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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4 14:03:28瀏覽649|回應0|推薦1 | |
顯然的,現代科學與佛教對「生命」的定義是不同的。 維基百科:「生命泛指有機物和水構成的一個或多個細胞組成的一類具有穩定的物質和能量代謝現象、能回應刺激、能進行自我複製(繁殖)的半開放物質系統。生命個體通常都要經歷出生、成長和死亡。」亦即,單細胞(含)以上的生物,包含動植物,或者只是更簡單的病毒、細菌......等都是「生命」。 但,佛教把現代科學認定的「生命型態」泛指為「眾生」,但並不是所有眾生都是有「神識」的。原始佛教時,就明確指出十界中的四聖道和輪迴六道是「有情眾生」,除此之外的花草細菌等,是「無情眾生」,亦即,所謂「殺生」中的「生」,是指,「有情眾生」而非「無情眾生」。 唯識興起後,以有「阿賴耶識」輪迴承載因果業報的為「有情眾生」,反之則是「無情眾生」,而指涉的對象並未改變。「楞嚴經」五十陰魔更提到,將物品、植物等視為有神識,是陰魔的展現。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概括,現代科學指的「生命」是泛指有生命形態的東西,但這似乎與一般靈學稱呼的「生命」不同,因為靈學稱呼的「生命」是指「有靈魂的」;而佛教指認的也類似如此,並不所有「眾生」都是有「神識」的。 所以我們不能因為定義不同,就誤把科學指的生命拿來當成佛教上認為的有情眾生,否則恐是處處不安穩、處處犯殺戒呢,難怪「楞嚴經」要特別提醒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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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