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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3 23:14:38瀏覽393|回應0|推薦0 | |
醒來的時候,大約是清晨八點多鐘;我睜開雙眼,阿飛並不在我的身邊。 我坐了起來,發現她坐在落地窗前,望著窗外愣愣的出神。 「早安。」我說。 阿飛對我點點頭。 我抱了她一把,隨後到浴室裡沖了沖臉,又順便洗個澡。 「我們去吃早餐吧?」走出浴室,我這麼對她說。 我帶著阿飛到景美,景美國小對面的巷子裡,有我吃過最好吃的西式早餐。 我們點了一份總匯三明治和蛋捲,又點了奶茶和柳橙汁。 這份早餐得到阿飛破天荒的讚美。 我玩弄著奶茶裡的冰塊,又喝了一大口。「阿飛,你和二摺究竟約在什麼時候?」 阿飛看看我,「明天凌晨兩點,北門。」 今天是星期天,卻原來約在明天的凌晨,近了。 我想起寫信給二摺的事情。 「不去行不行?」我說。 「不行。」阿飛總是斬釘截鐵。 我又低頭喝著奶茶,阿飛則咬了一大口三明治。 「為什麼這樣問?」阿飛說。 「沒什麼,」我說,「我不想你去。」 阿飛笑起來,輕輕的幾聲。 「笑什麼?」我問。 她搖搖頭。 「你知道嗎?」我說,「我本來打算搶在你之前把二摺約出來的。」 「約他們做什麼?」 「我槍都拿到了。」 阿飛又笑了,這次笑得更開心。「你傻的嘛,他們在你掏槍前就先把你了結了。」 我有點生氣,不過她說得入情入理,我早知道若是偷襲十有八九會失敗。 「不去約他們行不行?」阿飛對我說。 「嗯,為什麼?」 「因為我不想你去。」 「呵,那好啊,我不約了。」我笑。 「既然如此,我也不去了。」 「真的嗎?你剛剛不是說不行?」 「是劍客的話就不行啊,」阿飛說,「不過如果不是的話⋯,有什麼不行?」 我聽得有點迷糊。 「我不想再做劍客了,就這樣。」阿飛說,「接下來幾天,你帶我去玩玩吧?」 就這樣,阿飛不去決鬥了,我也不想再理二摺那封信究竟回了沒有,那些麻煩的事,就隨它去吧;我再也不想管了,我們再也不管了。 下午,我和阿飛回到國聯收拾行李,退了房,雇了一台計程車,將行李全搬到我家。 星期一的凌晨,當時針指向兩點整,阿飛在我這裡,並不在北門。 隨後時光如流星劃過那般急促。 星期一。 我們一起去市場買菜,我們下廚煮飯,吃了一頓配酒的晚餐,又一起到河堤邊散步。 星期二。 我們到美術館去,晚上則到師大夜市。 星期三。 阿飛教了我一點基本的功夫,她說我做得有模有樣,就是太過僵硬;接著我們跳舞,隨著節奏扭動,我的舞姿歪七扭八,阿飛則笑得東倒西歪。 星期四。 我們到了公館的挪威森林,又信步走進台大,在校園漆黑的角落裡散步,談天。 星期五。 我們到大安森林公園散步,走到方向感也沒有的地步,我滔滔不絕說了很多,也聽了不少屬於她的故事。 很短的一個星期。 我們並沒有談到什麼深沈的事,只是一起創造了很多很多的回憶。 快樂的回憶。 快樂能有多長?我並不知道,只知道這些時間得來如此不易,我必須每分每秒好好的品嚐。 和喜歡的人一起渡過的時光,總是又少又短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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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