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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銀行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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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相挺,撼動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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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銀行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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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3 10:35

針對國票金控併購安泰銀行後員工工作權保障,安泰銀行工會五大訴求


權益是不會主動給予「睡著」的人,法律也不會積極保障不敢伸張自己權利的人,如果你繼續選擇忍氣吞聲,也不願相信工會的集體力量,那就是任由資方宰割,最後受不了只有悲憤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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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 10:54
「全部留任」這話術,大家真的相信嗎?
綜觀所有的金融合併案,那一家的員工權益被這句話術解決了!每一家都是經過不斷的抗爭,才得到相對完善的保障!
所以你(妳)還要沈默嗎?


權益是不會主動給予「睡著」的人,法律也不會積極保障不敢伸張自己權利的人,如果你繼續選擇忍氣吞聲,也不願相信工會的集體力量,那就是任由資方宰割,最後受不了只有悲憤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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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1 00:22

致  各位工會會員

工會會費自108年9月起,改採自會員薪資中自動扣繳,相關公告內容,請點選最新發表的文章「會費自動扣繳公告」。


權益是不會主動給予「睡著」的人,法律也不會積極保障不敢伸張自己權利的人,如果你繼續選擇忍氣吞聲,也不願相信工會的集體力量,那就是任由資方宰割,最後受不了只有悲憤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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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8 22:49

各位會員:
8/28今日早上台中區實施4家個金分行勞檢,本會推派吳理事國清參與會議,提出工會3大訴求意見如下:

1.每日輪值開關門人員,人資需依法公告,並給予申報加班。

2.8/1個金分行連線會議延時事件,違反勞基法第30條及安泰銀行工作規則第29條規定,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且行為未經工會同意,亦未於8/20以前依工會要求給予公告全行並申報加班。(在此之前工會曾3度與人資沈經理確認是否公告全行,她都非常肯定回覆有公告,而實際是收到勞檢通知才於8/22個金公告,並非全行公告)

3.依員工差勤要點第3條第一項規定,出退勤時間為08:45~18:00,未明定各單位中午休息時間,惟僅明訂各體系及總處管理單位中午休息時間12:00~13:30。個金分行從未明訂休息時間,實際分行OTC同仁午餐僅30~45分鐘甚至更短,即立即上工,並未有充分休息時間,長期每天工時皆超過8小時以上,明顯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


權益是不會主動給予「睡著」的人,法律也不會積極保障不敢伸張自己權利的人,如果你繼續選擇忍氣吞聲,也不願相信工會的集體力量,那就是任由資方宰割,最後受不了只有悲憤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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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4 09:28

轉貼國清理事line的po文

今年起參與工會幹部及接下團協會議代表的我,在此有一些感想與大家分享:

1.在未進入工會參與運作前,我跟許多會員有一些同樣的看法,那就是質疑工會看起來怎都沒什麼作為?團協為什麼一直無法簽立完成?

但自從進入工會核心後,發現很多想推動的工作並不是想像中的容易,原因來自於資方至始至終對於工會的存在,視為眼中釘的看法一直未曾消除過。再加上大多數行員本身的不團結,以看戲事不關己身的心態下,讓工會的運作備感無力感!

參與工會會務的人員,說實在是一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一方面參與人員本身也有自己工作崗位要做,一方面要為全體員工們爭取權益,而被公司貼上無形的標籤,且有時候會被一些無情的流言攻擊,說我們只是會拿會費吃喝玩樂的一群!真的很受傷。

其實在我們的員工中,有很多優秀的員工都有能力參與工會會務的推動,但往往顧及不想曝光下,竟而影響自身日後的考績及升遷不敢挺身而出。

試問各位的你(妳)也有同樣的心態嗎?

所以希望大家日後能給參與會務的幹部們多一些支持與鼓勵。尤其是理事長發佈任何訊息時,希望大多一點回應,即使僅僅按個👍圖片,也能讓我們倍感窩心,而更有動力往前推進!

2.對於大家最關心本行日後因合併、併購的問題?很多的同仁對於工會抱有很高的期待,期待工會對於公司賣掉後,如有優退優離方案時,能為員工爭取多少?闢如:2N+越多越好!

但事實上團協內容為何與資方談了6年多而遲遲無法簽定,理事長在前述中已說明了。

所以,對於大家最關心的問題,如要有滿意的結果,到目前為止要靠工會幹部們的單打獨鬥實為不足了,接下來真的需要結合大家的支持與配合,共同團結讓資方感受到大家吶喊聲! 

現在的你(妳)還在看戲嗎?

說真的,可以更靠近我們一點了。


權益是不會主動給予「睡著」的人,法律也不會積極保障不敢伸張自己權利的人,如果你繼續選擇忍氣吞聲,也不願相信工會的集體力量,那就是任由資方宰割,最後受不了只有悲憤離職。

安泰銀行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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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3 23:17

親愛的各位:
今日團協會議在火爆的氣氛下散會了,針對各位最關心的二條協議內容在此向全體會員及員工報告說明:
1.針對近期本行與京城銀合併新聞問題(也是全體員工最最關心的問題),工會態度是以保障各位工作權益為最高原則,本會已擬出最低底線,對於合併、併購案成立前,員工去留權益部分,買賣雙方需與本會協商,但資方堅持只要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即可。再再顯現漠視員工權益態度不變!

2.針對爭取員工優惠存放款部分(員工信貸目前3.5%,優惠存款為3.7425%),本會擬最低底線,優惠存款利率部分至少參考五家金融同業之平均值調整之。但是最後的回應皆以每家銀行的營運狀況不同理由而唐塞之,與資方常嘴巴高喊著,吸引與留任人才的口號背道而馳。這些就是資方常久的秉持態度。

在此告訴各位會員,本行的團協協議內容,因資方一直保持不退讓的態度,以致協商時程至今已6年多了,這已是創業界協商無法達成共識最高記錄了。
在今天工會對資方發出最後通牒,也正式向資方開戰了。
接下來工會將發起一連串的反制與抗爭活動,屆時需要全體會員的支持與配合。
各位安泰人,你(妳)還在期望資方重視大家嗎?只靠工會幹部站在前線作戰的力量是不夠的,需要結合大家團結的力量才足以共同對抗!
不要在沈默了,勇敢站出來吧!
加油!共勉之~


權益是不會主動給予「睡著」的人,法律也不會積極保障不敢伸張自己權利的人,如果你繼續選擇忍氣吞聲,也不願相信工會的集體力量,那就是任由資方宰割,最後受不了只有悲憤離職。

Asdfghj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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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4 12:56
想知道今年年終級距

天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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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16:44

OTC櫃員要休假一直被阻擋不能休!一下那天有人一下那天不准休的

中午吃飯也很少有休息!18:00也是加班加心酸的!

1800下班總工時根本就超過8小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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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7 19:47

勞基法第38條之立法明確載明:勞工特別休假之權利,雇主僅有協商權。(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依最高法院判例見解。

(1)排定休假是否一定要申請休假?(答:不一定要休,資方無權強制勞工於特定日期或期間休假)。
(2)倘若沒有排定日期是否可以休?(答:可以。基於勞資信賴原則,建議依本行休假規定流程,請休1日以上未達3日者,3日前提出申請或連續3日(含)以上者,應於2週前提出申請,以利公司單位人力調度)
(3)單位主管為避免勞工積假,是否可以強制勞工排定休假,就一定要休完?(答:不可以,雇主不得限制勞工特定日期或期間休假,勞工有權拒絕。)

倘有單位主管拒絕或強制勞工休假,逕可向工會或當地地方政府勞動局提出檢舉,勞工不須附任何舉證責任。

勞基法第38條白話文的意思:就是老子(娘)想休假就休假,我只要依公司請假流程提前申請,公司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但我不爽休假公司不能強迫我休假,提醒各位,千萬要記住!勞基法是明確保障勞工的特休假權利,而不是讓雇主來規定或強迫勞工休不休假的權利。

最後,倘有單位主管違反規定,不須提出任何證據,只要用悄悄話向工會提出檢舉。

總統蔡英文表示:勞工要自立自強!捍衛自身權利。

Email:E-Mail URL:URL

暱稱
2017/01/17 19:16
勞基法第71條:
工作規則,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其他有關該事業適用之團體協約 規定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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