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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4 17:40:50瀏覽1264|回應1|推薦4 | |
對「吉爾吉斯小所羅門的智慧語錄」一文有一則回應,無★言兄提到一個問題: ---見到首例,有個疑問.如何對異教徒傳教?不知聖經裡是否有指示或例子?--- 首先,很有趣的一點,這裡其實有兩件事,但是一般人可能都將他們混為一談。 這兩件事,一件是「傳福音」,另一件是「傳教」。 這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無★言兄提到的是如何「對異教徒傳教」。 但是,在「天山那靈」裡所提到的人、事、物,都是「傳福音」的故事。 好,那麼,「傳福音」跟「傳教」有什麼不同呢? 簡單的說,傳福音是在傳一個「人位」( a person,就是耶穌基督),和這一位為你所做的。 傳教,則是在宣傳一種宗教、教條、信仰,並使人加入其中。 使徒保羅說,他乃是「將基督耶穌那追側不盡的豐富,當作福音傳給外邦人。」 在新約聖經中,「傳福音」是積極正面的詞,凡是基督徒,都受鼓勵傳福音。 如經上所記:“傳福音報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羅馬書十15) . 但是,「傳教」這個詞在新約聖經裡並不是正面積極的用法。 . 「福音」一詞,原文意「好消息」,在新約聖經裡,或用作動詞,或用作名詞,共出現了126 次。 而「傳教」一詞,英文翻譯為 proselyte 在新約只出現了4次。中文譯為「入教」,或「入教的人」。指的是猶太人使外邦人入猶太教。 耶穌在聖經中對這種「傳教」的指責是非常嚴厲的: 假冒為善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叫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成為火坑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現在可以看得出來,「傳福音」跟「傳教」有多大的不同。 我們所做的,是「傳福音」,也就是傳「耶穌基督那追側不盡的豐富」。而這福音,自然是傳給還沒有得到的人。不論他是什麼宗教背景(儒、釋、道、回、猶太、薩蠻、多神、無神…甚至包括「基督教」、「天主教」)只要人還不知道、尚未接受耶穌所為他完成的救恩,我們就傳給他。 我從小在天主教家庭長大,生長在宗教的實行中,卻對神在基督裡的救恩毫無認識,直到有人跟我傳福音,我才知道如何接受神的救恩。 聖經說的一點都不錯,你可以研究宗教,實行宗教,推崇宗教,甚至可以傳教使人入教,同時卻可能錯過神的救恩。 因此,「傳福音」給各種宗教的人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 我們在俄羅斯和中亞,傳的是福音。 小所羅門的父母兄姐和他自己所接受的,是基督和祂的救恩,不是「另一個『較好』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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