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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在遺囑中有長子不得分配遺產的記載,那長子就不能分財產了嗎?
2009/12/21 17:40:03瀏覽35214|回應10|推薦91

 

網友問:

父親在遺囑中有長子不得分配遺產的記載,那長子就不能分到財產了嗎?

 法蘭客回答:

原則上,法律尊重當事人(立遺囑人)所立遺囑的內容;但遺囑內容也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以本案來說,父親是立遺囑人,遺囑中有要求長子不得分配的記載,如果意思是說長子不能繼承父親死後的遺產的話,在法律所保障到的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這一塊,長子還是有權利可以繼承的。

申言之,若父親死後,除配偶母親外,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被繼承人的子女,遺產則是大家平均分配繼承

民法第1138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但在被繼承人立有遺囑的情況,如果遺囑裡有類如上述一毛錢都不分給法定繼承人的情形時,該法定繼承人就可以主張法律所保障的「特留分」,依法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二分之一

特留分是從應繼分裡頭來的,所以特留分絕不會大於應繼分,應繼分的規定就依民法1144條的規定來決定。

民法1144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民法第1223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民法第1225

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除非,長子生前有加暴行(重大虐待、侮辱)於父親或是類如篡改變造父親的遺囑等法定事由,此時法律例外規定被繼承人對於法定繼承人有剝奪繼承遺產的權利外,長子是可以要求分配財產的,也就是至少他還有法律保障的「特留分」就是了。

民法第1145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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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3609686

 回應文章


2016/02/22 20:19

您好~我在網路上看到以下這一段話,「所謂應繼分是指,繼承人若有數人,其間應有之一定分配比例,此比例若依法律規定者,稱為法定應繼分,若依被繼承人指定者,則可稱指定應繼分。請問應繼份的算法~父和母和遺囑裡的兩人,每人各占 1/4  ?   因為遺囑裡沒寫到父母, 那父母的特留分為 1/8.

請問父母的特留分是否這樣?

感謝您

(saralai743132001@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2-25 22:30 回覆:

不知你是在哪看到的資訊,我也不太理解?

但你的問題,我已在剛剛前一次的留言說明了,請參酌。

假設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也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父母以外的受遺贈人,本來父母會是被繼承人的唯一法定繼承人,父母各繼承2分之1,但如果被繼承人另立遺囑有指定父母以外的第三人為受遺贈人時,父母則依特留分的規定,至少各可以取得被繼承人4分之1的遺產,我說至少~是因為不知被繼承人遺囑到底是怎麼分配?

如果再有不明,那就建議你直接拿遺囑去請教免費法律諮詢的義務律師比較快囉!



2016/02/22 20:02

感謝您的回覆。

這個意思是說,父和母以及指定的繼承人針對遺產都各佔1/4嗎?

再次感謝您的回覆!

(saralai743132001@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2-25 22:23 回覆:

父和母以及指定的繼承人針對遺產都各佔1/4嗎?

A.法律上可沒有所謂"指定繼承人"這個辭。本案若父母是危一法定繼承人,之所以只能取得特留分,也就是應繼分的2分之1,那是因為被繼承人以遺囑另有指定受遺贈人,而勝遺贈人又不是法定繼承人時,身為法定繼承人的父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

你前次留言只提及有所謂的 "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既不是法定繼承人,也不是指定繼承人,所以你要先弄清楚,被繼承人的遺囑,到底就其生前財產做了什麼樣的分配?如果都沒有分配給法定繼承人父母時,父母本於法定繼承人的地位,自可依法主張特留分,亦即本案的父母至少可從被繼承人遺產中,各可依法取得4分之1的遺產。

以上說明~請參酌



2016/02/19 23:48

被繼承人 沒有配偶和小孩,父母都健在,不過被繼承人立密封遺囑。

遺囑有指定兩人為遺囑執行人,並均分其指定的財產內容;並未提及不給予父母一毛錢。

想請問您:

父母可否執行特留分的權利?

其如何計算之?

感謝您抽空回履!!

(saralai743132001@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2-22 09:56 回覆:

你的問題,在本篇文章中都已提及,父母若為被繼承人之法定繼承人,就算被繼承人立了遺囑將遺產都給第三人,有關被繼承人父母的特留分,該被繼承人父母仍得主張,其計算依民把§1223如下之規定:

民法第1223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yy
2015/05/12 14:24

請問 被繼承人只有一位親人(哥哥) 而被繼承人寫了遺囑把房子存款全給(朋友) 請問

哥哥應得的特留分為三分之一嗎?

(yy24121@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5-14 11:21 回覆:
民法第1223條規定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準此,被繼承人之兄,可主張其應繼分3分之1的特留分沒錯。


魏承頤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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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推文
2009/12/23 13:34
很棒的分享
謝謝你喔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09-12-23 17:18 回覆:

謝謝堇頤姐來賞文  祝您 聖誕佳節快樂 


優天使-【老師,我能愛你嗎?】第八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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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啦~
2009/12/22 21:50
謝啦~
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失敗。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09-12-23 00:54 回覆:
好友別客氣!

玉狐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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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這
2009/12/22 15:07
煩惱 因為獨生女全拿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09-12-23 00:57 回覆:

哇!狐狸妹是掌上明珠,還是唯一的一顆明珠,

來人啊!給我追.......

追到手了,全拿喔!

可惜法蘭客已經結婚了!

哇哩!不知自己在嚷嚷?興奮個什麼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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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2009/12/22 13:38

今天吃湯圓了嗎?

祝聖誕快樂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09-12-23 01:44 回覆:

感謝好友們熱情款待!

今天吃了好多碗湯圓,甜的、鹹的,各種餡料都有

吃得很撐喔!


優天使-【老師,我能愛你嗎?】第八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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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有點看不懂「應繼留分」
2009/12/21 23:47

很多都分二分之一,那不是大於一了嗎

有點不太懂,能到我那說教一下(用悄悄話)

謝謝^^~


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失敗。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09-12-22 14:00 回覆:
已到部落格留言囉!

優天使-【老師,我能愛你嗎?】第八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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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的「特留分」與「應留分」
2009/12/21 19:20
很像,會混到~
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失敗。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09-12-21 23:23 回覆:
只有應繼分特留分的區別,沒有應留分這個詞,不至於混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