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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5 12:46:15瀏覽7518|回應6|推薦40 | |
[電影「BBS鄉民的正義」劇照 只要有人丟石頭,網路鄉民就會跟著丟] 這幾天因為藝人自殺而延燒的網路霸凌議題,昨天終於燒到「台語天后」江蕙身上。因為江蕙一句「台灣言論太自由」,就在網路大站PTT被鄉民痛罵「其實江蕙是外省人」、「滾回中國」,江蕙的臉書專頁也因為遭到網路鄉民攻擊被迫關閉。能夠把著名台語歌手江蕙,扣上帶有族群歧視意涵的「外省人」高帽子,鄉民的網路霸凌行為真是堪比文革紅衛兵! 面對網路霸凌,絕不只是「不要理他們」、「神經粗一點就好」就好。固然作為名人,成名的代價就是要受到公眾議論甚至抹黑。然而網路上的鄉民作風,經過社群的散播、擴大之後,很容易讓人產生「言語暴力是理所當然」甚至「肢體暴力也是人多就有理」的錯覺,進而影響到現實世界。去年學運期間,鄉民包圍警察局、嗆聲要求警察局長「下跪道歉」,放話恐嚇「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等惡劣行徑,比起大陸文革時期「紅小將」的戴高帽批鬥,也相差無幾了。
[大陸文革批鬥 「紅小將」叫你下跪就下跪,毫無人權尊嚴] [文革期間,紅衛兵任意佔領政府機關,到處張貼大字報]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學運期間政府的不作為,鼓勵了霸凌的風氣,以致上演「鄉民撂人包圍警察局嗆警察」的鬧劇] [學運期間,鄉民對分局長嗆聲「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直接恐嚇威脅員警人身安全,卻未受法律制裁,這樣的社會有正義嗎?] 如今網路上還有很多人主張網路霸凌是「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的前提是以不侵害他人為限,如果言論侵害到他人的正當權益,發言者就必須負起言論責任。但網路的匿名性,卻給予很多霸凌者不必負言論責任的「免死金牌」。無論在網路上再怎麼謾罵、造謠、汙衊,都很難實際受到法律制裁。網友多半還會以「有錢人被幹譙活該」、「權貴/貴婦被罵剛好」的方式自我正當化,甚至透過網路進行「鄉民批鬥」、「全民公審」。 可是這種「鄉民的正義」真的代表正義嗎?例如唱了一輩子台語歌的本土歌后江蕙,只因為反對網路霸凌,就被罵成「外省人」、要她「滾回中國去」。這樣明顯撕裂族群、泛政治化的「網路公審」,難道能說是江蕙「活該」?那麼其他被鄉民極盡人身汙衊、醜化的公眾人物,就真的應該受到這樣的批鬥嗎?鄉民一向喜歡主張自己是社會的受害者,來把肆意加害他人的霸凌行為合理化。但這就好像主張「因為我家有人被殺,所以我上街胡亂砍人也該無罪」一樣荒謬可笑。更何況真正的社會弱勢,根本不會有閒工夫上網、上BBS。許多低收入族群甚至買不起智慧型手機,遑論上網發洩情緒。 說穿了,霸凌就只是一種「因為我們人多,所以不管如何辱罵他人、不管如何扭曲事實、不管如何低級,都是我們說了算」的惡童心態。明明是惡行惡狀,就因為「大家都在一起做」而能假裝成「正義」。比如知名BBS網站PTT的「噓文」設計,就是給大家「一人一顆石頭」,只要看人不爽,不需要任何正當理由就能跟大家一起扔石頭。丟石頭的人不管有理沒理,完全可以用「我是跟大家一起扔的」來逃避責任、欺騙自己的良心。這種鼓勵網路霸凌的設計,就是霸凌風氣的起因之一。 [電影「BBS鄉民的正義」劇照 電影情節已經成為現實,如果鄉民不再擁有自律反省能力,那麼劇中的Happy Ending也將淪為神話] [這幾年來除了江蕙,還有許多藝人、公眾人物、政治人物遭到鄉民惡意醜化、攻訐] [電視名嘴可以因為言論不當挨告,但法律很難追究網路鄉民踐踏、霸凌他人的惡劣言論] 這些鄉民透過網路霸凌,把人欺負死了還要說人「抗壓性太低」。或者轉移焦點,牽拖電視名嘴、媒體「帶壞風氣」。但是名嘴、媒體人任意公開汙衊他人有可能會挨告,比如最近因為「三億男」事件被郭董提告的周玉蔻。鄉民卻躲在螢幕後面,不用擔心法律責任問題。而且只要有心人在背後操弄,鄉民的石頭就可以砸向任何人,甚至進一步把言語、肢體暴力帶進現實。這種「網路言論免責權」是到了台灣社會該檢討的時候了。 今天台灣發生的事情,正如聖經上「擲石砸罪人」的故事一樣。不同的是江蕙出來呼籲停止網路霸凌,反而被鄉民丟更多石頭。隊長有一位朋友就無奈地說:恐怕即使是耶穌本人,到了今天的台灣,也一樣會被石頭砸死! ▼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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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