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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併購新標準╱王如玄單挑金融業
2010/01/11 22:59:55瀏覽391|回應0|推薦0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特稿】  2010.01.11 02:59 pm
 
勞基法即將大動刀,勞委會此次將派遣、競業禁止條款、違約金條款、企業併購員工權益等挑動勞資敏感神經議題,全部納入修法,固然勇氣可嘉,但是每個議題最後衝擊都指向勞動成本,也就是與老闆荷包有關,資方的反撲勢所難免,也使得這場戰役結果難料。

派遣勞工快速增加,無人可否認其修法急迫性,但此案歷經民進黨時代三任主委,沒有人敢付諸行動,原因就是勞團反對力量大,擔心「立法」等同「派遣合法化」。如今見派遣已是不可擋之勢,各界要求規範超越反對聲浪,勞委會選擇避開「專法」,以勞基法訂定「派遣專章」,其實也是不敢背負「鼓勵派遣」的歷史罪名。

但派遣終究是勞資無法迴避的議題,拖得愈晚,只是讓幾年間由數萬人竄升至數十萬人的派遣勞工更缺乏保障。勞團無力抵擋,轉而要求擴大禁止對象,但許多行業早已被派遣攻佔,要求其因法令縮手,難上加難。尤其勞委會在法令上,要求派遣公司不得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但實務上,九成以上派遣業簽的都是「定期契約」,最後能否落實修法,也有待觀察。

再就事業單位併購後的勞工留用問題,面對這幾年許多銀行、證券併購案的勞資爭議,勞委會「政策工具」有限,直接修法規定合併、轉讓等情事,勞工要全數留用。但值此開放政策之風潮,正是在金融服務業大洗盤之際,勞委會新方案一出,資方不可能全盤接受。

資方睜大眼睛看,勞團也是嚴陣以待。以延長定期契約期限為例,早在民進黨時代,勞委會就曾提出將定期契約由一年延長到三年,但是送到行政院,硬是被退回,顯示勞工阻力也不小。這回勞委會雖將期限退縮為二年,勞團不見得買帳。

持平而言,面對全球化風潮,台灣勞工勞動條件日益下降之際,勞委會此次提出的修法議題,無論是派遣、定期契約、競業條款、違約金條款等,都對勞工權益跨出一大步,只是眼前勞資都得罪不起,勞委會大動干戈,即使王如玄挺得住,行政院挺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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