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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1 17:09:56瀏覽116|回應0|推薦0 | |
【04/11 17:09:56】 ~~~編輯中~~~ 【04/13 11:56】下午要上課,趕著吃中飯。 【04/13 17:56】哈,今天早上的課,學生有事,調到晚上。待會又要上課。完稿。 ***************** 吳曉波《浩蕩兩千年:一本書讀透中國政商關係‧第12章》 〈P.258〉從1405年至1433年,〈三條魚:成祖永樂三年至宣宗宣德八年,中間經歷只有一年的短命的仁宗,明朝仁、宣二宗短期的繁盛,史稱『仁宣之治』,雖然時間很短,照例在極盛時期種下帝國衰弱的惡因,那就是明宣宗設內書堂,教導宦官讀書識字。參見2-31。〉鄭和率龐大船隊七下西洋,經東南亞、印度洋遠航亞非地區,最遠到達紅海和非洲東海岸,航海足跡遍及亞、非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遠航船隊滿載瓷器、絲綢、麝香、鐵器和金屬貨幣等,所以又稱為「寶船」。鄭和所到之處,一方面宣揚明朝國威,邀約各國委派使臣到中國朝貢,同時與當地進行貿易。 在區域經濟史上,鄭和的遠航行動表明中國在當時的東亞和南亞地區建立一種以「朝貢」為特徵的區域型政治、經濟合作體系。 在十四世紀末〈三條魚:洪武元年為1368年〉、十五世紀初,隨著蒙古帝國的瓦解和元朝的滅亡,中國與歐洲陸地的聯繫中斷,處於中世紀的歐洲此時尚未強大起來,明帝國成為東方最強大的帝國,也是實際上的第一大經濟體。明朝皇帝習慣性地將海外各國視為藩屬,將他們與明朝的外交活動稱做「朝貢」。 在外交政策上,明朝以「厚往薄來,懷柔遠人」為宗旨,熱衷政治上萬國臣服的獨尊。根據《明會典》〈原註:萬曆朝重修本〉的記載,被明朝認定為「朝貢國」的國家包括“東南夷”的六十二國,含朝鮮、日本、安南〈越南〉、錫蘭〈斯里蘭卡〉等;“北狄”的韃靼八部;“東北夷”的女真二部;“西戎”的七十二國,含吐蕃〈西藏〉等。朱元璋還劃定日本、琉球、朝鮮和安南等十五個鄰國為「永久不予攻伐」的國家。 吳晗《朱元璋傳》中國人民出版社〈第四章〉 〈P.151〉元朝初期多次對日本、安南、緬甸、占城、爪哇等國的侵略戰爭,所招致的失敗和嚴重後果,給了朱元璋深刻的教訓。 他總結了前朝的失敗經驗,制定了外交政策,那就是外國來犯我邊,就要讓他吃苦頭;他不來犯,我也不可興兵輕犯。他把外國分作兩類: 一類是不征之國,就是不和他們打仗的國家;一類是必須謹備的敵人,必須區別對待。他特別在《皇明祖訓》中鄭重告誡說: 四方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來撓我邊,則彼為不祥; 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犯,亦不祥也。 吾恐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殺傷人命,切記不可。但胡戎與中國邊境密邇,累世戰爭,必選將練兵,時謹備之。 今將不征之國名列于后:…… 〈三條魚:參見2-15,末段,『在農業社會,只要不打仗、只要當權者不胡來,休養生息幾年,經濟總還是可以恢復的。如今,……』這段話就是農民皇帝朱元璋是個“一廂情願的高級文盲”的關鍵原因。 (1)朱元璋為了讓他開創的帝國能夠永續長存,鉅細靡遺地規範了所有的法律和制度,甚至,包括不能夠對哪些國家輕啟戰端。 (2)另外,參見0-11,他根據五行八字的命理,以木火土金水的輪替為他的子孫命名,做為皇帝族譜的先後輩分的劃分,隱示他的子孫將會如同木火土金水的循環相生、永續不斷。 (3)但是,一方面的問題是他的制度多半是一廂情願,上面引文的話表面看來很簡單,其實那就是最困難的事,『……只要不打仗……』,真是好笑,朱元璋設定各種各樣的防弊措施,卻忘了他死後,他的子孫有著胡作非為的最大空間,最明顯的事情就是他幾乎殺光了所有的開國功臣、以防止他的國家被侵奪,可是他一死,立刻爆發了內戰。 (4)另一方面,『……只要當權者不胡來……』,這就更好笑了,朱元璋設立的制度造成“皇帝”成為掌握一切權力、無人能夠約束的怪物;這個高級文盲似乎從來沒有想過一個關鍵的問題,他在世的時候,殺了無數人,尚且無法約束王族、公卿、官吏不貪污,當他一命嗚呼的時候,怎麼要求“他的子孫不胡來”呢?事實上,明朝後繼各個皇帝的胡作非為,根本到了令人嘆為觀止的地步。〉 >>>>>>>>>>>>>>>>>> 吳晗《朱元璋傳》中國人民出版社〈第四章〉 〈P.161〉諸王在其封地建立王府,設置官屬。親王的冕服車旗僅下皇帝一等,公侯大臣見親王都要俯首拜謁、不得鈞禮。 地位雖然極高極貴,卻沒有土地,也不能統治人民、不能干預民政。王府之外,便歸朝廷所任命的各級官吏治理。 另一方面,諸王卻有統兵和指揮軍事之權,每王府設親王護衛指揮使司,有三護衛,護衛甲士少者三千人、多的到一萬九千人。……秦、晉、燕三王的護衛特別經朝廷補充,兵力也最強。《皇明祖訓》規定: 「凡王國有守鎮兵、有護衛兵,其守鎮兵有常選指揮掌之,其護衛兵从王調遣。如本國是險要之地,遇有緊急,其守鎮兵、護衛兵幷从王調遣。」〈三條魚:“从” ,“從”的簡體字。〉 而且守鎮兵的調發,除了皇帝的御寶文書,幷須親王令旨,方得發兵: 「凡朝廷調兵,須有御寶文書與王,幷有御寶文書與守鎮官。守鎮官既得御寶文書、又得王令旨,方許發兵。无王令旨,不得發兵。」 這一規定使親王成為地方守軍的監視人,是皇帝在地方的軍權代表。平時以護衛軍監視地方守軍,單獨可以應變;戰時指揮兩軍,獨當一面。 朱元璋把軍權付托給親生兒子,這樣就可以放心了。…… 以親王守邊,耑決軍務;內地各大都會,也都以親王出鎮,每一個王國都是軍事中心。這樣,國都雖然選在東南,也不會有什麼問題了。 朱元璋以為這樣安排十分妥貼,但是,他沒有想到,給兒子以過重的軍權會造成皇家的內部矛盾。他死後不久,建文帝就怕諸王過於強大,削奪藩王的權力,燕王就起兵反對建文帝,發生內戰,燕王作了皇帝,遷都北平,把他的建都和防邊兩樁計畫打得稀爛。 〈三條魚:朱元璋千思萬慮,最奇怪的地方就是規定:『守鎮官既得御寶文書、又得王令旨,方許發兵。无王令旨,不得發兵。』這不就是允許諸王反對皇帝的令旨嗎?後來,燕王起兵奪下帝位,這項規定實在功不可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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