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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8 15:59:53瀏覽1474|回應0|推薦9 | |
以下是我個人從各網路文章與You Tube影片的資料對賽格威的綜合認識。
價位與客戶 先不去看前篇那些諸元表中列出的數字。第一個為市場所吃驚的卻是它公佈的售價——如此高的價位已然可以媲美一輛陽春的小型汽車了。 在其尚未推出市面時,我與幾位同事閒聊著這個新奇產品,我們一致感覺它的設計將對21世紀的人類文明有著巨大的衝擊;對於其可能的價位,我們曾根據報導中提及的用途與市場目標估計會在美金2000元~3000元之間。我想在一般關心這個產品的民衆心裏應該也是估計此數。因此一旦正式公佈其定價時,真把我們都驚訝地「哇喔!」一聲。
當時若是用此價去買功能可與堪比(或猶勝其一籌)的中價位腳踏車,則一下子可以購買10輛!由於這,使得其在推出之後立刻讓許多極度有興趣的一般大衆卻步。 此一定價造成除了追潮、富金者外,能夠花費巨資前來購買的就只有政府單位、公司行號等。 之後一位原賽格威的代理商透露,實際上此車的目標客戶主要為: 第一類是住在市區,距離上班地點不遠的白領族;他們可以穿著整齊筆挺的西服或套裝上下班,並省去開車和停車的麻煩。 第二類是休閒使用者,只是喜歡兜風找樂子。 第三類是「商務」客戶,包括警察局、保全公司、倉庫,以及佔地較廣的公司。
然而由於同時期漸漸發展出來新式電動腳踏車的性能不輸賽格威,重量也差強人意,外型設計比較時尚,兼具多重功能,隨時停靠方便,最重要的是——價格便宜。因此相形之下,對於這第一類目標客戶的吸引力就被轉移過去。 至於第二類目標客戶群,他們是好奇、玩樂的成分多。除了少數的白領雅痞族(Yuppie)能夠負擔得起之外,一般而言,多數人並沒有那麽大一筆預算去買如此價位之休閒器械。他們如果是興致來了,就去鄰近的賽格威出租站/店臨時租一台,爽個一、兩個小時就夠了。 這樣一來,實際能夠將其引入並展現功能的就只有第三類目標客戶了。據網路影片顯示,在近程的區域巡邏、輕貨的搬移、與『大』公司之内的『人、文來去』等,賽格威還是能夠發揮其特性的。 〖本段文字可以瀏覽You Tub所展示影片比較〗 LAPD Officer on Segway at Los Angeles Airport Police Using Segways For Downtown Patrol
性能 一輛賽格威需要8~10個小時方能充飽電力,而其續航行程只有25~40公里。 由於續航行程受限,它就不可能作爲遠距離行駛的交通工具,只能在都會區內作短程的代步工具(這其實是Dean Kamen在訪問中曾表達過的觀念)。如果再考慮到路上走走停停的情況與保留緊急備用電力,那麽以5~8公里為半徑規劃的行駛範圍是比較實際的。 可是比較上述一輛電動腳踏車只需6小時即可充足電力,其續航行程可達60~80公里。同樣以實際的滿載電力的安全範圍來説,電動腳踏車的行駛半徑可以達到20公里的區域內都不用擔心的。 即若以一般腳踏車來比較,10公里的距離也沒有什麽困難。小子那段時期一到周末就與友人騎個50~70公里,以體力而言,完全可以接受。
賽格威的最高時速可達20公里,比之一般『懶洋洋式』騎行腳踏車,其速度尚可領先;但是只要是稍帶點力踩踏,在一般道路騎著腳踏車保持時速20公里是個很基本的鍛鍊。所以依此性能,賽格威並無法真正地超越腳踏車;而比較電動腳踏車的35~50公里時速,則更遠差一截。所以實際而論,賽格威只是對一般步行者(時速為6公里以下)提供了代步的功能。
至於限重方面,它要求至少要100磅。 一般而言,除非是真的很瘦,否則100磅並不是個大數字。可是放眼現今多數女人都愛當『林妹妹』的年頭,這個數字就成了一個攔繩。若再以台灣的女士們所訂的胖瘦標準,可能有大半的『苗條』淑女就會被擋住了。我也很奇怪:如果乘馭者的身高已然足夠適宜地操作,爲什麽要訂了這麽個重量底限?尤其在某些YouTube的影片中可以看到乘馭者的體重似乎還真的不到此數字。 至於那個全重260磅的上限,我就不多表示了。
功能 「它是個交通工具嗎?」 其實這本是它在市場上最主要的目的。 由於前述的充電時間與速度問題,使得它無法提供單程超過10公里的來回通勤。而以現今的都會—社區結構,10公里以上的距離卻是非常普遍。 加以不同於軍隊要求的靜態『立正』操練是單靠腿力,『玩』這個傢伙則是動態狀況,得要一路使眼力、腰力,和注意到四周環境的變化。如此乘馭者真是像個僵屍般挺直了站立30分鐘後,一定會感到腿痠、腰疼。也就是説:使用者最多也僅能行駛個10公里左右,就得停下伸腰休息。 還好,這個距離與其單程的極限值相當,而且這也是Dean Kamen 原來構想的範圍;只是比較其他等同性質交通工具,「賽格威有任何突出點嗎?」
「它是個運動器械嗎?」 在以下的宣傳影片中,顯示了賽格威可以在鄉野小徑“奔駛”或是在腳踏車道“競速”,甚至在雪地行進的畫面。 可是無論它是表現了何種“運動”方式,除了某些技術嫺熟的乘馭者能夠隨路面技巧地變換立姿外,多數人一路上都只是挺直站著。因此整個時段内除了腦動、眼動、手臂微動外,身體其他部分幾乎都沒在動。 我個人以爲,使用賽格威作運動就如同打麻將——就是腦動、眼動、手動。噢,有一點不同:「可以享受時速10公里以上的速度感。」 〖本段文字可以瀏覽You Tub所展示影片比較〗 Segway x2 i2 new off road tour video, Jumps Snow Stairs FUN!
交通安全 在美國由於考慮到行人安全,賽格威原本被限制只能行駛於標準的快車道上,而不得上人行道(?)。後來經過大力遊説,方有30州通過立法,使得它能在人行道行駛。但是,仍然有些個別地區或城市禁止這樣的使用方式。 在國際間,許多歐洲國家是完全禁止它使用公共道路,或者是諸多設限。 在日本賽格威是被要求必須配備有煞車與頭燈、煞車燈、方向燈等輔助設備才能上路。 簡單地說,賽格威如果在快車道行駛,會擔心被疾駛的多軸車輛撞倒;但是在人行道乘駛,則又會讓路上的行人擔心被撞(尤其是那些高齡、體弱者)。這的確是讓乘駕者、交通安全單位、開車人、行人都會顧慮的問題。
然而在當年 CBS 的《60 minutes》節目中 Dan Rather 對 Dean Kamen 訪問時,卻發現他是完全不擔心這些顧慮! 他表示,賽格威的設計已經注意到在各種路面的操作,他並表示這個產品最主要的目的是引導那些“近距離”(由於性能的因素,我想他指的是5~8公里)駕車通勤者摒棄耗油耗保養的汽車而改用此車代替。他說,「以都會的道路設施而言,賽格威乘馭者是不會有任何安全的顧慮。」 我想他真的沒有注意到:『在人行道上悠哉遊哉慢步時,突然不知是從前方(或後方)竄出一部時速超過10公里的賽格威,那將會發生什麽情況與結果!』——換言之,他只注意到賽格威的乘馭者,而完全不會擔心一般路人的安全。 再者,他也沒有考慮到,如果賽格威頗受市場歡迎,銷路成倍數成長,於是滿街都是這種交通工具晃來晃去。就如同Mr. Kamen前段的期望,近距離的駕車者全都改用賽格威了;那麽這時候,當人行道上被它們都塞滿了——以它的寬幅,只要兩部並行就會佔擋了人行道路面——這時,他對那樣的擁塞場面會有如何地準備? 「是否要求每個地方政府拓寬人行道路面?」或是 「容許賽格威可以使用快車道?」(時速20公里使用快車道?!) 所幸賽格威的銷路還沒有到讓我們須要立刻擔心這種現象的時機。 直接的說,賽格威的行銷只爲了推展其產品,可是並沒有注意到公共交通上的各種狀況與應變處理方法。 〖本段文字可以瀏覽You Tub所展示影片比較〗 Dean Kamen 於2002年11月13日在美國CBS 60分鐘接受Dan Rather採訪的錄影。 Dean Kamen,Part 1使用者:pbrinkhall Dean Kamen, Part 2使用者:pbrinkhall Dean Kamen, Part 3使用者:pbrinkhall
實際操作 賽格威的設計者一再強調,藉由陀螺儀的靈敏感覺和調節,操作者不需要擔心會摔下車,而且也不用擔心互撞的傷害。雖然可能不會是很嚴重的傷害,或是設計者不認爲問題的重要性會有多大的影響;但是連美國前總統小布希的都被摔的場面,這已經表示在設計上一定有些“角落的問題”——譬如緊急刹車——沒有被注意到。 〖本段文字可以瀏覽You Tub所展示影片比較〗 Car Accidents # 35 newcaraccidents Top Segway Fails Compilation Ultimate Segway Crash Compilation Ultimate Fails Compilation 2012 || Best Fails of the Year!使用者:failar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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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説來,賽格威之所以沒有成功的獲得預期的銷售目標,沒有得到社會大衆的歡迎(雖然它曾受到極度的矚目!),其原因包括: 一、期望太高。所謂『捧得高,跌得重』。 由於當初受到媒體的大力介紹與訪問,使得大衆以爲這真是個革命性的改造;人們以後可以不用“走路”了,長程距離:開汽車;短程距離:乘用賽格威! 可是初期的使用者反映卻是:「理想太高,實際操作卻有一『拖拉庫』的問題。」 二、它仍只是一件產品,而不足形成商品。也就是極度偏重於技術層面的設計與發明,卻無法注意到生活上的創意與實用走向。 它在技術上『僅用身體去控制方向與車速』絕對是個革命性的技術發明,但是使用起來卻不夠安全,而且不夠生活創意性。 它本身沒能顯示其特殊的價值所在,也無法造成一種“必須擁有”的需求性。尤其是受到高售價的驚嚇,更使民衆對『擁有意念』的退卻。 三、市場的定位不明。 到底訴求的是那種客戶? 發明者說是短程來回的汽車駕駛人(通勤族);而代銷商卻洋洋列出三種目標客戶——結果最後還是僅能以具有“短距離巡行作業”的單位/公司爲主。 四、各個政府的使用限制太多。 即使美國聯邦政府已准許其使用路邊的人行道,但是爲了實際的交通安全,各地方政府依然訂出一些特別條例限制了賽格威的道路使用。如此的限制也頗具負面影響。可是以公共交通安全而言,在有十足的了解與答案之前,這些限制是絕對必要的。 五、當然,最能影響到其市場的便是:「價位太高」。 根據賽格威生産商表示: 「其之所以價格高,因為内中包含的科技成分比較複雜,包括懸架設計、動力設計、電子力學感應器、濾波器、姿態感應動力分析器、陀螺儀等等。 究其實際製作是跟汽車製造技術差不多。而且由於車體積小,結構反而更爲複雜,所用材料更加精密;如此再加上賽格威前期研發經費投入甚爲龐大,和許多零組件都是特別製作,所以造成其製作成本就已經很貴,也就無法調整其所訂出的售價。」
無論以上的看法是否為實,然而衆所周知的是:迄今,賽格威並沒達到 Dean Kamen 最初立定心願開發此一產品的目的!
〖補充説明〗: 本篇的各項資料與論點均是以美國市場的反映訊息爲主,至於其它地區,包括中國大陸與台灣,則可能因爲生活習慣與政府政策而會得致不同的結論。 在台灣的英倫國際實業有限公司現在經銷『賽格威』的類似產品 —— 本地生産的『銳跑飄移車(Sagway Reabo)』。見: reabo segway 騎乘時須注意事項@ 英倫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根據網路資料顯示,目前台製銳跑飄移車的價格有台幣9.9萬元者,也有15萬元的車型。 『似』賽格威 - 台製“銳跑”飄移車(Reabo) (未完,待續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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