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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15 08:59:26瀏覽901|回應0|推薦2 | |
勵志新城甲區管理委員會第六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管理委員會會議室 主 席: 記 錄:蘇龍水 列席委員:鄭寶聰(1)戚振雄(2)李永貴(3)陶家瑞(4)高憲師(5)施順剛(6缺席)張忠孝(7)郭文瑜(8)屈竹林(9)瞿鶯(10缺席)余萬良(11)吳文台(12)廖秀春(13代理)彭耀文(14缺席)高昌治(15)周元文(16缺席)趙文正(17)孫鵬恩(18缺席)胡方中(19)孫長瑞(20)袁振新(21代理)劉志嘉(22)楊懷榕(23)王双勇(24代理)王明輝(25)凌潤山(26缺席)郭開明(27)鄭嘉興(28)張聚良(29缺席) 本次會議應到29人、缺席7人、實到:22人,合乎法定開會人數,主席宣佈開會。 壹、主席致詞: 今天是第六次委員會議,8月10日本社區舉辦中元普渡法會,請各位委員踴躍參加,有關細節請文康郭委員於工作報告中提報;以下按會議程序進行。 貳、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決議一、以每扇門2,500元,請劉在德先生修復17、24棟頂樓防火門。 辦理情形:劉先生已於 決議二、各棟頂樓防火門2支門把,每支200元交由佳新安裝,但施工方式請廠商說明,於下次委員會再討論如何安裝。 辦理情形:佳新已在24棟頂樓防火門以拉釘式安裝乙支門把當示範,經總幹事會同監察鄭委員、機電孫委員現場勘察,一致認為牢固,請討論並決議是否按此方式安裝各棟。 決議三、管理費收支報表,請會計每月詳列應收、已收、未收等及各棟已缴、未缴等住戶資料並公布於各棟公布欄。 辦理情形:管理費自96年4月至97年7月收費情況,已於 決議四、公告請住戶配合、勿貪圖方便、任意將機車停放在各管理室門口四週,有礙社區外圍觀瞻;請保全適時從旁勸導住戶配合,實施乙個月後再評估成效。 辦理情形:已於 決議五、將汚水廠契約容量調升為90kw;由總幹事負責並請監察委員鄭委員協助辦理。 辦理情形:本案已於 決議六、請打乒乓球的人於 辦理情形:已於 決議七、向台灣氯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次氯酸鈉4噸、氯錠 辦理情形:台灣氯化已於 決議八、地下室廣播系統很重要,應請弘耀公司儘速檢查、維修;各位棟委於社區有廣播時,注意大樓內揚聲器是否故障,屆時一併檢修。 辦理情形:已請弘燿公司全面檢查廣播系統,並於 討論並決議如后: 一、 同意追加7,000元修理14、22、29棟頂樓防火門;爾後頂樓防火門再損 壞,請各棟自行負擔修理費。 二、同意佳新以拉釘式安裝各棟頂樓防火門門把,並請其儘快施工。 三、14、24棟頂樓防火門當初按裝就有問題,正式發函給新亞公司要求其換新。 四、頂樓防火門加裝門擋案、請廠商提供樣品,屆時通知有空之委員到場票選,以牢固、價錢低原則,經多數委員同意即安裝。 參、工作報告: 一、總幹事: 1、欣雄瓦斯於 2、住戶反映社區內有流浪犬流竄、四處便溺,除立即通知各守衛室注意防範、驅趕並電請清潔隊捕犬車於 3、 弘燿林組長:20-24棟自來水進水系統有各自獨立的管路但頂樓消防管路是連通的。5-24 棟消防系統是同一系統,機房在5號機房;5號機房本身已有故障、在消防管內沒有壓力的情況下,水位高的會流向水位低的,因20-24的消防管路連通故建議關閉一段時間做測試。但如果發生火災這幾棟將無消防用水可用,請各棟委要配合、真有火警時要知道頂樓制水閥開關如何打開。 決議:為了找出問題所在,同意弘燿公司關閉20-24棟頂樓消防制水閥做測試。但明天請弘燿至20-24棟示範制水閥如何開關,各棟棟委、警衛組長、總幹事均需到場學習,以防測試期間有火警發生時,能及時打開消防用水。 二、財務委員(戚委員): 管理費收支結算至 花旗銀行活存739萬1,920元、合庫銀行活存68萬4,125元、現金4萬4,321元,總計結存812萬0,366元。 三、機電委員(孫委員): 1、頂樓鼓風機、第5棟經測試正常;第2棟僅能手動無法經由控制箱自動控制,俟新亞改善後擇期再驗。 2、電梯口加裝感應式電燈,以節省電費。 3、電梯加裝刷卡機,永大報價91萬3,500元。 4、地下室一、二樓照明改善,經估算每一層需遷移180盞燈座,每座間距 方案一、自購材料,請弘燿公司施工,需款12萬4,860元。 方案二、自購材料,請工人二人、以每天按裝30組計算,需款7萬6,860元。 5、B大門、第5、10、13、28棟地絞鏈故障,是否加裝門弓器請一併討論。 6、請討論並決議。 決議: 一、地下室一、二樓照明改善案,再找相關委員研究如何辦理。 二、B大門、第5、10、13、28棟地絞鏈請孫委員、監察鄭委員再去檢查是否只需調整地鉸鏈油壓螺絲即可;如確實損壞再提出修復需求。 四、安全委員(王委員): 社區停車證有上百戶申報遺失、重新補發,且發現一戶有二張停車證,顯示發證浮濫、管控不嚴。建議管委會清查有無造假、請有一張以上停車證者繳回或規劃重新製作換發。 決議: 1、管委會公告清查,請有二張(含)以上停車證的住戶繳回,爾後再有發現違規使用、依法究辦。 2、新亞同意補助社區3萬5,000元購置柵欄機,正式行文請其儘速撥款,俾利車輛進出驗證、管制。。 五、文康委員(郭委員): 1、 2、讀經班開學後按暑期模式繼續辦理。 3、中元普渡各棟還有名單的請送管委會。 決議:中元普渡請各位棟委發動住戶幫忙。 六、環保委員(鄭委員代理發言): 汚水廠缺失現況報告(略) 決議:請彭委員邀請相關廠商、委員到場,針對汚水處理廠專案討論、解決問題,管委會追蹤管制。 肆、住戶發言(20分鐘,每位以3分鐘為限): 一、住戶呂勝瑞發言: 地下室一、二層照明改善,當初是為了節能減碳,應請專業的廠商評估該花 多少錢、多久可以回收。 決議:請弘燿公司來評估。 二、2棟6樓住戶發言: 管道間漏水問題拖了很久一直未解決。 決議:正式行文列表管制,正本國防部、相關廠商,副本存查。 三、29棟住戶發言: 1、連續壁之事什麼時候解決,拖太久了住的也不安心;住戶發言時間建議延長。 2 、特殊急難如何反映。 決議: 1、連續壁問題,後面相關資料有報告。 2、遇有急難向棟委反映,如遇緊急急難連絡不到棟委可向管委會反映。 四、7棟住戶發言: 颱風過後,發現頂樓之3方向的落水口管徑不一且堵塞積水。 決議:請機電孫委員統計工程缺失,再正式行文國防部、相關廠商辦理缺失改善。 伍、議案討論:(各議案說明詳如會議資料) 議案一、聘請劉錦安律師擔任本社區法律顧問案(提案人:主委李永貴)。 議案說明:(略)。 決議:17票贊成通過,聘請劉錦安律師擔任本社區法律顧問。 議案二:本社區申請加入「高雄縣公寓大廈主任委員協會」案(提案人:主委李永貴)。 議案說明:(略)。 決議:18票贊成通過,本社區申請加入「高雄縣公寓大廈主任委員協會」。 議案三、勵志新城甲區辦理97年度第2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預算案(提案人:總幹事蘇龍水) 議案說明及區權會籌備事項分組、時程管制:(略)。 決議: 1、19票贊成通過, 2、增列33張長桌預算,每棟帳棚乙張、主席台4張,俾利報到作業。椅子可向乙區借200張,如找不到志工搬運、亦可用租的。 3、區權會籌備組: (1)、議事組長請余萬良委員担任;組員:江國華、鄭寶聰委員、王派傑、總幹事。 (2)、行政組長請胡方中委員担任;組員:孫長瑞、吳文台委員。 (3)、安全組長請郭開明委員担任;組員:王明輝委員、聯總經理、保全、警力。 4、此次區權會需五分之一的區權人出席才能開成,請各住戶踴躍參加,規約順利通過後,管委會才能報縣政府核備、取得正當性。 5、區權人對聯總保全「保全管理」滿意度調查表,於報到時即發給區權人一人乙張,圈選後投入各棟投票箱;當天主要議程是規約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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