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明天要去研究所考試的口試,內心是有麼一點緊張,但更多的是興奮。
這所學校雖然是國立,但還蠻好考的,為了避免讀者來戰學校,我就姑且不提,不過有心人士還是可以對照內文知悉是哪間哪所,但重點是....,我好歹也是個東吳法律系畢業,也曾應屆考上東吳法研所,難免會覺得考上這間研究所的筆試確實有如探囊取物....而且聽說只刷掉了十四個人,總個48個人去考,有三十四個人參加口試.....
興奮的原因,除了可以正大光明的穿上高跟鞋,畫上淡妝(這些都從我跟我老公交往後就從次被嚴禁杜絕)之外,可以用很專業的樣子去上台Presentation,就讓我非常期待。我個人覺得我是喜好舞台,也熱愛舞台,甚至可以為了追求屬於自己的舞台而廢寢忘食。
為此,我自以為是的弄了全英文的簡報,也稍微準備了簡短的英文自我介紹,那天會記得在每一份書面資料上附帶我的名片,就好像一個很愛漂亮的孔雀,會自動開屏讓大家注目觀賞。說來很北七,但我就是這樣的人,高調又驕傲。
要問我追逐的意義為何?我也說不上來,是成就感也好,是自我肯定也罷,就像我對每一個來我公司面試的人說的,只要你決定做一件事,就請做到最好。所以,當我決定要踏入科技業法務,我想當的就不會只是一個小小的法務專員,而是法務長。為了這件事,我可能要唸雙碩士,我也可能能要苦練英文,當然勢必得要花很多銀兩,是投資自己,但說白了就是滿足自己的那股欲望。
我會想要當法務長一直到老死的那天嗎?我不知道。
也想過要跟老公一起開個早餐店,咖啡館,甚至是在台東一個偏僻的小地方開民宿,提早過退休人生。錢,似乎不是最重要追求的東西,老公說我的眼睛都這樣搞壞,這世界上難道還有比視力更昂貴的東西嗎?是的,即使月薪十萬,也換不回我的眼睛,更何況,還沒有那麼多....
現在所做的,也沒有什麼非得要如此不可,只是想要用力的燃燒生命,想想,如果可以這樣充實的活著,也沒有什麼不好。
雖不中,亦不遠矣。
是不是?法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