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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菲勞就夠了嗎?
2013/05/13 14:11:27瀏覽2456|回應18|推薦37

從民進黨的陳菊擔任勞委會主委之後台灣的外勞政策只有一句話能形容就是「有需要的人沒資格申請,有門路的人方法一堆」。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大明星、名人、補教名師明明不符申請規定,卻能申請到外勞看護,做的卻不是看護的工作,譬如清理愛犬的狗毛等等。但家裡有重症親人需要照護,卻礙於巴氏量表的嚴苛規定而無法如願。很多人只好轉而求助仲介聘僱非法外勞,外勞的工作條件跟雇主的權益都沒有保障。最近這幾年更是越來越離譜,大家要是走進早餐店、自助餐店、小吃攤、麵店、甚至上菜市場買菜,為你服務的已經不是台灣人,而是操著菲律賓腔國語或台語的菲律賓人。這些外勞,到底是怎麼申請的?

 

現在在台灣合法的菲籍勞工大概有87千人,但這絕不是真實的在台菲勞數字。因為菲律賓勞工的逃跑率極高,除了台灣雇主虐待外勞是很大原因之外,菲勞也有逾期居留打工的誘因。所以雖然合法的菲勞有八萬多人,但非法居留打工的菲勞恐怕也有一兩萬人,甚至更高。非法居留打工的菲律賓勞工,不但影響台灣本地的就業市場,更會造成治安及社會問題。難道政府不應該嚴肅以對嗎?

 

這次菲律賓漁政船開槍射殺我漁民的事件,馬政府若是要以停止菲勞來台作為報復手段,相信大家都會支持。但也請馬政府必須重視在台非法居留打工的菲勞數量暴增的現象,既然要凍結菲勞,更應該立即著手清除非法滯台的菲籍勞工。目前在台非法打工的菲勞,因為已經熟悉台灣環境,多會在菲勞聚集的場所販售生活必需品,如電話卡、上網卡及雜貨等等。如果真的要抓,只要假日在菲勞聚集的教堂附近擴大臨檢,版主可以保證抓得到人!若是以凍結菲勞為主,嚴抓非法菲勞為輔,才能真正讓菲律賓政府感受到壓力!進而真正重視台灣的聲音。另外主權爭議也絕對不能示弱,該護漁該派兵更不能做幾天樣子,而是要持續進行。另外也該嚴正警告漁民不可越界捕魚,免遭不測。如此多管齊下,才有可能不讓同樣的事件重演!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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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7618242
 引用者清單(1)  
2013/05/17 10:44 【不平則鳴】 制裁手段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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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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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嚷嚷只是凸顯自己無計可施而已
2013/05/18 03:26

版主:

既然叫做"重疊"

就表示大家各說各話

============

沒錯,當菲律賓公務船上的人落到台灣手中時再指控對方"不確定故意的過失殺人"還來的及,在那之前繼續嚷嚷只是凸顯自己無計可施而已。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8 13:53 回覆:

這種牽涉主權爭議的時候

我認為不嚷嚷不行

但是嚷的內容要經過縝密思考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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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國
2013/05/17 11:50

版主:

已經回復過別的網友,台灣用"故意殺人"來訴求,在兩國重疊的經濟海域是行不通的!

但是用"不確定故意"的過失殺人則能成立!

======================

"在兩國重疊的經濟海域"....... 使用哪一國的法律?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7 17:33 回覆:

既然叫做"重疊"

就表示大家各說各話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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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台灣民眾太有國際觀,還是一點也沒有?
2013/05/17 11:15

版主:

大陸要怎麼跟南韓交涉, 是他們的事!

============

的確是別國的事,不過如果別國都沒提這是違反國際海洋法規,包括坐在聯合國安理會和主席台的人,只有台灣提這是犯罪,是台灣民眾太有國際觀,還是一點也沒有?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7 11:39 回覆:

已經回復過別的網友,台灣用"故意殺人"來訴求,在兩國重疊的經濟海域是行不通的!

但是用"不確定故意"的過失殺人則能成立!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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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個中國大陸的漁民被南韓海岸巡邏隊射殺
2013/05/17 06:09

b8412061:

除了對方領土12海浬內是領海不得進入外其他只要是在台灣經濟海域內通通可以去

對方開槍射殺就是犯罪

===============

去年一個中國大陸的漁民被南韓海岸巡邏隊射殺,想必北京告訴首爾"72小時青瓦台沒道歉我就去和北朝鮮聯合核子導彈軍事操演了。"

http://gcaptain.com/chinese-fisherman-stabbed-death/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7 11:12 回覆:

大陸要怎麼跟南韓交涉, 是他們的事!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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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5 14:30

版主:
就算在暫定執法線以外, 就算違法捕魚!
漁民也罪不致死!


認同,所以我支持政府祭出制裁措施。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5 14:33 回覆:
謝謝,下一篇已發,對此觀點有更清楚說明!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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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5 08:56

版主:

現在已經確定沒有在暫定執法線以外
我們應該更強硬一些


希望屏檢沒有搞烏龍。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5 14:03 回覆:

就算在暫定執法線以外, 就算違法捕魚!

漁民也罪不致死!


玩偶遊戲-羽山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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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關於暫定執法線
2013/05/14 23:55

聽說暫定執法線這東西是我們自己訂的

既非國際法規定也不是兩國之間的協定

而我們和菲律賓沒有任何明文協定

因此只適用國際法

除了對方領土12海浬內是領海不得進入外其他只要是在台灣經濟海域內通通可以去

對方開槍射殺就是犯罪

ps.只是聽說

因為我最近剛好在段考不方便花時間查證

這方面就請版主代勞了

謝謝


歡迎光臨異想天開的數學小城!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5 00:14 回覆:

的確是我們自己訂的!

我方宣稱的經濟海域到呂宋島, 同樣菲律賓方面宣稱的經濟海域也涵蓋整個巴士海峽

所以基本上出了領海就是重疊區域!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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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檢:廣大興28號未越界捕魚
2013/05/14 18:55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896699.shtml

偵辦屏東縣琉球籍廣大興28號漁船洪石成案的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15日下午表示,漁船航行記錄器已完成解讀,初步判斷漁船未越界捕魚,由於菲國迄今未公布漁監船錄影帶,為避免我底細全曝光,暫時不公布漁船案發衝突點。

另檢方將派出3位檢察官赴菲國調查海監船指揮官及開槍官兵,其開機的動機及武器、觀看海監船錄影帶。檢方要求菲國如果不讓涉案官兵到台灣接受司法裁判,至少也要依該國法律對相關官兵判處徒刑。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4 19:58 回覆:

現在已經確定沒有在暫定執法線以外

我們應該更強硬一些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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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撈過界 匯罰金後可獲釋 2013/05/14 15:15:00
2013/05/14 15:43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4日電)漁業署今天說,高雄籍延繩釣漁船「正昌發2號」今天在日本海域撈過界遭日方取締,已匯罰金,稍晚將獲釋,目前人船平安。

「正昌發2號」漁船今天凌晨在沖繩(琉球)竹富島海域進行捕撈作業,遭日本水產廳所屬巡邏船取締,孫姓船長被捕。

漁業署表示,被捕的孫姓船長坦承「撈過界」,中午已將罰金由台灣匯到日本,稍晚將可獲釋,目前人船平安。

「正昌發2號」凌晨作業海域是在沒爭議性海域,遭日方逮捕,船東付罰金後,人船稍晚將獲釋,案情單純。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5140034-1.aspx

小浪兄說“自己必須守法絕不可越界捕魚”,丹尼爾兄說“漁民違法捕魚就不該要求國家保護,或是被抓了怪政府不救援”,對照這條新聞,真令人感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4 17:45 回覆:

一點都沒錯!

像這種種況, 也就別期望政府幫忙, 自己乖乖付罰金!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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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雙方都說了百分之百的實話
2013/05/14 14:05

版主:

但是菲國不應開槍殺人,還狡辯只開一槍?!

菲國應該召開記者會告訴全世界,現在有哪一種槍可以開一槍就在漁船上打出57個彈孔?

============

我在另一個部落格http://blog.udn.com/sjwang2/7604705 2013/05/12 09:52貼過的發言:

如前述,菲國海岸防衛隊真的要趕盡殺絕的話,今天不會有一艘廣大興28號停在台灣,大概也不會有一個生還者。

......

我不認為雙方都說了百分之百的實話。 如果今天廣大興28去那邊不是去捕魚而有別的交易,遇上黑吃黑或其他談判破裂意外,這是一個讓雙方都不說實話的可能。 這句話無意對死者不敬,重點是我不認為雙方說了百分之百實話,而這個劇情是解釋雙方都不說實話的可能之一。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4 17:44 回覆:

不能否認有這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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