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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道德標準?
2009/11/16 01:26:37瀏覽638|回應0|推薦7
有一次懶月提到她去成大聽陳芳明教授說,某位蘇姓教授曾出版十多本書,後來卻沒沒無聞,原因在於蘇姓教授的寫作初衷是[鬻文維生]。

我並不認同這個觀點。

現在被稱為大師的金庸、倪匡、瓊瑤,何者當初不是以寫作收入來開發自己的事業生涯,並以大眾文學來搶攻市場?為什麼他們現在可以被視為一代文類代表?

成功有很多因素,一個人要寫作也可以有很多動機,但台灣的評論卻相當喜歡自創[最高道德]標準來扣別人,政壇也是,文壇也是,動輒去懷疑別人的[寫作動機],而事實上,這跟作品的品質與偉大一點關係也沒有,只不過是一種思想的檢查,以致變得有些扭捏作態,或貶人揚己。

接下來一定是個[優質大眾小說]的時代(請注意,重點在[優質],而非[大眾]),一部作品的完成也改變了生產的方式:

一、必須可通過讀者和市場的檢驗,檢驗者已非評審或編輯。

二、討論權已不在媒體或學術研討會,而是在網路輿論,而偏離輿論的媒體或學術研討會反而會因過於小眾而成為淘汰的對象。

三、保存下來的決定權不再是出版社,因為任何有閱讀價值的出版品,都可透過作者自費出版而問世。而這裡指的[閱讀價值]也是多元的,而非單一道德的。

如果依照目前台灣文壇的道德生態,記住,千萬別說我想紅,而要說,我希望透過作品傳遞人性的關懷、價值和溫暖,我希望世界可以變平和,並且風調雨順......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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