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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附離婚協議書範本】
2009/12/10 17:45:03瀏覽561473|回應45|推薦23

當愛情走到了盡頭,一句珍重再見,分手後的戀人就能重新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

但當婚姻走到了盡頭,光說珍重再見還不夠哩!好聚也要好散的怨偶,在重新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之前,別忘了~還有一些法律上的手續記得要辦喔!

離婚,是夫妻兩人身分關係的解消。在台灣,離婚只有協議離婚兩願離婚)與裁判離婚兩種法律途徑可以解決。

如果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打算,最好是以協議離婚的方式處理,把離婚條件說清楚、講明白,白紙黑字寫在離婚協議書上(記得還要找兩個證人離婚協議書上簽章),然後雙方再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這樣會比打離婚官司省事很多。(目前打一個審級的離婚官司,正常的情況下,從起訴到家事法庭的判決下來,約莫要一年左右的時間,頗為曠日廢時

由於協議離婚要先備妥離婚協議書,並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其中有許多環節需要注意,限於篇幅,本文擬將主題聚焦在「如何填寫離婚協議書」的這個環節內容加以說明。

首先,筆者在此提供一則坊間制式的離婚協議書範本供讀者參考,接下來再逐一說明應填寫的內容。 

離  婚  協  議  書  【範本】 

立協議離婚書人如下: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日:民國  年  月  日生          身分證號: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日:民國  年  月  日生          身分證號: 

茲男女雙方因個性不合,難偕白首,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同意兩願離婚,並經雙方協議內容如下:

一、本協議書經男女雙方暨見證人簽章後,願共同至00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嗣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二、除本協議書所約定之事項外,雙方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財產賸餘分配請求權。

三、特約事項:略 (請參閱後續範例說明)

四、本協議書壹式伍份,男女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乙份為憑,另一份呈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等手續。

         男   方:                 身分證號:

      住   址:

 

      女   方:          身分證號:

      住   址:

 

見 證 人:                      身分證號:

住   址:

 

見 證 人:             身分證號:

住   址:

 

中 華 民 國                          

 

離婚協議書並沒有一定的格式,但抬頭一定要載明「離婚協議書」,這樣才能讓人望文生義,一看便知是何種文書。

再來,則是要表明男女雙方協議離婚乃係出於自由意志,在你情我願之下所簽,所以通常都會以「個性不合、理念不合,難偕白首……」等文字說明離婚的原因。這也是很制式的一段話,不論適用哪一種版本的離婚協議書,通常都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 

接續下來,離婚協議書中所要協議的實際約定內容,可能就會因人而異囉!也就是一般我們所謂的離婚條件,這些條件大多不離夫妻財產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探視等權利協議的範疇;有些可能還會涉及贍養費、扶養費其他特定條件的約定,為免內容說明過於複雜,筆者僅擇其要說明如後,並列舉範例供參。 

關於夫妻財產的約定:

民法第1030條之1: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上開條文係有關「夫妻財產賸餘分配請求權」的約定,一般夫妻不太會在兩願離婚的場合主張這樣的權利,因為計算起來很麻煩(要辦離婚手續都已經夠當事人煩的了),所以通常都會在離婚協議書中,另就夫妻財產事項特約條款的方式取代。以下就舉幾個例子說明: 

 

【夫妻財產、生活費及贍養費等約定事項】 

 

例1男方所有坐落於00市○○路○段○○號之房地歸男方所有。該房地之銀行貸款本金00萬元及其利息等均由男方負擔。 

 

例2男方同意自00年00月起按每月10日,每期給付女方生活費0萬元整,至女方再婚為止;男方應將款項匯入女方指定之00銀行00分行,帳號:00000,戶名為000之帳戶;若一期不付,應加計懲罰性利息百分之10。

例3男方同意給付女方贍養費00萬元整,並由男方交付00銀行00分行付款所簽發,票載發票日為00年00月00日,面額00元,00銀行00分行付款,帳號:000,票號:AB-0000之支票乙紙,當場交付女方收執,不另製據。

 

關於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扶養及探視的約定,筆者也舉以下幾個例子說明:

子女監護、扶養及探視方式之約定事項】

例1雙方所生之子000(男,00年00月00日生,身份證字號:0000)由女方監護。男方同意按月支付女方扶養子女所需費用每月新台幣(下同)0萬元整,至子女成年時(即00年00月00日)為止 (共計00萬元整)。自00年00月起,男方應於每月10日前將款項匯入女方指定之00銀行00分行,帳號:00000,戶名為000之帳戶;若一期不付,視為全部到期,男方應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扶養費。

例2男方得依下列方式與子女會面交往 (探視之約定):

(1)男方得於每月第1及第3星期的星期五下午8時至8時30分,至女方住處或雙方約訂之場所與子女會面交往,並得接子女外出,於翌日下午8時前送回女方住處。

(2)逢寒、暑假期間(依學校公布之期間為準),自學校假期開始之日起至第00日止{共計00天},男方得於該期間內將子女得接回男方住處生活。

 以上所列舉的範例說明,實際上雙方還可以約定得更為仔細,但限於篇幅,無法一一詳述,讀者只要了解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作成這樣的內容即可。

民法第1050條: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最後離婚協議書上,除了男女雙方要簽名外,記得還要找兩個證人簽名,證人可以是親朋好友,也可以是男女雙方的父母、已成年的子女,只要滿20歲而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知道是為了證明男女雙方有離婚的真意而簽名即可。

萬一不好意思開口請親友幫忙簽名證明,也可以花點錢請律師代擬離婚協議書並協助簽名證明(但還是要有兩個證人唷!)

記得最後要在離婚協議書寫上日期離婚協議書上的日期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的日期不一定要在同一天,雙方可以在談好條件並完成離婚協議書上所需記載的一切內容後,擇期親自到戶所辦理,離婚登記一定要本人親自去辦,不能委託他人代理,於此併予指明。

希望已經結婚的人,在看完本文之後,知道這個資訊就好…

祝大家婚姻幸福美滿,夫妻永結同心,白頭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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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
2016/03/17 22:40

您好,想請教如果對方口頭承諾要將買房子時由我支出的一百萬分期付款還給我,想要將這個加在特約條款該如何註明呢?另外,若這間房子現為丈夫名下,離婚後的貸款是否會影響到我呢?或是亦須在協議書上註明由男方自己繳交?謝謝您的幫忙!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3-24 01:56 回覆:
房子現為丈夫名下,離婚後的貸款是否會影響到妳?
A.那要看你是不是背這房子房貸的債務人身分而定,如果不是~那就不會有影響;若是~那還是要背負房貸的責任,這和是否離婚沒有必然關係。
Q.或是亦須在協議書上註明由男方自己繳交?
如果你不是房貸的債務人,自然不需要特別註明;但如果是房貸債務人,就算加註男方自行繳納,妳也不能以此對抗債權人(銀行)。

Q.如果對方口頭承諾要將買房子時由我支出的一百萬分期付款還給我,想要將這個加在特約條款該如何註明呢?
A.以下的寫法,提供妳參考:
男方所有座落於...(門牌號)之房屋,基於女方曾就該房屋前曾支付新台幣一百萬元之購屋款,男方同意償還一百萬元予女方,並自0年0月0日起,計分期,按每月0日每期給付0元予女方,至全部兵償完畢為止;前項分期給付金額,男方如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以少說明~ 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3-24 01:57 回覆:
近因公忙!回覆慢~祈諒!

CATTY
2016/03/09 07:52

您好:

請問如果要在協議書上加上說須支付孩子教育費每月多少錢以及匯到那個帳戶後,要加上說

如果沒有按月支付,就不要來爭取孩子堅護權   這點該如何註明

(annie690623@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3-13 00:53 回覆:

監護權義的歸屬,應該是同時要一併在離婚協議上討論及確定的項目,若以附條件的方式,寫明未按月給付何種費用,則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義的歸屬,男女雙方應再共同協商,似乎有寫和沒寫是沒什麼差別的,何況~把未履行給付費用的義務(屬財產關係)與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義(偏向身分關係)的事項綁在一起,也不甚妥當。

畢竟~離婚後,將來涉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義的改定,可能也不只你現在想到的這一項,可能還有有其他不同的情事變更,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協商,所以~本人認為似乎沒有必要去就此加以約定。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3-13 00:57 回覆:
補充說明:
何況~~如果沒有按月支付,就不要來爭取孩子堅護權

這樣的記載,反過來說~不等於是

如果有按月支付,就可以來爭取孩子堅護權?

準此~~那只要每個月,對方都有按時支付,那每個月付完時,都來跟你吵孩子的監護權義,不是也很怪?

Dell Lu
2015/10/27 14:22

站長你好:

請問,有關協議離婚一事,我們雙方已協議離婚,

離婚協議書也已簽訂完成(但只寫了一份)證人也已簽屬,

可是現在對方避不見面,也不願意一起前往戶政辦理手續, 

請問次份離婚協議書還具法律效應嗎?

或我可依此離婚協議書向法院述請離婚嗎?

還是有何強制力,可請對方履行承諾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謝謝你的回答。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10-29 22:55 回覆:

雙方已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也已簽訂完成(但只寫了一份)證人也已簽署...

A.一搬離婚協議書正本是5份,當事人各執1份,證人2位,再加2份,另1份是要送交戶政機關辦離婚登記用的,正本只有1份怎麼夠?

現在對方避不見面,也不願意一起前往戶政辦理手續,請問次份離婚協議書還具法律效力嗎?

A.那要看你們離婚協議書內容約定了什麼而定。如果約定的內容是在辦理離婚登記後,才能按協議內容主張權利的話,那麼辦理離婚登記便是條件,條件未成就,自然不會發生效力。

可依此離婚協議書向法院訴請離婚嗎?

A.別議離婚不成,只能走裁定離婚一途,至於能否以離婚協議書為據,還是老話一句,要看離婚協議的內容寫了什麼而定。

還是有何強制力,可請對方履行承諾嗎?

A.如果約定的內容是在辦理離婚登記後,才能按協議內容主張權利的話,那麼辦理離婚登記便是條件,條件未成就,自然不會發生效力,當然更不會有執行力的問題,已如前所述。

以上說明~請參酌


櫻桃
2015/10/10 08:35
如果監護權和扶養都是女方 而女方免除男方扶養權力
但唯一條件,男方不得探視子女!
這樣離婚協議書上 如果寫:男方不得探視子女或未經女方同意,不得攜帶外出或外宿!若違反 願意付000000(金額)作為賠償
這樣的內容是可以的嗎?還是要怎麼寫會比較好?(y00343@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10-11 14:46 回覆:

監護權義之行使與扶養都是女方,女方同意免除男方扶養未成年子女之義務 (這不是權利)
 條件是男方不得探視子女,這樣離婚協議書上,建議寫為:

男方同意放棄探視000子女之權利,但經女方同意,在....條件下 (最好再約定更詳細些),"得" 將000子女攜同外出或在外住宿。若未經女方同意或違反...條件,男方願賠償000(金額)予女方,絕無異議。

以上說明~請參酌


娃娃
2015/08/29 11:37

想請問 丈夫從7月中離家出走不管我們母女(我在娘家顧小孩.他一周來兩天.目前全職無收入)

目前他沒工作已兩個月. 離家前一天給我2000 離家後地3天婆婆給我3000. 之後婆家全都不管了

到八月初他回家他住了,但依然不管我們母女 連訊息電話不接

連我幾天回他家拿東西時他看到我也不吭聲裝沒看到

請問是否可以告他遺棄並訴請離婚並要求監護權歸我 並訴請扶養費

(wa199261@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9-01 17:50 回覆:

是否涉嫌遺棄,依留言所述情節,可能與相關刑責尚有出入。

至於訴請離婚及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義乙節,建議雙方先試行協商,看能否取得共識,如果協商不成,再考慮走裁判離婚的法律途徑較好。

畢竟打離婚官司會比較辛苦!一旦決定訴請離婚,就要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家事法院在審理離婚官司前,也會先行調解,因此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義之行使及扶養費的分擔,都可在調解庭上提出你的主張,但最好要做相關配套,這部分建議請律師從旁協助 (例如撰寫訴狀的部分,一般人是寫不來的)。

以上說明~請參酌


貓仔
2015/08/23 17:24

您好,不好意思打擾了,下面有關夫妻財產分配的問題,欲和您請教:

※背景資訊:

1. 與丈夫結婚婚宴日:2015/1/18

2. 與丈夫結婚登記日:2015/1/28 (法定財產制)

3. 娘家嫁妝匯入戶頭日:結婚登記日後

4. 夫家治裝費匯入戶頭日:結婚登記日後

※若將來面臨兩願離婚之情形,請問下列財產是否會被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1. 結婚登記日前,我個人所買的保險單(要保人是我自己)。

2. 上述第一點提到的保險單,於結婚登記日後每年所匯入戶頭的利息。

3. 結婚登記日後,母親匯給我的嫁妝。

4. 結婚登記日後,婆婆匯給我的治裝費。

5. 婚宴上,婆婆給我的金飾品。

針對上述第三點、第四點所提到的嫁妝、治裝費,若會被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是否我現在就先將該筆款項匯給我的娘家家人(金額不過是幾十萬而已,但也許也有點像脫產的概念?), 就不會被當成婚後收入了?

另外因我丈夫於結婚登記日前有私人負債,分成好幾年償還,

請問兩願離婚時,該筆負債是否會對我會有影響?

靜候解答,感激不盡!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8-24 00:47 回覆:

※若將來面臨兩願離婚之情形,請問下列財產是否會被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1. 結婚登記日前,我個人所買的保險單(要保人是我自己)。

A.看你受益人寫誰?有指定受益人時,歸受益人;沒有指定受益人時,就歸入你的遺產,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2. 上述第一點提到的保險單,於結婚登記日後每年所匯入戶頭的利息。

A.保險利息收益,是可被納入計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標的。

3. 結婚登記日後,母親匯給我的嫁妝。

A.嫁妝應屬你的特有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標的,但宜有清單佐證。

4. 結婚登記日後,婆婆匯給我的治裝費。

A.亦屬你的特有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標的,但因是金錢(置裝費),故涉及將來如何舉證的問題。

5. 婚宴上,婆婆給我的金飾品。

A.亦屬你的特有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標的,但宜有清單佐證。

針對上述第三點、第四點所提到的嫁妝、治裝費,若會被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是否我現在就先將該筆款項匯給我的娘家家人(金額不過是幾十萬而已,但也許也有點像脫產的概念?), 就不會被當成婚後收入了?

A.請依上述說明判斷。

另外因我丈夫於結婚登記日前有私人負債,分成好幾年償還,請問兩願離婚時,該筆負債是否會對我會有影響?

A.個人債務,個人負責,原則上不會牽連到配偶。就算配偶於婚姻關係存續中身故,現行法採限定繼承制,故影響亦有限。

以上說明~請參酌


娃娃
2015/07/16 20:48

請問

可以在離婚協議上協議一條月子中心分期付款的金額必須全需由男方支付到結清嗎?

如男方一期沒付清可否有法律責罰?(男方個人債務 女方是連代保人)

另外,若監護權在男方.女方一定要每個月支付小孩扶養費用?

男方可免除女方支付小孩扶養費用? 

或是監護權在女方時.要求男方每個月支付小孩扶養費用.

男方卻沒有履行少給或是不給.該如何請求呢?

雙方沒有財產之歸屬可否免寫這條?

(wa199261@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7-17 18:10 回覆:

可以在離婚協議上協議一條:月子中心分期付款的金額必須全需由男方支付到結清嗎?

A.先確認誰是月子中心的債務人?如果是男方,當然要由男方對月子中心負責;如果是女方,就算男方同意承擔月子中心的債務,也要經過債權人~月子中心~同意才行。

如男方一期沒付清可否有法律責罰?(男方個人債務 女方是連代保人)

A.若債務人是男方,男方一期未付,則視其與月子中心的契約內容而定。(實務上~一般會約定,一期不付,視為全部到期。) 若女方是本合約的 "連帶" 保證人,自然也要負連帶責任。連帶保證人和債務人,在法律上應負的責任,幾乎沒有什麼不同。因此女方想要全由男方負責此一債務,一樣要經過債權人:月子中心同意,才能免除連帶責任。

另外,若監護權在男方.女方一定要每個月支付小孩扶養費用?

A.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義之行使,不論歸誰監護,這與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均應負扶養義務沒有必然關係。簡言之,除非他方於協議書面載明免除扶養義務,否則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仍然要負擔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

男方可免除女方支付小孩扶養費用? 

A.已如上述,要白紙黑字寫明。

或是監護權在女方時.要求男方每個月支付小孩扶養費用.

A.已如上述,可以,但一樣要白紙黑字寫明。

男方卻沒有履行少給或是不給.該如何請求呢?

A.未履行或給付不完全,當然是透過法律程序請求。

雙方沒有財產之歸屬可否免寫這條?

A.那就在書面記明:男女雙方均願拋棄對對方的夫妻財產賸餘分配請求權。(文章中應有較周延的寫法,請參酌)

以上說明~請參酌


希望媽媽與父親離婚的兒子
2015/07/01 22:19

你好  不好意思   請問:我父母長年都因金濟問題在爭吵    有時父親會出手打母親     然後會帶不禮貌的言詞但幾乎都一定會說(要離緣就離一離 我不稀罕)     也會說一些夫妻間根本不能說的禁語

請問我因該幫我媽媽去戶政事所尋問離婚方面的事情嗎     因為這是困擾我許多年  然後媽媽會在父親面前故作堅強  雖然沒表答過離婚這方面

但我覺得媽媽好像捨不得父親或是這家一樣    好像牽涉到一些心理學     請問我因該介入嗎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7-03 11:48 回覆:

留言敬悉:

離不離婚,是夫妻間的事,一般來窩,莫說其他外人,就算自己家人或親族長輩,有時也很難介入。

要不要離?要怎麼離?要看夫妻雙方自己的想法而定,如果你出於善意想幫忙,也要先試著詢問當事人的想法,再決定是否透過法律程序的協助來解決。

會建議你向政府機構所設置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去詢問,而不是戶政事務所 (那是辦協議離婚才需要去的地方)。

以上說明,請參酌


無助
2015/05/27 00:37
請問。
目前分居中
我是被趕出來。在娘家住快一年的時間了。差幾天就滿一年了
這中間他給小孩的生活費 不一定會給。
也有打好幾次電話來亂。也有叫我們回去過
但是我跟小孩受不了他的精神虐待。又剛好被他趕出門
所以我們怎可能在回去。對我們的言語。威脅。三字經 多難聽的話都有
我很想離婚但是他不簽。不然就說要跟我離 後來都沒下文
我很怕他對我跟小孩會做出恐佈的事
我也沒在回去那個家過 也不跟他碰面。
他真的讓我跟小孩很恐懼
可以幫我 跟我說我該怎麼做嗎。
到底要怎樣才能離婚(s398523@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5-27 22:56 回覆:

現行法制,夫妻協議離婚不成,便只有訴請法院離婚一途。

留言所述情節,如有不堪同居虐待之事實或其他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均可訴請離婚。

我這裡不可能教妳怎麼做,只能提供妳一個方向,建議妳先向妳戶籍所在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教本案是否符合法律扶助的條件,若有律師義務協助處理,對你與未成年子女的權益也較有保障。

以上說明~請參酌


Ayu
2015/05/12 15:06

想請問,目前分居,男方欠我錢,之前還偷家裡的現金,還未經過我同意自行動用共同帳戶的錢,家𥚃並沒有攝影機,因此只有他口頭上承認,並有寫借據說幾時要還我錢,聽說他在外面也常騙人錢,其實我也有被騙婚的感覺!因為很多事情根本跟要結婚時所講的不同!並且後來發現他有賭博問題,朋友說若需要願出來指證他有這些行為,但他現在不願還錢也不願簽字

如果真的沒辦法,我是否可以直接告他詐欺、騙婚、並要求他離婚後要償還欠我的錢?

(Bridget0909@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5-14 11:17 回覆:

法律是講證據的,這是基本觀念,不能全憑感覺。

你有具體事證,欠錢的部分,就透過法律程序請求對方償還所欠債務。

至於對方涉嫌詐欺的部分,留言內容實過於簡略,沒有指陳具體特定的事實,對方施以何種詐術?且不知你們結婚迄今已有多久?若要以詐婚或騙婚論,應該是很難吧!

法律上~也不是光憑其他人的說辭,就能市法官形成如你所願的心證,真的到了法庭,別人會不會說?怎麼說?要不要介入別人的婚姻問題?這些....豈是三言兩語,便可一一道盡?

建議你進一步去找一位對婚姻法較有實務處理經驗的律師,來協助你比較好喔!

以上說明~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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