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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
2016/12/30 19:03:38瀏覽1003|回應6|推薦32

  最近廣為討論的安樂死議題。眾人看法見仁見智。

  我只想問問,醫生是否願意當那執行"死刑"的劊子手?

  法律一旦通過,會不會變成不肖子孫拿來謀財害命!

  如果病患本身並無事先簽署安樂死條款,家屬是否有權利代為決定?

  上個月小阿姨驟逝,我這個與她一年難得見上幾面的外甥女都悲傷異常了,何況是表弟表妹!

  我想起父親當年在病榻痛苦之時,我們也到處拜拜,整日祈禱,希望他能多活些時日,那種不捨!我想有相同經驗的人一定明白那種心情。有多少為人子女者會願意看著父母被施行"安樂死"!

  甚麼叫做活著有尊嚴?子女期盼生病的父母能康復,就是尊嚴。

  只要不故意用針劑拖延,不故意讓垂死之人不斷氣,只為等待誰回來...之類的,或是硬要急救。就是尊嚴。

  人都該自然的走到生命盡頭,除了車禍或是意外。

  如果有天我老朽了,我願意為我心愛的人或是愛我的家人、朋友活下去,那怕是他們只能看看我的臉,摸摸我的手,只要他們心裡會覺得平實、安穩,我就活到該走的時候。

  人生下來都是來修行的,比別人早生病也是一種修行。

  年歲越大對許多事情就越能坦然面對。

~~~

今天晚上突然又好想寫點甚麼。

就胡亂的寫了這些。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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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udi63&aid=86966581

 回應文章

多硯坊 (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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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3 10:42
人類的道德觀
始終是崇高於法律之上
若貿然立法同意安樂死
卻無法提振低迷的道德及價值觀
一定叢生無窮弊端 
蒂兒(fudi63) 於 2017-01-03 18:37 回覆:

一個人是不是真的走到生命的鏡頭,醫生不一定真的判定了了!如果誤診呢?

人一定要順其自然地走到最後。


解曼曼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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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10:08

安樂死在加拿大已生效,茲抄錄加拿大中文報的一段有關安樂死的新聞,供你參考:

  CTV新聞網從全國各省區收集的資料顯示,自醫助死亡或俗稱安樂死的新法(Bill C-14)立法之後,從生效之日即今年6月17日到本月16日,加拿大至少已經有744人選擇安樂死,平均每天4人。

 
  CTV的調查還顯示,加拿大有些地區選擇安樂死的人數在迅速增加,因為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接受這個觀念。曾經在今年協助至少40人安樂死的溫哥華醫生Dr. Ellen Wiebe說,她對這個趨勢一點都不奇怪。他說加拿大很快就會與具有相似立法的歐洲國家比如荷蘭和比利時等國一樣,不久之後與安樂死有關的死亡率會占到全部死亡的5%左右。
蒂兒(fudi63) 於 2016-12-31 11:15 回覆:

謝謝曼曼姊的補充。我相信安樂死將會是全球的趨勢。但在如今許多觀念還不成熟的台灣尚不能貿然推行。

要不要相信這法律一旦通過,會有一個新興的行業,替人挑死去的時辰,可以興旺子孫的時辰。(我還真想寫一篇這樣荒誕的小說哩!)

我寫這篇單純是表達我自己的心境。不過我會努力存錢,以應付未來長照的費用,不拖累他人。還有啦!多運動、控管飲食。


飛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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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08:54

蒂兒

我這兩天感覺自己就快死掉了

因為一位好同事四十歲不到就要走了

很突然讓人很難接受

這兩天難過到全身無力

昨天跟朋友取消所有跨年活動

等會老公要陪我回高雄幾天

---------

我其實很希望安樂死能儘快立法通過

但安樂死的適用性應該是由醫生判斷和病人同意才行

如果是我將來已經走到生命的盡頭

我願意選擇安樂死

因為我怕痛

而身為家屬的~其實看到親人痛苦比生病的人更煎熬

記得我媽咪說過

在我把拔過世時~心裡雖然不捨難過

但知道把拔終於解脫了折磨

她心裡反而是安慰的

 

蒂兒(fudi63) 於 2016-12-31 10:56 回覆:

小飛雪

我就是擔心你,所以在忙碌中還是發了文,讓你有事可忙。

我一個姻親也是四十三歲就紅斑性狼瘡走掉的。這病很無奈,危機是隱藏的。但我也見過十幾歲就發病卻很樂觀的女孩,努力課業,她跟我說因為她知道她的生命不知何時會消失,所以把握所有學習的機會,她也是很乖的病人,配合中西醫,一路考上台中女中、台大。現在還活得好好的。另一個是我同事,四十多歲,如今也是中醫藥長期吃,她也很認命的接受。

要好的同事情感如家人,我了解你的感受。

但你更要珍惜疼愛你的丈夫,是你前世修來的。

飛雪把拔的痛是很多這樣的末期病人共同的痛,我爸也曾痛到想拔掉氧氣。我們不願放棄是因為我爸進出醫院幾次都能穩住病情出院,誰都無法料到最後一次是哪次?怎捨得讓他提早走?他的存在是我們的精神支柱。

不過也因他的痛苦讓我們在兩年後,母親離去時比較能坦然。


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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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08:12

不知道新的安樂死的定義,以前只是強調不搶救,不為了時辰、子孫後代福份故意延遲,不為腦死的病人機器助活。

現在是否要求醫生協助自殺或助殺?還是要求醫生替病人注射解脫,誰做主?安樂如同處理年老病重的寵物,沒人收養的流浪動物。日本老化嚴重,新聞上常有老人自殺或被照顧人員他殺。實在是很難處理的問題。

不安也不樂。應該說放棄活。

蒂兒(fudi63) 於 2016-12-31 10:43 回覆:

AL說的第一段不算安樂死,只是放棄無謂的急救。

後面的才是真正的安樂死定義,病人要求注射可無痛苦的死亡針劑。


曉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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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06:09

相信好多格友的共同回憶, 就是王曉明的故事

看了妳的文, 回想就算我自己一路走來, 對於王家該如何抉擇, 都有相矛盾的想法

這是個十分難解的議題

這個複雜的世界, 善良或是邪惡的動機, 能釐清的人, 能有幾人?

難!

蒂兒(fudi63) 於 2016-12-31 10:41 回覆:

王曉明的時候一般照顧植物人的機構還沒有,現在有了,就不是問題了。

安樂死不論是法通過,絕對要本人自行簽署,植物人是無法履行這樣的法律程序的。

還有安樂死是否受益人可支領領保險理賠?這都需要討論。

華人太會動歪腦筋,所有的善意都會被拿來扭曲。

這議題需要再研究再討論,絕不能貿然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