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主權只有要或不要,沒有和平!
2013/05/10 15:06:04瀏覽8740|回應68|推薦57

版主必須很沉痛的說台灣人真的是一個很賤很讓人瞧不起的民族當別的殖民地國家視被殖民為奇恥大辱一心想雪恥的時候台灣的總統卻是以曾經身為被殖民國家的皇民而自豪滿口殖民帝國的語言還沾沾自喜當別人不惜將軍隊投射到半個地球以外作戰也要捍衛自己的主權時台灣卻是把釣魚台的領土拱手讓給日本還以總統之尊說釣魚台是日本領土當大陸都知道要派船艦巡視釣魚台來主張主權台灣卻為了跟日本的漁業談判拿到本來就屬於自己的好處而沾沾自喜結果實質上退出了釣魚台的十二浬領海主權爭議

 

一個國家,自己的漁民在自己宣稱的經濟海域裡作業,結果被鄰國的政府船隻開槍打死,我們的國軍不但沒有馬上進入高度備戰,將軍隊開到人家門口要求交出兇手,七年前漁民被殺,陳水扁政府上下忙著貪汙洗錢,所以默不作聲,現在的馬政府也只會打打嘴砲,喊喊那些狗屁的「和平倡議」,早就被鄰國看破手腳!結果菲律賓的反應也是在意料之中,「承認開槍,只同情不道歉」?台灣人不覺得丟臉嗎?

 

七年前的兇手,至今仍沒有一句道歉,台灣人又怎可能期待這次會有任何改變?如果是殺了自己國民,就算派間諜潛入對方國家將兇手綁架回來受審都應該做!人家知道你敢報復,以後才不敢亂開槍!台灣要是敢派軍艦或海巡署艦艇在我們的經濟海域抓菲律賓漁船,只要敢逃就開槍!就算打死了我們也只需要表示「同情但不道歉」,就算公務船也照打不誤,以後版主就不相信菲律賓或越南還敢再來!

 

沒有甚麼主權爭議不用付出代價,要主權,沒有甚麼「談判」,更不需要「倡議」,只有拳頭比人大,只有派兵出去打,以後才有上談判桌的資格!說甚麼和平自制,都是狗屁!

 

養兵千日,用於一時,總統跟國防部長該好想想,我們養這些兵是要打仗的,不是拿來吃小蜜蜂賣的零食的!

 

 

PS: 即日起本部落格對於用網名作商業性廣告推薦文章者將一律列入黑名單處理!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7607237
 引用者清單(2)  
2013/05/12 22:39 【不平則鳴】 保護漁民, 驅逐海盜, 才是好政府!
2013/05/12 03:48 【不平則鳴】 對付菲律賓的海盜行為, 需要派噴射機!

 回應文章 頁/共 7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Mazinger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不必太情緒化
2013/05/16 13:27

殺人是不對 但蓄意殺人與執法誤殺處理方法不同

誤殺是不需對"執法"本身道歉 給予的是慰問金

蓄意殺人就必須面對司法 給予賠償

你希望菲如何完善的解決? 目前看到的做法 菲是走誤殺 (派人說同情 給慰問金 卻不道歉)

但我國的走法是要走是"菲"蓄意殺人的路線 ,

要控蓄意殺人? 就要必須拿出證據(法治國家都有的觀念, 台灣不是民粹治國). 且大陸 美國的官方說法也都要菲儘快調查 給一個交代(連大陸官方說法都只說殺人是野蠻行為 但也是要菲趕快調查 不直接跳到"結論". 台灣的做法 是如何?

聯合其實會有一兩篇說出實話

"台灣政府不論是無心或有意,很快借力使力;一方面集反菲民氣一致對外,再利用美、中在區域利益的矛盾,企圖一舉將同樣延宕多年難解的台菲漁權協定端上檯面"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898047.shtml

現在大多數媒體都相當情緒化, 炒熱對菲要如何, 但相當小部份報導"火種"這事件是如何發生 動機是什麼 為什麼會如此 漁民口供是什麼 經濟海域說法與實際執法上的不一致在那, 只強調人死了. 要是太過情緒化 到時"火"可不是三言兩語就滅的了的.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6 17:12 回覆:

故意殺人很難成立,除非我們能拿到當時錄影來證明!

但是"不確定故意"的過失殺人是會成立的!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5/16 09:15

版主:
只要不是領海
菲律賓殺人就是不對


這還是依據海洋法吧。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6 12:55 回覆:
無論根據誰的海洋法都一樣吧?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5/15 17:42

版主:
我國並非聯合國會員,沒有義務遵守聯合國公約!


不能這樣說。

因為如此一來,我們就沒有立場譴責菲違反國際海洋法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5 19:25 回覆:

只要不是領海

菲律賓殺人就是不對

這點跟海洋法無關

今天台灣人要是膽敢進到別人12浬領海去捕魚,要是被抓被殺那也是活該

您看出差別了嗎?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5/14 17:33

路人Juno:
你是說中華民國軍人違反國際海洋法規已經好幾十年了?


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這應該算是中國內戰的問題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5 14:06 回覆:
我國並非聯合國會員,沒有義務遵守聯合國公約!

Mazinger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真相不重要
2013/05/14 16:01

我個人目前看過很多報導與資料後還是傾向於是執法過當事件 開槍的原因在於要迫使漁船停止
因為假使真的要開槍殺人 動機是什麼? 對菲有什麼好處?

開了幾槍? 死者身上有幾顆子彈?
要殺人的話 那引擎與油箱等 就不用打了
要殺人 直接往漁民身上打不就可以?

但不能否認的 可由此事凝聚國內向心力
也可能可由此事迫使其他國家遵重我國 遵重我國漁民權益 進而簽定漁權等 對內又可對執政黨在其他方面的不順利進行焦點轉移 對在野先喊也可加深對選民的印象增加支持率 中共喊更可加深對台灣用心的印象可獲好感
也許也因如此 媒體報導一面倒 對於用詞都相當精心設計

事實的真相 反而並不是那麼講究與追求了,(第一時間沒太多關注是在那發生的且漁民最原使的說法 但大幅報導菲把人打死了 要負責要不就出兵) 且模糊的焦點加上利用民粹(凝聚向心力) 也許不是真相 但對目前台灣來說 卻是最對的選擇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5 14:05 回覆:
的確如此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中華民國錢好多呀!
2013/05/14 13:57

版主:

樓下陳律師已經回答過了! 

那位陳律師上次和我討論堪薩斯辦事處劉珊珊案。  他堅持維也納公約說大使館的廚子僕役都有外交豁免權,我說沒這回事,後來他惱羞成怒送了我進他的黑名單。  你相信他對國際關係的看法嗎?

http://blog.udn.com/goorugle/5887913

中華民國軍人在外島開槍驅離大陸漁民已經好幾十年了!

這是新聞嗎?

你是說中華民國軍人違反國際海洋法規已經好幾十年了?

那就多派海巡艦護漁, 後面跟海軍護海巡

反正海軍也缺訓練,正好去保衛南海

免得南海主權被李登輝跟陳水扁糟蹋得差不多了!
 
中華民國錢好多呀!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895447.shtml

二,艦艇最高時速約四十節(我國大型海巡艦只有廿至卅節),時速約七十公里,即使海巡署接到通知後立即出發,也很難及時趕到現場,長期停在執法線附近也不大實際。大型艦艇編隊出海巡航成本也非常高,一天須耗數百萬元,戰機巡航成本更高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5 14:04 回覆:

國際海洋法?

我們是聯合國會員國嗎?如果不是,我們有何義務遵守聯合國公約?


滅絕民進黨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5/13 22:08
我深信主權更領土都是靠拳頭大小來決定,美國絕不可干涉台灣,若干涉只會做最後決定與中國簽軍事互助,讓美國亞太陣線門戶大開,迫使美國放棄台灣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4 00:34 回覆:
沒有鐵拳,何來主權?

襄樊散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有内贼,难有主权尊严
2013/05/13 13:54
菲律宾和台独一样,崇拜坚定长期屠杀的殖民者。杀到底,他们就服了。如今,菲国政界不时自豪“与美国的特殊关系”。这是菲律宾令人轻视之处。

美国利益:维持反中战线最重要。
但是奇怪,同样反中战线,南韩为什么可以强硬对日本争小岛?中华民国就不行?因为中华民国内部有叛贼——台独挟持中华民国只能反中、疯狂准备拿美国武器杀自己人,其他都不能。别的仆从看台湾这幅呆瓜样,台独使台湾成为三等仆从。

三等仆从苦战一等半仆从。
调查就是哄台湾玩的。菲律宾是美国北约以外的重要同盟国,其三军与海岸防卫队通信早已美军规格——随时实时录音。需要等到14日才调查真相吗?真相早已有人知道。明摆着在拖时间编故事。
美国希望台湾和菲律宾谈,谈出另一个类似钓鱼台渔权那样,默认南海某些地方主权不属于中华民国。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3 14:10 回覆:

謝謝


舒塵軒客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就算事發地點尚未確認
2013/05/13 11:09

就算事發地點尚未確認

但是從事發時間和通報時間隔了3個多小時來看

我合理懷疑事發地點一定在暫定執法線外

而且當事人也十分清楚

才要在確定開回暫定執法線以內才通報

 

菲律賓公務人員一定有執法過當之處

但是疑似越界捕撈的當事人

如果不坦然告知台灣當局所有真相

(倒不一定要透漏給媒體知道)

屆時如果真的訴諸國際

台灣不一定能討回公道...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3 12:12 回覆:

我還是強調,越界捕撈跟開槍殺人是兩回事!

要怎麼討公道,就要看政府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樓下的
2013/05/13 08:04

你搞錯了,這連官樣文章,場面道歉也不如。

不過可由此訊息研判,版主希望的菲律賓趕快派漁政船或軍艦出來! 看看誰的機槍或炮比較厲害的場面,出現機率應該不高。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5-13 12:13 回覆:

趁此機會,好好把滯留台灣的非法外勞一舉清除乾淨就好!

頁/共 7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