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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2 10:09:04瀏覽333|回應0|推薦2 | |
菲爾可不可以選擇安樂死?
一年多以來,我固定的到一處仁愛之家做義工。 我不是護士,也不是護工;我不是心理師,也不是文康員。院内所有院友的餵葯打針、洗澡餵食、潔身換衣、咨詢探視、團體活動等等事項皆有他們去照料,我只是到那裏去挨間逐門的與好幾位院友聊天寒暄。
院友們有的是自費來此安度餘生,有的是為社會福利所收容安置的體殘智障人士;在行動方面,大多數的院友是無法像平常人般的可以四處自在行走。 因爲是集中照護,所以除了患有其他病情,以及親友的偶爾探望與伴護時院友才得以離開療養院外出,其它的時間是完全在院裏頭。院裏有一圖書室,書櫃裏大概有四、五百本各式書刊;新的書沒有,但舊書慢慢的翻看,也能打發一些無聊的時間。此外還有一間大禮堂,逢年過節有些團體會來到這兒為安排一些表演或團康活動。
至於平日的生活起居呢?
院内所有的住房分別是兩人間、四人間、或六人間。由於室内的空間有限,每個房間就像一般的醫院病房,院友的私人物件都是置放於床頭小櫃及小衣櫥裏面。衛生間僅有盥洗設備,沒有淋浴設備。每個樓層各有一個大浴室,每星期安排兩天,所有無法自理的院友輪著由護工幫忙洗澡。因爲大家沒有什麽活動,不太出汗,即使是夏天,多少都還可以馬虎過去。 除開一部分無論是眼神或觸摸已完全無法與人溝通之外,目前不良於行的院友狀況多半是因爲糖尿病或是中風症而半身不遂、肢體截除,好一點的還可以使用手杖或助行器,差的就得完全靠輪椅了。有些院友的行動反應遲緩,在有尿意或便意時可能因個人移動不及,或沒有及時表達其意識,致而污穢物會弄髒衣物,並且惹得室内空氣很不好。
由於行動不便,活動量與運動量都不如我們平常人;想當然的,其胃腸蠕動也就顯然會弱了許多。正因爲如此,爲了避免可能因固質食物造成食道及胃腸的不通致而引發其它病症,所以院方提供的食物都是以打成糊泥式的流質為主;而且三頓的進食並不是有間大餐廳讓大家坐到那兒如平常吃飯。他們是每人被安置在樓層的走廊排坐,護工逐一發給每人一個飯碗,内裝一頓的分量。至於食物是什麽菜/肉攪碎拌成的?份量夠不夠?那就沒得再去挑嫌的了。 穿著方面,有的自備換洗衣衫,有的就是靠院方提供。反正在這種環境,沒有多少人會去在意穿著的好壞與美感,只要能夠保護好軀體,不會因爲溫度或各樣意外造成傷害就可以了。冬天時,院方也提供了大外套與長袖棉衫保暖。
簡單的講,雖然談不上舒適,但以整體的水平而言,院方提供的還能稱得上妥當呢! 院方可能由於經費與資源的局限,所以在設備、人力、照護、與生活起居安排各個方面,都有些不足;如此院友的生活品質自然的就不能盡如理想。比之平常人的日子,這兒是多少讓人感到許多的不便、不好、不願。
就在過去一年多的接觸,已經有好多位院友表示他們如今最大的希望便是早早『走掉』! 我除了盡量去鼓勵他們,以及盡量把他們的思維帶出那個套框外,也稍微試著去找出爲什麽?
其實就是品質的因素。 ——除了以上曾提到的食、衣、住、行的四大民生方面,最重要的是空氣中缺乏流動性與流通性。 在那兒,除了工作人員外,每位院友不論是可自己行動與否,大致上的精神狀態都是過一天算一天的態度。生活中已經沒有任何可以刺激他們的了。食衣住行只是有形的物質條件,少了、壞了、臭了…等都是表象,是可以忍過去的。然而,空氣中沒有跳動的氣息,一片的沉悶;周圍的院友,有的可以交談兩句,有的根本不理不睬;湊上去搭訕一句,有意識的跟著哼一聲,沒意識的根本連眼睛都不貶。 加之,每天的24小時,除了吃喝拉撒,臥睡以外,還有超過12小時空在那裏。該如何安排打發呢?
院方沒錢也沒人力可以為院友時時安排活動,唯有靠社會組織與宗教團體到來探訪、鼓動。但對院友而言,所有的外來客人,不管是定期或是不固定的,都是來去一陣風。尤其是一些帶有特定目的來訪組織,還可能刻意以院友為道具,用來凸現該組織的愛心與善心。如此這般,即使安排了,結束了之後,空冷的空氣可能讓人更孤寂。 因爲如此,尤其是對於曾經風光過的人物,如今生活中的規律便是睡、醒、吃,睡、醒、吃,睡、醒、吃,“真正”伴隨的只有『無言的結局』。
廿年前有部電影《Groundhog Day》(【土撥鼠日】)描述了男主角Phil(菲爾)在不知道何故進到了永遠反復於同一個土撥鼠日的狀況:每天晚上入睡,次日為鬧鐘叫醒,卻又是出現同一個土撥鼠日的清晨;城裏的人們興高采烈的迎向節日的活動,周邊所有的人都是活在一個新的『今天』。唯有他卻得面對昨天、前天、大前天、再前天、更前天、……日復一日重覆出現的場景,『今天』繞著身邊發生的每一事件都是重放只是以往每個前一天的畫面,而且每一個畫面會準確到一秒鐘都不差的再出現。可怕的是,在其他人的驚訝與嘆服的眼神中,他卻完全不知道何年何月何日才能這個跳離『今天』,活到明天的時空。 片中的男主角在歷盡無助、失望、害怕、沮喪,還能夠有選擇自殺的機會(雖然在試過各種自殺的方式卻又會回到今天的清晨)。我相信一般的人都會做同樣的決定。但是仁愛之家的院友卻受限於自身的殘疾與行動的約束,他們連這種機會都沒有!
生命,對他們是何其無奈?
身為一個周邊人,我們可以用各樣的勵志言語去嘗試為他們解開心結,用各種的方式去帶動他們的生命力。然而我們不是菲爾,我們走不進他的時空!我們只是單純以爲『土撥鼠日』的每一刻不正是為了熱熱鬧鬧地去舉辦一個預測氣象的時日嗎?
為此,我想起了好幾年前曾經有人討論過安樂死的話題。 安樂死的選擇,區別為主動與被動,以及自願與非自願的兩種狀況。許多的正反爭議都是在於周邊人可否代行非自願的決定。
1984年,荷蘭的皇家醫學會發表了有關安樂死的指引,在十多年後的今天,仍為醫學界所採用。這指引主要有四點: ◎病人一定要是一個神志清醒的成年人。 ◎病人一定要主動地和曾反覆多次要求以安樂死了結其性命。 ◎病人一定要受到無可忍受的痛苦,而且醫學界仍然未有良好的解除痛苦的方法。 ◎在施行安樂死之前,醫生一定要諮詢另一位不參與其事之醫生的意見。
再以澳洲為例。所謂的末期病患權利法承認的「合法意願」是有著非常嚴格的限制的,它至少需符合以下的條件: ◎當事人必須是成人,年滿十八歲。 ◎當事人必須處於疾病末期。 ◎當事人的意願必須在疾病末期當時為之。(換言之,事先預囑的安樂死意願沒有法律效力。) ◎當事人的痛苦必須是緩和醫療都無法除去者。(以現況來說,只有5%的病人無法有效地給予疼痛控制的治療。這個規定排除了病人以自願安樂死作為緩和醫療之外的另一項「自意」選擇的可能性。) ◎當事人必須一再地表達求死意願,並經過精神科醫師及心理醫師的書面認證。
如此,撇開對於此一爭議正反兩方的論點,但就以上兩個國家的定義而言,所有的“菲爾”們都是沒有資格選擇安樂死的。 然而當我們頻頻鼓勵“菲爾”們要正面的把心理放開,去充實自己的人生,爭取生命的意義時,我們是否也該正面的用菲爾的立場去思考這個議題呢?
請再參閲: 「安樂死」的倫理問題 (PDF 檔)
[原文作於:2012/12/16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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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