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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5 04:01:06瀏覽485|回應1|推薦7 | |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旦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然後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但若是因疏忽或一時工作忙碌而忘記去醫療院所處裡,以致於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了,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 其實健保有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半年內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 有空大家可以多逛逛健保局網站,或許能發現有很意外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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