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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0 04:08:58瀏覽6521|回應25|推薦154 | |
引用文章旺旺買媒體 學者憂一言堂效應 話說老媽子我小時候,還真是跟著旺旺一起長大的,我家阿嫲真的常常買旺旺來祭拜祖先。和我一樣吃旺旺長大的人,一定不少,不過小時候旺旺吃多了,到底有沒有跟著旺?大家應該心裡各自雪亮吧。 時光似箭,歲月如梭,沒想到小時候吃旺旺,人到中年,卻開始看旺旺報紙和旺旺電視,對我這種領過聯合報系薪水的前記者而言,中時和中視居然變身成旺旺,簡直讓人快要認知失調,不知所措。 去年十一月,旺旺集團負責人蔡衍明購買中視、中天與中國時報三媒體,並依廣電法向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董事長、總經理與董監事變更,近日此案舉行聽證會,而引來學者的反對聲浪不斷。 我可以理解甚至同情反對聲音,但是並不代表我贊成全部的反對理由。 首先有反對者質疑:此案跨媒體範圍史無前例,恐傷媒體秩序。我不禁產生疑問:從前中國時報買下中天和中視時,難道就不是跨媒體範圍嗎?如今旺旺以財團身分入主,便成了有傷媒體秩序,請問傷的是什麼秩序?難道平面媒體一定只能固守平面媒體地盤?電子媒體只能攻佔電子市場嗎?目前廣電法中難道有條文如此規定嗎? 民主社會自由經濟的前提之下,若非政府所有的媒體機構,例如早期的中央日報和三家電視台,政府原本就不該干渉媒體經營與運作,否則台灣豈不枉費自稱民主自由社會?如果NCC僅僅因為旺旺財團的重商色彩,便加以刁難變更案,如此於法無據,當然不對,當然落人口實。 其次,聯合招攬廣告,利益互換和搭售的情形,是很難避免的。最近的例子是旺旺集團入主中時後,旗下的中視播出連續劇光陰的故事,情節裡出現許多置入行銷例子,可惜方法粗糙明顯,簡直讓人快要看不下去。 在商言商,何況現行法令也沒有明文禁止,強迫旺旺集團不做聯合搭售的行為,簡直是白費力氣,還不如立法明確規範。 我看了聯合新聞網裡影音新聞,中時集團總經理蔡紹中讀了父親蔡紹明寫的信,最後一句是呼籲同仁:公司要旺旺,大家才會旺旺,之前還有希望唱旺台灣的決心,老媽子忍不住笑出來,這種時候也不忘置入性行銷! 想來,在蔡家人的心理:旺旺不是行銷品牌而已,而是一句帶財的吉祥話,每天不說個幾次,全身會不對勁的。只是,老是要記者群也跟著高喊旺旺,後果不堪設想啊!現下是因為媒體業景氣蕭條,記者群為了生計不得已,如果真心尊重媒體人,拜託別再讓人喊旺旺了! 反對聲浪中,中研院研究員瞿海源直指,媒體亂象在於資本家霸占媒體,囂張控制言論,跨媒體經營負面影響已產生,並直批蔡衍明以媒體介入政治。 在一個社會裡,資訊流向(informtion flow)愈來愈窄,確實令人擔憂。而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正是財團壟斷一些媒體,媒體不斷集中的結果,例如本來是十家獨立媒體,財團買走其中五家,使得資訊的流向愈變愈小。加上財團入主媒體,控制了媒體走向,干預新聞報導,當然令人不滿。 然而,這種情形在歐美早已不是新聞,比如華納時代集團,旗下有上百家包含電子電影雜誌等媒體,在台灣也不是新聞。有人忘了東森集團嗎?有沒有人記得當初東森老闆王又曾捲款潛逃時,東森媒體是如何處理相關新聞? 台灣有關媒體相關的法令向來不足,起歩也慢。政權輪替,常常成了立法牛歩的藉口,目前執政的國民黨被視為與旺旺集團親中立場交好,這次旺旺入主中時集團,更是引起綠營的恐慌。 台灣媒體已經旗幟分明,令人無奈,雖然綠營人士故意忘了自家的三立和民視,從前不斷攻擊藍營的往事,而一再抨擊旺旺入主中時集團,但是,如果國民黨政權果真有魄力,就該利用在立法院多數的優勢,加速推動廣電法的修改,使其更能反映社會現實需求,順勢杜絕攸攸之口。 老媽子再來多嘴一下:如果蔡家確實想證明不會干預媒體編務,便該允許時報主筆發表社論,主張時報集團支持廣電法修訂,明文規範媒體兼併事宜。 美國的新聞傳播法規雖然也不見得十全十美,但是起歩得早,常被各國拿來當做參考。例如早在一九六六年,就由不甘不願的詹森總統簽下自由資訊法案(暫譯: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允許美國民眾取得政府非機密性的政府文件。這個法案賦與民眾知道的權利,民眾也可以因此監督政府。 如果國民黨政權當真要避人口實,何不在立法院推動類似的法案?開放民眾取得政府資訊,讓民眾包括媒體,可以進一歩監督政府的施政,如此也可以減少散播不實謠言的機會,讓事實來說話。 台灣媒體業從有線電視開放以來,平面媒體就進入了苦戰時期,等到蘋果日報一進入台灣市場,更被打得落花流水,民生報還宣告停刊。如果經得起考驗,怎麼會如此不濟?可見台灣媒體確實有改進的空間,否則哪來的蘋果日報?哪來的地下電台?時報週刊何苦自己改頭換面成八卦周刊呢? 這些傳播學者反對財團進駐中時媒體的理由,老媽子其實覺得多少有些見樹不見林,甚至有故意刁難之嫌,大家怎麼不想一想:為什麼之前中時集團會賠錢賠到需要出脫祖產呢?怪罪余紀忠子弟兵,簡直是看不清現實,難道記者不用吃飯? 以大欺小當然是不公平競爭,但是除非法令明文禁止跨媒體經營,跨媒體經營是時代潮流,只有透過立法來達到監督的目的,一定要找出種種不是理由的理由來百般刁難,這種大小眼的心態,確實引人詬病。 中時集團總經理蔡紹中在聽證會中,指其父蔡衍明買三中是為了「衣錦還鄉」,外界抨擊是刻意扭曲。 老媽子我從小到大旺旺是吃了很多,腦袋雖然沒有跟著旺旺,但是這點基本判斷力還是有的,買三中豈是只為衣錦還鄉?大凡財團入主媒體,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主要企圖便是控制資訊流向(information flow) ,甚至在自己媒體上促銷集團的相關產業。 然而看來看去,我實在看不出NCC有什麼理由,可以否決中時集團變更董監事案,那天聽證會上便有與會人士質疑:余家可以,蔡家為什麼不可以? 老媽子天性雞婆,忍不住要說一下這些學者專家說不出口的話:從前余家是販賣知識,蔡家則是販賣米果起家,知識和米果是不一樣的。這種帶有偏見的話,這些知識份子是不會承認的,當然更說不出口。 其實蔡總裁也不必和這些學者專家生氣,大不了中時集團尾牙時,不要邀請那些學者,反正他們也不可能振臂疾呼:旺旺! 延伸閱讀:白頭宮女話當年之十二--我偏要學貓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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