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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6:55:15瀏覽596|回應3|推薦11 | |
重罪羈押中的阿扁為了不讓這禮拜的政壇人事大搬風,讓支持者忘記去聲援,日昨透過扁辦接受蘋果日報的專訪。阿扁在專訪中提到,吳淑珍為了阿扁坐輪椅,所以阿扁為了吳淑珍坐黑牢是應該的。看到這篇專訪,個人心中的疑惑實在無法平息。或許板上的網友學識淵博,可以一解筆者的疑惑。 眾所周知,中華民國的法律,好像沒有可以代替別人坐牢的這條規定。不管那牢房的顏色是黑是白或是彩色,既然無罪何須坐牢?阿扁強調「為妻子坐黑牢」就法律上而言,只有一個可能,就是「為妻頂罪」。如果阿扁情操如此高尚,願意為阿珍頂罪,法官是否該好好檢視一下阿扁的證詞,是否真如其所說。如果真是為妻頂替,法官是否該還阿扁清白?並賠償其冤獄損失呢? 可是問題又來了,既然阿扁說是「為妻子坐黑牢」,那不就表示,阿扁認為阿珍有罪,只不過是由阿扁「代為服刑」?那麼,到底阿珍所犯的罪為何?須要讓阿扁以一國之尊,寧願忍受各種屈辱,也要替阿珍坐牢?莫非,阿珍犯的罪太重了嗎? 更何況阿珍身體不佳,依監獄行刑法就算判刑也可能不用服刑。既然不用服刑,陳水扁又何須為了吳淑珍那無法執行的刑期,代替她入獄呢? 這家人不但洗錢方式讓民眾及檢方眼花撩亂,難以窺其堂奧。連羈押坐牢都有這麼多複雜的邏輯,真是令人佩服到五體投地。 阿扁與阿珍,到底誰犯罪?誰有罪?誰頂罪?誰無罪?麻煩你們要不要先討論一下?明天就要一審判決了,你講這些,是要給法官聽,還是給你的粉絲聽呢? 至少,我聽了,有點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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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