續成長、進步。 二、中秋節晚會與忠孝里、社區發展協會合辦,經費由忠孝里負責;摸彩券依據區權會各棟所發出開會通知單的人數發給,張數不夠的再到管委會領取,每戶乙張:晚會節目由文康委員、住戶編排,獎品由合辦的三個單位募集,請大家踴躍參加。 三、今天會議就開到這裡,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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