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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以訴訟追回合法權益?
2017/11/11 14:14:22瀏覽1949|回應0|推薦0
為何要以訴訟追回合法權益?      20171026發布  20180218更新


軍公教夥伴們,可以選擇:


一、不訴訟:每年的合法權益被剝奪損失25至50萬元。從法律開始施行,到別人完成釋憲修法後,或3年,或5年、7年,此期間的損失,無法求償!損失的金錢更多。

還有坐待不為,任憑社會正義淪喪的道德責任!


二、個別訴訟:從訴願、訴訟到聲請釋憲,訴訟費20至30萬跑不掉。包括:給法院的訴訟費用一萬,律師費用最低一審6萬,二審6萬起跳,出庭費,書狀費5至10來萬,還有其他抗告費用,雜務費用。還不包括後續的釋憲事務費用,絕對不只二、三十萬。夥伴可以問問自救會苗栗群一位剛進行完一審訴訟的夥伴,光是律師費就是30萬,這是最近的真確實例!


三、共同訴訟:集思集力,共同分攤。論訴訟策略,優於個人;論訴訟費用,少於個人;論社會公義,我們善盡無愧!

 

共同訴訟,費用就是共同分攤。而且一切帳目都會依法公開,沒有任何問題。


共同訴訟事務的律師費用,與個別訴訟不同,與處理的量不同。但絕對比個別訴訟便宜。訴訟費用,也不只是律師費,還有龐大資料需要處理,郵寄。

但請放心,就是共同分攤。一切帳目都依法公開,沒有問題。


自渡人渡,智者不惑!

可以廣傳,解惑!

  

社團法人全國軍公教警消權益保護協會理事長 林 煌  [法朗哥博士] 敬啟

 (原籌備會主任委員)


附註:

依權保協會秘書處20180214最新公告,初估訴訟費每人約4千元上下。


更新:

20180218:標題及內容更新。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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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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