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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干發生的事(十八)
2009/10/26 14:13:38瀏覽558|回應1|推薦2

在莫斯科送走了這對母女,地球也繞了半圈了,讓我們回到烏茲別克吧。

我們在塔什干那家餐廳的屋頂陽台上。

我們十三位弟兄,陽台上只有我們。那五位為主入獄的弟兄們,幾位塔什干召會的年輕弟兄,和兩位我不認識的新人,還有茂焜和我。

我們就只有這兩小時,明天一早茂焜就回基輔,我就回莫斯科。

下次什麼時候來?不知道。

要跟弟兄們交通什麼?

談談我們的歷史吧。

談談倪弟兄﹑李弟兄。

沒有時間談他們的事蹟,只談他們職事的進展。

前面幾篇講了幾則故事,從旁來看倪弟兄李弟兄之職事對全球各地的影響。現在需要來講講這職事的內容了。間接也可回答無★言的問題。這可能不如故事好看,但要請大家耐心讀讀,相信會有助益。

倪柝聲弟兄在他的職事中,所恢復的第一項重要真理,是得救的真理。第二項是召會的實行,第三項是基督作生命,第四項是基督的身體。

有關第一項,得救的真理,受到千千萬萬基督徒的接納與珍賞。這本是最基本﹑基要的真理。但是在倪弟兄那個年代,西方的基督教差會雖然差遣許多傳教士來中國傳福音,卻少有人對救恩的真理是清楚的。聖經是說,信而受浸的就必得救。但是那時你若說你已得救,牧師就會說你太驕傲了。我都不敢說我得救了,你這年輕人怎敢如此狂傲?我們信耶穌之後,要好好效法祂,改正我們的品格,等到我們死後,神才根據我們的行為來斷定我們得救沒有。

倪弟兄很清楚的指出,聖經的真理不是這樣。

救恩不僅是一次得著便永不失去,而且我們所得的永遠生命還一直在我們裡面成長並帶領我們。換句話說,我們不是像猴子接受一本「如何作人」準則,來努力操練以求成人,學習不成便前功盡棄;而是先被生為人,有了人的生命,才來順著這生命過人的生活。

就如約翰福音三章三節所記: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重生,就是從神而生,有了神的生命。一切從此開始。

第二項是召會的實行。這一項真理的恢復,在中國基督教界引起了軒然大波。

歐美基督教各差會到中國來傳福音,把主的名和主的話(聖經)帶給中國人,這真是有永世價值的神聖事工。但是,他們卻同時把基督教界最大的難處也帶給了無辜的中國信徒。

那就是分裂。

由於一般基督教界對「召會實行」之真理的無知,他們在分裂中來,也把人帶進分裂中去。聖經是說,所有信徒「都在一個靈裡受浸成為一個身體」(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他們卻有的說,你們受浸之後就是美以美會的成員;有的說,你們受浸了,現在是浸信會的會友;又有的說,是信義會;有的說,不,是長老會;還有循道會﹑衛理會﹑神召會﹑安息日會…(請參閱本部落格「從起初並不是這樣」系列文章)。

面對基督教的亂象,倪弟兄一再回到聖經尋找答案。他「聚會的生活」與「工作的再思」兩書便是探討這方面的問題。簡單的說,基督教界所有各自命名分裂的實行都是不合乎聖經的。信徒們應該撇棄所有造成分裂的因素,放棄任何造成分裂的名稱,只在基督的名裡,在各地作合一的見證。

有不少人看見這一點,便開始脫離差會所建立的各「公會」(英文叫 denomination,指自取名稱的基督徒團體,如「浸信會」﹑「長老會」﹑「安息日會」﹑「信義會」﹑「衛理公會」等等。)結果引起西方傳教士的大恐慌。倪柝聲在基督教界中的不受歡迎,是可想而知的。

基本上,基督教界在歷史傳統以及墮落人性的包袱中,在真理啟示與召會實行上,跟聖經的原意是越行越遠。但是幾百年來基督教就一直是這個分裂的樣子,自己習慣了,世人也習慣了。雖然讀聖經時,常常會讀到像上述「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這種經文,也只能皺皺眉頭,聳聳肩膀,忽略過去。

聖經是這樣說,又有誰作得到呢?

但是問題不會過去。

仍有千萬的信徒,就如兩千年召會歷史中許許多多的無名的殉道者,在他們不甚明白的良心中疑惑地等待著。

等待有人清楚的把聖經中這些真理指出來,

等待他們良心中的陰霾被真理啟示的亮光驅散,

當有人不顧宗教傳統,只照著神的話,單純地向世界指出這些真理時,他們就會全人從心靈深處響應,甚至預備好為這真理付出極大的代價。

這些人就包括了前面幾則故事中的 Benson 弟兄,奧薩馬弟兄,莫斯科那位換房子的母親,還有「阿姆河畔的艾瑪」,克里米亞半島上的安得列弟兄,還有在這陽台上不怕被捉被關的烏茲別克弟兄們…喔,還有茂焜,還有我,還有許許多多我來不及寫出來的,在美洲,在歐洲,在非洲,在澳洲,在台灣,中國的弟兄姊妹們…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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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時代悲劇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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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
2009/10/27 04:03
聖經是說,信而受浸的就必得救。但是那時你若說你已得救,牧師就會說你太驕傲了。我都不敢說我得救了,你這年輕人怎敢如此狂傲?我們信耶穌之後,要好好效法祂,改正我們的品格,等到我們死後,神才根據我們的行為來斷定我們得救沒有。

倪弟兄很清楚的指出,聖經的真理不是這樣。

救恩不僅是一次得著便永不失去,而且我們所得的永遠生命還一直在我們裡面成長並帶領我們。


可是,「必得救」與「已得救」意義有差別.聖經說「信而受浸的就必得救」,這並不表示「信而受浸的則已得救」.牧師之言似未能算錯.

也許又是翻譯的問題.「得救」究竟何義?也許對這詞的見解不同,則會衍生不同的訓釋.

另外一點,當耶穌再臨時,不是要審判嗎?要審判什麼呢?這與「信而受浸的就必得救」是否互有衝突?


這些問題對你而言,大概是「小學程度」;對非教徒而言則是百思莫解.一再發問,幸勿見怪.
David Chang(dvchang76) 於 2009-10-27 08:20 回覆:

「信而受浸就必得救」是對還沒有信而受浸的人說的,若他聽了,就信了,也受浸了,他就可以說,「根據聖經的話,我信了,也受浸了,所以我得救了。」因此,聖經在記述使徒時期的召會生活時,有這樣的記載:「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和他們加在一起。」這意思是,那些人都是「已經得救」的。

你的問題非常寶貴,正如你所說,這是一個非常基本的問題,但是答得出來,或者說答得完整的人恐怕不多。這也是倪柝聲職事真理恢復第一階段之所以震撼人心的原因。對於「得救」這個問題,我們就到「回應與回覆」來談吧。

謝謝你一再細心並用心地閱讀這部落格的記事,並提出許多寶貴的問題,這對我是非常大的鼓勵。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