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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31 18:45:11瀏覽103|回應0|推薦0 | |
【03/31 18:45:11】哈,三條魚上完課、剛回到住的地方,還沒吃晚飯。 ~~~編輯中~~~ 【03/31 23:03】大家晚安,三條魚要睡了! 【04/04 17:45】完稿 ******************* 晁中辰《崇禎傳》 〈P.146〉……不要說一般的官員隨時會遭到陷害,即使內閣首輔得罪了這些特務,下場也會很可悲。正如前文所述,崇禎帝曾經處死了薛國觀和周延儒兩個內閣首輔,這種情形極為罕見,儘管崇禎帝前後用過五十個閣臣,更換頻繁,也有不少人被治罪,但為了保存大臣之體,一般都不處死,而是罷職閒住了事。 那麼,為什麼薛國觀和周延儒偏偏被處死了呢? 〈三條魚:薛國觀被處死是崇禎十三年六月以後的事,見《崇禎傳》P.106,處死周延儒則是崇禎十六年十二月七日,見《崇禎傳》P.130。〉 仔細看一下,就會發現其中一個關鍵因素是得罪了東廠特務。 他們二人固然有許多罪惡,但罪過比他們大的其他閣臣也未被處死,就他們二人的罪來看,也還不至於到應被處死的地步。 薛國觀在朝廷上公開說,朝廷奸貪,是因為東廠不得人。周延儒第二次出任首輔後,諫勸崇禎帝,一度停止東廠緝事。這使得東廠特務刻骨痛恨,故千方百計地偵緝他們的隱事,激崇禎帝之怒,終於將他們二人處死。至於一般臣僚,就更視東廠如洪水猛獸了,自己隨時都可能成為他們的犧牲品。 〈三條魚1:《崇禎傳》P.117,崇禎十四年二月下詔,召周延儒再次入閣,於九月至京,遂為首輔。〉 〈三條魚2:這個地方充滿曲折的玄機,牽涉到明朝滅亡的重大關鍵,值得深入玩味── (1)薛國觀怎麼得罪宦官、怎麼死的?其實很好笑,請閱讀《崇禎傳》,或見三條魚後續分析。 (2)《明史‧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裡面,周延儒一並列入奸臣傳,這樣的人上疏崇禎帝、反對東廠,最後卻是在各方彈劾的奏章下,被降旨勒令自盡。以上參見《崇禎傳》P.115—130,光看他一個人佔了浩浩蕩蕩十六頁的論述,就知道他的份量非同小可,因而,他在崇禎一朝的起起伏伏的過程,中間的曲折複雜度,沒有經過仔細的體會,也就很難理解,請見三條魚後續的分析,目前只能這麼說──你以為奸臣就是頭上生瘡、腳下流膿?你以為沒有任何本事、光說好聽話,就會得到任何一個皇帝、即使末代皇帝的重用嗎?〉 >>>>>>>>>>>>>>>>>> 〈P.146〉崇禎帝還經常用這些特務對臣下動私刑。 有一次,言官熊開元和姜埰因言辭激切,惹得崇禎帝大怒,立即將二人下錦衣衛獄。崇禎帝私下對掌錦衣衛的駱養性說: 「熊開元必有主使,不行拷訊,是汝不忠。」 駱養性出來後,一邊走一邊思索、正在為難,忽然一個小宦官交給他一道手敕: 「取開元、埰斃命,以病聞。」 駱養性一見這道密詔,大驚失色。回去後和親近人商議此事,別人說到天啟時田爾耕等人在獄中私斃人命,下場悲慘,前車可鑒。 駱養性大悟,經對二人審訊,將二人的供詞和密詔一起交上,並附言道: 「誠如聖諭,天下只畏臣衙門之刑,不畏朝廷之法。」 但鑒於供狀無大礙,建議將二人「發部擬罪,肆諸市朝,始可昭垂後世。」 崇禎帝無奈,只好另發一密詔: 「開元、埰,前詔不必行。」 熊、姜二人這才得以免掉一死。 〈三條魚:大家以為這個掌錦衣衛的駱養性真的有什麼善意嗎?別鬧了吧! (1)《崇禎傳》P.123,『……廠衛特務……這時竟被周延儒給削去了刺事之權,……掌錦衣衛的是駱養性,他本來是周延儒所推荐的,但也因此而對周延儒大為不滿。』P.127,『掌錦衣衛的駱養性是熊開元的同鄉,這時正對周延儒一肚子氣,反而藉審熊開元之機,將周延儒的許多陰私事揭發了出來。』〉 (2)見〈原註〉《明史‧卷二百五十八 熊開元傳》,或見三條魚後續分析。總結還是上面說過的,明代末期的各個事件環環相扣,各個角色中間錯綜複雜的關係,絕不是單獨得一兩個概念主軸就可以釐清的。 崇禎帝身為一國之君主,居然視處死大臣如兒戲,不經過正常司法途徑,而下片紙密詔,用廠衛特務處死大臣。他一面經常責備臣下欺蒙,另一面又教廠衛特務如何造假,暗中處死人,卻要「以病聞」,即不是被處死的,而是病死的。 這固然反映了崇禎帝處置此事的荒唐,同時也反映了崇禎帝對這些廠衛特務的信任。 〈三條魚:這個事件對於了解亡國之君朱由檢具有重要的啟發性,一方面,朱由檢和老祖宗朱元璋對於法律的態度有著驚人的類似,肆無忌憚的用盡各種方式殺戮臣下,終究的原因只是源自對臣下的猜疑。 另一方面,在處理的手段上,作為末代皇帝的朱由檢和開國皇帝朱元璋則是徹底的相反,朱元璋公然地扭曲法律、依據個人的好惡大肆殺戮,徹底表現開國皇帝征戰沙場的霸氣,朱由檢則是躲躲閃閃,明明就是他自己想做的事情,卻要假藉臣下之口,以防眾人的議論。類似的狀況在崇禎一朝十七年中不斷出現。〉 >>>>>>>>>>>>>>>>>> 〈P.177〉有的官員摸清崇禎帝的脾性,用刑故意從嚴,以免受到譴責。例如曾任刑部尚書的甄淑就對下官說,凡是按照刑律該擬杖罪的,就判為徒刑;凡是該擬為徒刑的,就判為遣戍;凡是該擬為遣戍的,就判為斬首。以為這樣一來就會合乎崇禎帝的心意,就「不可駁」了。 難怪這些官員殘忍,主要的是崇禎帝專用嚴刑所使然。 崇禎帝甚至恢復朱元璋時常用的廷杖,將平時頗為體面的大臣當廷用棍棒毆打, 輕則遍體麟傷、重則斃於杖下。行杖由宦官指揮,錦衣衛官校施行,這時,被杖大臣的命運就完全掌握在這些人手中,……朱紳是內閣大學士朱國楨之子,因恩蔭得任內閣中書,連上四疏、彈劾湖州知府朱大受,惹得崇禎帝大怒,「奉旨廷杖,遂斃杖下。」 〈P.147〉崇禎帝還不時用宦官對朝臣當廷用刑,甚至毆打。 崇禎十六年〈1643年〉七月,因蔣拱宸等彈劾周延儒和吳昌時「朋比為奸」,崇禎帝親自審問吳昌時。吳昌時堅不認罪,崇禎帝遂「命內侍用刑」,儘管許多大臣力諫,謂從來沒有在殿廷間用刑之例,但崇禎帝拒不聽從。這些宦官用大枷當廷將吳昌時的兩條腿夾斷,致使吳昌時昏迷不省人事。 當崇禎帝要蔣拱宸作證,他嚇得抖成一團,說的話自相矛盾。崇禎帝一時怒起,喝聲「打」,司刑的宦官照蔣當頭一棍,「紗帽為裂」。 在這種場合,宦官就成了殘害大臣的鷹犬,這也就是許多大臣見了這些鷹犬就害怕的重要原因。 〈三條魚:崇禎十六年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就是周延儒的失勢、以至最後被勒令自盡。隔一年就是明朝的滅亡,崇禎帝的手段越是激烈,當然就是反映著他的心態越是焦躁不安。〉 〈P.177〉崇禎帝本來的心意,是想通過用重刑使臣下盡心用事,不敢懈怠和欺矇,但結果事與願違。正像前面所述劉宗周等人奏請的那樣,刑愈嚴而弊愈深,臣下救過不及,唯恐因小過而被誅,只有因循苟且,遇事則百般推脫罪責,寧肯眼睜睜地看著國家大事敗壞,也不肯主動前去挽救。 崇禎帝本想用嚴刑整肅吏治,結果吏治愈加敗壞,這大概是他所沒有預想到的。 〈三條魚:上面已經說了,這些事件對於了解亡國之君朱由檢具有重要的啟發性,他和老祖宗朱元璋對於法律的態度有著驚人的類似,亡國之君和開國皇帝的界線在這裡顯得極度模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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