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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2 22:45:08瀏覽242|回應0|推薦0 | |
【2013/04/14 19:23】三條魚今天忙得比較晚,剛回來不久,哈,~~~^_^~~~又看到楊伊湄妹妹播報的新聞了。~~~編輯中~~~ 【04/14 23:45】哈,欠伊湄妹妹的稿,還了!完稿。 **************** 《中國文明史‧明代‧上冊‧君主極權政治的最後形成》 【大封諸子為王以藩屏王室】 〈P.25〉分封制的出現,不是某個人的偶然行為,是封建剝削制度使然,也是皇族內部衝突不可調和的產物,實質是一種權力分配和財產分配,出發點是為了維護封建帝王家族的專制統治。 洪武以後,又仿「祖宗成法」,代代添封。終明之世,明太祖的子孫登基稱帝者十五人,封為親王者八十三人。 由於諸王不僅占有廣闊的地盤、宏偉的宮室、巨額的歲祿,而且,「擁重兵多不法」,「擁衛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萬九千人」〈原註:《明史》卷116〉。諸王擁有強大的軍隊和行政權,……明太祖在世時,雖然賦予他們巨大的權力,鑒於漢、晉以來「末大之禍」的歷史經驗教訓,對諸王還是存有戒心,採取了一些不同於漢代的防範措施,明確規定: 「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原註:《明史》卷120〉 在一定的時間內對諸王發揮了限制作用,而「不治事」則使諸王及其子子孫孫成為一群無能的寄生蟲。 >>>>>>>>>>>>>>>>>> 〈P.27〉由於明太祖定下諸王「食祿而不治事」的清規戒律,因此使得明代宗室的絕大多數人都成為不士、不農、不工、不商,只坐食民膏民脂、遊手好閒。 按照明太祖分封制的規定:皇子封親王,年及十歲,立為王世子,長孫為世孫。諸子封郡王,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孫為長孫;世子授鎮國將軍,長孫為輔國將軍,曾孫為奉國將軍,四世孫為鎮國中尉,五世孫為輔國中尉,六世孫以下皆為奉國中尉。 生請名,長請婚,祿終身,喪葬有費。〈原註:《明史》卷116〉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明太祖定諸王祿米之數: (1)親王,每年支米五萬石、鈔二萬五千貫;〈三條魚:原書為二萬五千萬貫,比對下文,後一萬字應為誤植。〉(2)郡王,米六千石、鈔二千八百貫;〈三條魚:鈔的數量大致為米的二分之一,郡王應支的數量,大致為親王的十分之一。〉(3)郡王諸子年及十五歲者,各賜田六十頃,免除租稅,世守為永業。 〈P.28〉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明太祖為了保障日益增長的軍需之用,以官吏、軍士「俸給彌廣」,宗室人口繁衍,而「民賦有限」為由,量減諸王俸祿:親王每年一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一千石。 自輔國將軍至奉國中尉,取消賜田,改為直接支米,輔國將軍每年八百石,以下遞減有差,至奉國中尉為每年二百石,「自後為永制」。〈原註:《明史》卷82〉 輔國將軍以下,改賜田為支米,實際上是增加朝廷的祿米負擔,養成了一批腐敗的寄生者。時人對此評論說: 封建同姓,世世相傳,此為古之所有;而坐食歲祿、爵職世授,此則為古之所無。〈原註:《皇明經世文編》卷388〉 >>>>>>>>>>>>>>>>>> 吳曉波《浩蕩兩千年:一本書讀透中國政商關係‧第14章》 〈P.298〉龐大的宗室集團是……可怕的牟利力量。據明史學者田培棟的計算,朱元璋開國之初,朱姓宗室加在一起不過五十八個人,萬曆年間,就繁衍到了二十萬人,明末達到三十萬人,這些人如果每年平均花費一百兩白銀,三十萬人就是三千萬兩,超過了全國財政收入的總和。 《明史》便記載嘉靖年間的宗室一年從國庫支取的大米為八百五十三萬石,相當全國田賦收入的三分之一,比軍糧〈原註:八百萬石〉還多,嘉靖名臣俞大猷就直接把宗室、北方兵虜與黃河水患並列為「國之三大害」。 《中國文明史‧明代‧上冊‧君主極權政治的最後形成》 【大封諸子為王以藩屏王室】 〈P.28〉尤其值得注意的,由於諸王享有尊崇的政治地位和優裕的生活條件,廣納妻妾,從而使明代宗室人口的再生產具有高出生率、低死亡率的特點。據史料記載,明代宗室人口的增長,自始至終呈直線上升勢態:洪武時為五十八人,永樂時〈三條魚:明成祖,1402年即位〉一百二十七人;經過一百四十餘年的繁殖,至正德間〈三條魚:明武宗,1505年即位〉,除去死亡、以及因罪在皇族譜牒《玉牒》中被除名不計者,僅男性已達二千九百四十五人。 嘉靖時,比洪武、永樂間增加一百五十餘倍: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為五千二百餘人,嘉靖二十八年達到一萬餘人。 至隆〈慶〉、萬〈曆〉之際,宗室繁衍「可謂極矣」。〈原註: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一。〉〈三條魚:“弇”,音同“掩”,口小中寬的器物;遮蓋。〉 如慶成王生子一百人、俱成長,自封長子外,餘九十九人並封鎮國將軍,每會,「紫玉盈坐,至不能相識。」〈原註:同上。〉萬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見於《玉牒》所載者為十五萬七千人。〈原註:《明神宗實錄》卷492。〉一般估計,到明代末年總計約為數十萬人,達到千古所未有的驚人程度。 明初,因為宗室人口基數不大,增加一倍,對宗祿負擔的影響還比較有限。明中葉以後,每增加一倍,動輒數萬,祿米便超過負荷,成為當時最為嚴重的社會負擔之一。從全國看,明代「國家經費,莫大於祿餉。」祿餉當中,相當一大部分是宗祿,總數約占全國每年田賦收入的三分之一。 自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起,額定每年供給北京的糧食為四百萬石〈原註:《明史》卷99〉,而諸王府祿米每年為八百五十萬石,「倍於歲賦」。 從地方負擔看,如山西一省每年存留米麥一百五十二萬石,省內王府祿米每年三百一十萬石;河南每年存留米麥八十四萬石,省內王府祿米一百九十萬石。 如此,則國竭民窮,勢所難免。 時至嘉、萬年間,由於宗室人口大增,祿米不能按時供應、長期拖欠,許多貧宗衣食斷絕、叫苦不迭。為了減輕國家的祿米負擔,解決宗室的就業問題,朝野上下紛紛呼籲取消藩禁,讓其各從「四民之業」。 萬曆十八年〈公元1590年〉,禮部更定《宗藩條例》,由此開始,宗室中無爵者俱准自便就業。但為時已晚,禍患難除。不少王府宗人迫於生計,成群結隊、上街示威、搶劫民財,成為嚴重的社會公害。 陳捷先《明清史‧第四章「晚明衰亡實錄」‧第三節「明末財政與一條鞭法」》 〈P.99〉明末政府的財政發生嚴重問題,出現的赤字之高,是前代歷史少見。為了解決危機,明代中央只有以加賦稅、增雜派等方法來另闢財源,結果造成民不聊生的局面,……這樣的財政危機是如何造成的呢? 〈三條魚:參見2-18,“總論”;2-29,“官員的結構和貪污的狀況”。此處僅就其中一點原因“宗藩的供應”來分析。〉 〈P.100〉三、宗藩的供應: 明太祖建國後即分封諸王,以控制天下,同時又為了避免後世子孫同室操戈,規定除燕、晉、橚等少數備邊藩王以外,其餘的一概只坐食俸祿、不受職任事。 時間愈久,各王室生齒日多,而各家又不斷分封,因此各藩各支人口大為增加。 洪武時,親王、郡王將軍等一共只有四十九人,到穆宗時〈隆慶朝,1567年始〉,各藩總人口則為兩萬八千九百二十四人了。〈三條魚:兩百年的時間,增加了五百多倍,繁殖力真是驚人。〉 至於皇族的人數,武宗時〈正德朝,1505年始〉,玉牒所記約十萬,萬曆末年〈萬曆朝終於1620年〉為六十多萬了。宗室人口與寄生於宗室的人口數字不斷的增加,也明顯的表示了祿米的相對增加,據明代官方記錄的記載,河南、山西等省各王府祿米的增加,明末比明初多過十倍或幾十倍。 例如山西的宗室祿米,明初只需要萬石,世宗時期〈嘉靖朝,1521年始〉為八十七萬石,其後增加到三百一十二萬石;而山西全省存米僅有一百五十二萬石,全數供應王府也只夠半數而已。河南的情形也差不多,全省存米八十四萬多石,而宗室祿米則需一百九十二萬石,也是欠缺很多。 另外就全國運京的漕糧來看,明末每年最多為四百萬石,而宗祿則需八百萬石,所以,無論中央或是地方,政府每年的總收入食糧都不足以供應各王府的祿米,中央財政的枯竭情形,由此也可以窺知一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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