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28年七月七日, 蔣介石發表「告全國民軍民書」,重申一致團結,抗戰到底:在敵國已宣布「東亞新秩序」狂論以後,很顯明的他對我們中國除了要整個滅亡成為他的奴隸以外,再沒有和平的餘地了。我們對敵人今天只有勝利,只有完全達成我們抗戰的目的,除此以外,亦絕沒有其他第二條可走的道路;否則,中途投降,就是「漢奸的和平」。換句話說﹕便是奴隸的和平,滅亡的和平...我們更要鞏固統一,加強團結,發揚敵愾心,提高自信心,我們要有「我不怕敵,敵必怕我」的認識...
在此同時,產黨也發表了「為抗戰兩週年紀念對時局宣言」。其內容,除了反覆空嚷抗戰到底之外,就是誣指抗戰陣營內部有「投降妥協分子」存在,而充滿了無的放矢的誹言,如此:「國內投降妥協分子,暗藏於抗戰陣營之中,乘隙抵間,便利私圖,呼朋引類,奮其魔力。………加緊陰謀活動,以分裂國民黨;偽造情報,散佈流言,以破壞共產黨;製造事端,挑撥感情,以離間國共兩黨之團結,並引起國內各黨、各派、各界、各軍之間的嫌隙與裂痕。凡所作為,或直接受命於日寇,或間接而被其利用。一言蔽之,以分裂達投降之目的而已。」
同時,毛澤東亦在中共機關刊物[解放]中,誣指國民黨中有主戰、主和派,並指何應欽為親日集團首腦.意圖在抗戰陣營,製造分裂.七月下旬,共黨南方局發出秘密命令如下﹕
「一、現在,各地黨的組織應該從半公開的形式轉到基本上是地下黨(秘密)的形式,及與此相適應的工作方法。
「二、建立完全秘密的接頭、會議、通訊等機關,嚴禁無工作直接關係的同志出入這些機關,並改以個別聯繫方式。
「三、違反秘密工作原則的組織與黨員,必
須受到處罰,必要時把整個組織解散和開除黨員出黨。
「四、同志被逮捕後,不許輕易承認自己是黨員,應以抗戰分子和一般公民的資格來替自己辯護,不要希望由組織上去保釋;在萬不得已須承認自己是黨員時,絕不能暴露任何黨的秘密和組織情況,絕不能供出其他同志.
也為此,中共在平江事件後,開始對國民黨展開一連串的分化、分裂,並下令給新四軍,不得遵守軍事委員會的作戰命令.並由八路軍,對國府展開一連串的攻勢.十一月二+日.晉軍第十七軍軍長高桂滋向中央呈報:近查共黨對我陰謀逐漸暴露。據報﹕最近共黨由陝北調大部工作人員分赴蘇魯、冀察、冀魯、晉察各邊區,建立特區;先秘密進行民運工作,離間軍民感情,使我感受困難,自動退出;如有少數游擊隊,則利用民眾解決之,以引起民眾與我之鬥爭,必要時,利用倭寇打擊我軍,亦所不惜。其在晉東南,則促使犧牲救國同盟會與我磨擦。職(高桂滋)怵目危機,未敢緘默,謹電密呈
次月,山西省黃樹芬亦向中央呈中共擅自設立五臺晉冀察邊區政府,發展红軍、纸幣、公債,組組織團體、暗殺國民黨同志.....意圖奪取閻錫山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