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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8 13:44:51瀏覽1762|回應0|推薦0 | ||||||||||||||||||||||||||||||||||||||||||||||||||||||||||||||||||||||||||||||||
依據美國海底及高壓氧學會UHMS(Undersea and Hyperbaric Medical Society)所認定的適應症(高壓氧治療在這些疾病是治療的首要選擇,或是適當必要的輔助治療)如下:
1. 減壓症或潛水伕症(Decompression Sickness)。 2. 氣體栓塞(Air or Gas Embolism)。 3. 一氧化碳中毒或合併氰化物中毒(Carbon Monoxide Poisoning and Smoke Inhalation; Carbon Monoxide Complicated by Cyanide Poisoning)。 4. 氣性壞疽(Clostridial Myonecrosis; Gas Gangrene)。 5. 壞死性軟組織感染(Necrotizing Soft Tissue Infections-Subcutaneous Tissue, Muscle, Fascia)。 6. 復發性骨髓炎(Refractory Osteomyelitis)。 7. 放射性組織傷害;放射性骨壞死(Radiation Tissue Damage; Osteoradionecrosis)。 8. 壓碎傷、腔膣症候群和急性創傷性缺血傷害(Crush Injury, Compartment Syndrome, and Other Acute Traumatic Ischemias)。 9. 困難癒合的皮、瓣移植(Skin Grafts and Flaps; Compromised)。 10. 特殊狀況的大量失血和貧血(Exceptional Blood Loss; Anemia)。 11. 困難癒合的問題傷口(Unhealed Problem Wounds)。 12. 急性燒灼傷(Thermal Burns)。 13. 顱內膿腫(Intracranial Abscess)。 14.突發性耳聾(Sudden deafness) 15.中心視網膜動脈梗塞(Central retinal artery embolism)(歐洲海底及高壓氧學會之適應症) 高壓氧協同主流治療有一定的療效,尚需進一步探索。 1.自閉症 (Autism) 2..氣喘(Asthma) 3..貝氏麻痺 (Bell's palsy) 4.腦部損傷(Brain injury) 5.腦性麻痺 (Cerebral Palsy) 6..憂鬱症(Depression) 7.心臟疾病(Heart disease) 8..肝炎(Hepatitis) 9..偏頭痛(Migraine) 10.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 11.帕金森氏症(Parkinson's Disease) 12.脊椎損傷(Spinal injury) 13.運動傷害 (Sport's injury) 14.腦血管疾病(cerebral vascular disease) 15.麻痺性腸梗阻(Ileus) 16.耳性眩暈綜合徵(Meniere's syndrome)。 17.周圍血管疾病(脈管炎、雷諾病、閉塞性動脈硬化症)(peripheral vascular disease) 一)全民健保支付高壓氧治療之適應症如下,其中燒燙傷及慢性復發性骨髓炎等項目是必須事前申請: 健保給付之高壓氧治療適應症 需事前申請經核准後健保給付之高壓氧治療適應症 . 潛水病(減壓病)或急性氣栓塞症 . 慢性復發性骨髓炎 . 一氧化碳中毒(氰化物及氣體中毒) . 急性燒灼傷、二至三度燒傷,表面積介於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九十 . 氣壞疽病 . 肢體壓傷伴有創傷性缺血33呎90分 . 放射性組織壞死 . 肢體壓傷伴有創傷性缺血50呎120分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高壓氧治療診療項目相關資訊,請上健保局全球資訊網∕檔案下載∕4.全民健康保險支付標準∕支付標準壓縮檔∕第二部第二章第六節∕查詢第三項高壓氧治療。 (二)以高壓氧為輔助治療之項目: 下列情況因臨床上已有其他治療方式,以高壓氧治療僅屬輔助性,其療效尚在臨床研究階段國內研究報告不足,尚難以評估整體醫療費用之經濟性,如病人選擇以高壓氧治療,則必須自費接受治療。 1.糖尿病足潰瘍 2.視網膜中心動脈阻塞 3.急性周邊動脈阻塞危象皮瓣移植 4.腦中風 5.放線菌感染症 6.突發性耳聾 7.氰化物中毒 三)高壓氧使用於美容方面目前尚無臨床研究報告: 高壓氧治療在上述適應症適用範圍以外的使用,如美容,目前並無臨床研究報告可供參考;非但不是歐美先進國家所規範之適應症,安全性也未曾嚴格評估,亦非衛生署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核定之適應症範圍,因此建議民眾勿輕易嘗試。 高壓氧的另類適應症 -現在一些美國高壓氧治療中心也提供以下高壓氧服務與治療: • 去除或中和體內毒素。 • 提高腦細胞的氧濃度而活化腦細胞。 • 使身體細胞得以充分利用養分而活化體細胞。 • 強化免疫系統。 • 幫助睡眠障礙。 • 提升精力及身體耐受度。 • 緩解肌肉及肌腱的張力,可舒緩神經緊張,減輕壓力及身體疼痛。 • 增加身體循環及代謝,可使脂肪細胞數目減少。 • 增加呼吸容積量。 • 降低生理活動所須之能量閥值。 上述這些高壓氧治療之機轉很難有實證醫學證據,而且,人類細胞的活動及老化涉及更多的層面,所以,目前高壓氧的成效難以確認。
我們列舉「健保給付提供高壓氧治療項目」以及美國醫療保險公司 Aetna 最新 (2013) 核定 - 認為使用高壓氧必要之醫療項目 (medically necessary) 。 您的主治醫師會依您的治療品質與需求,提出建議或指示。 治療機轉: 提高對厭氧性細菌之抵抗力 提高白血球吞噬力以控制感染 去活化或抑制毒素分泌 製造膠原蛋白以加速傷口癒合 使血管收縮減少水腫幫助消腫 促進肉芽組織生長新生血管作用 高壓氧治療副作用: 高濃度氧氣會使腦神經興奮性,可能引發會全身抽搐現象(氧中毒),但不會影響腦部正常放電情形。 有慢性肺部疾病之病患,可能因為壓力變化而造成氣胸,必要時需插胸管治療。
案例 牛柯琪主任舉案例指出, 1)一名五十四歲的戴姓男子,因瞬間跌倒腦出血緊急入院 ,經診斷為大腦前連交通支血管瘤破裂出血及有水腦(腦室腹腔引流),臨床症狀是行動遲緩,記憶喪失,對外界反應差,無法正確回答問題,表情呆滯,躁動無法控制,經高壓氧治療五十次,患者神智逐漸恢復,行動靈活度大幅增加,四肢變柔軟,認知狀況復良好。 2)另名六十五歲王姓婦人,因多發性腦梗塞(腦核磁共振)、大腦功能退化(腦電波檢查),導致患者無法言語、四肢僵硬、失智、下肢癱瘓、表情呆滯,且快速退化,對外失去聯絡,無法進食。經施以高壓氧治療五十六次,從治療第四天開始神智逐漸清醒,四肢變柔軟,開始言語,與人交談及進食。患者自九十三年起,每年接受高壓氧治療十至十五次,迄今八年病情維持現況,未再發生明顯的退化。如果在發病六小時內,接受高壓氧治療,約有百分之六十至八十的病人可恢復生活能力,而越年輕、梗塞區域越小、越早接受治療的人,效果越好,但氣胸、癌症(新聞、網站)、懷孕或罹患流感(新聞、網站)的病人,不適合使用高壓氧,否則可能出現嚴重後遺症。 3.sudden deafness突發性耳聾 高壓氧的治療雖然美國食品葯物管理局尚未認可用來治療突發性耳聾,但是有鑑於許多文獻傾向他在治療方面有正面助益,所以高壓氧在治療上仍然具有輔助的角色。一般來說,年輕的(<60) font="">效果較佳、早點做比較好(最好2周內,最晚3個月內)、中重度(60分貝)聽損比輕度聽損有效。目前各醫院做法略有不同,一般來說做5-7次。接受高壓氧治療的患者5%會有鼻竇或耳朵氣壓傷,17%會有耳壓不平衡引起的不舒服。 至於前面的類固醇加高壓氧合併治療約80%有效,較單獨用類固醇的70%高,看起來合併治療好像比較有效,但是其實這樣的差別並沒有達到統計上的意義,只能說加上高壓氧的治療可能比較有效而已。 治療前評估: 治療前注意事項: 請先會診耳鼻喉科檢測歐氏管平衡功能。 安排照胸部X光檢查排除氣胸及慢性肺病。 治療前傷口評估換藥拍照。 請病人勿擦髮油、定型液、化妝品及乳液。 請病人更換衣服,勿穿著人造纖維或尼龍織物,以免產生靜電而造成火災。 勿攜帶火柴、香煙、手機、打火機及助聽器等危險物品入艙以避免引起爆炸。 活動假牙及隱形眼鏡要移除。 禁服碳酸飲料(如汽水或啤酒),以免空氣膨脹造成胃腸不適。 抽煙的病患需嚴格禁煙,因尼古丁會造成抽筋(氧中毒)的危險及影響高壓氧的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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