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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4 12:34:13瀏覽1388|回應4|推薦5 | |
我一直在等民進黨的十年政綱,尤其蔡主席宣佈參選新北市後,我更要看這十年政綱到底生不生的出來,以此來評定蔡主席的政治格局,到底是政客,還是政治家。 鬆了一口氣,雖然慢了點,但總算看到點樣子了。他率先挑戰台灣的族群議題,這其實在她的「建國一百年,流亡六十年」新書發表會,就已經率直地觸碰這敏感的議題了。我也曾在「蔡英文的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的說法之評論」一文中大膽預測這決不是擦槍走火的單一事件,而是為其十年政綱作個暖場。果然,「十年政綱」的「多元族群篇」是生出來了,其內容主旨承接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老實說,沒有太多新意。 但,在國內目前這種藍綠對決的混沌氣氛中,卻如暮鼓晨鐘般點醒國人,台灣身處險峻的國際情勢中,內部的團結將是生死存亡的最重要關鍵。她不僅再一次對國人宣示民進黨對族群問題的既有立場,更是要告訴黨內同胞,民進黨的族群立場將要超越從前,從以前強調本省族群該有的權利與自覺,轉型到強調島內各族群的和平共存,與彼此互重。 有人告訴我,她文章寫得好看,但民進黨執政這八年作得卻不是這麼回事呀? 不管是地方型的政治人物甚或當朝的的阿扁總統,老是說一些挑動族群仇恨的話呀! 我想告訴這些人兩個觀點, 第一,就算一個黨的目標再美好,總會有一些「逆流」,政治人物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作的一些行為,並不能因此否定黨的價值,白紙黑字寫成的黨綱,包括台灣前途決議文,這才是一個黨的信念,期間或許有沉淪,但只要是一個有反省力的政黨,終會找為自己正確的方向。我認為,十年政綱的多元族群篇就是民進黨黨內反省的「順流」。 第二,若一個族群長期遭受不公不義的壓迫與對待,當她們好不容易獲得稍微公平的政治權力時,他們對之前壓迫他們的族群或政權,難免產生一些過激的言論與想法,這些並不可取,卻是赤裸裸的人性。外省族群若多一些同理心,本省族群這些偏執的心態,似乎不再那麼不可思議與可恨。 只是,隨著社會巨輪的轉動,這些偏執的言論與思考應該慢慢被收斂,就像猶太人不能老是仇恨著日爾曼人,縱然有再多的委屈,日子總是要過下去,當社會公益與轉型正義慢慢成功之際,本省族群不應該再對外省族群及國民黨政權抱著那麼多的仇恨與怨懟,因為,他們終究是我們的同胞呀! 特別是面對當前詭譎的國際局勢,更需要全國同胞上下一心,共同面對這些挑戰。所以,佔台灣多數的本省族群,是時候以更自信的心,來真心接納外省族群與原諒國民黨政權了。 因為,他們是我們的同胞,因為,國民黨政權也透過多次的全民選舉,從一個外來政權轉化成一個在地的政黨了。是不是就別再互相仇視了! 就讓我們趁著蔡主席這政綱發表之際,一起找回台灣內部多元與融合,互相尊重的新移民精神。 不過,當民進黨要求本省族群要尊重外省族群、原住民、與其他各國新移民之際,我也要明確告訴台灣一些同胞,過去的錯誤可以原諒,但不應該被遺忘,過去國民黨政權一些贓害本省族群的政策或思考,不能繼續下去,也不可視為理所當然。就在綠營對自己的族群路線要求進步的同時,國民黨本身也要在相關議題上深自檢討。唯有轉型正義更為深化,唯有所有因為族群不同而產生的不公平都被修正後,這社會才能擁有真正的族群和諧。 請不要污名化所有要求族群平等的聲音為挑起族群仇恨,更不能再以這所謂的中華文化為台灣內部唯一的文化。所有的文化,所有的信仰,所有的語言,所有的聲音,都應該在台灣被聽見,被尊重。 附上民進黨的十年政綱的多元族群篇,請參考。 「十年政綱」的「多元族群篇」(初稿) 壹、趨勢與挑戰 台灣作為多族群國家,族群課題反映了族群歷史的複雜性和多樣性,包括歷史遺留並層累的原漢關係課題、閩客關係課題,及戰後威權統治壓制本土文化所導致的省籍疏離 與國族認同課題。加上人口失衡與經濟結構變遷所導致的外配及外勞等新移民課題,當前族群議題已非「四大族群」的概念所能化約。 本 黨自創黨以來,致力揭櫫民主、本土、多元的文化價值,挑戰國民黨單一文化霸權的族群壓迫體制,從地方執政到中央執政,率先推動母語教育、教科書本土化,並 建立個別族群的政策架構與行政體系。在原住民族政策方面,我們從在野時期推動行政院原民會之成立,到執政後設立原住民族電視台,推動「準國與國的新夥伴關 係」,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並提出原住民族自治法等重大法案;在客家政策方面,成立行政院客委會,設立客家電視台及三大國立大學之客家學院,充實客家文化 基礎設施,也開創了客家文化回歸主流的新論述。這些努力從根本上改造了台灣族群文化政策,確立了從一元到多元的新典範。 但 族群政策的核心,並非在於對少數或弱勢族群之施惠,也絕不應淪為選舉中的肉桶加碼戰。過去的族群政策關注特定族群的弱勢特質及處境,資源集中於提供特殊支 持體系或保護措施,其重要性雖不可或缺,但也忽略一個重要事實,即少數/弱勢族群所面臨的問題並非自己所創造,而是因其被迫生存在多數/優勢族群的文化價值和標準當中。 族群議題的過去與未來仍是多元而複雜。如何能在個別族群的資源支持和發展之外,打開族群間的友善與互動空間,透過共同參與主流的建構,確保族群間的平等與共存共榮,並豐富本土文化的內涵與論述,將是未來台灣社會自我挑戰的課題。 貳、核心理念 單一族群的封閉體系,在台灣並不存在;族群之間的互動、文化之間的碰撞,才是歷史與社會的常態。族群政策應是「多元而對話」及「多樣而交流」,讓族群文化彼此成為支持和發展的力量。多元一體,才能建構文化上健康而能創新的公民社會。 未來的族群政策,應以「族群關係政策」來重新定位,在此定位中,多數/優勢族群必須扮演族群關係的反省者和參與者,避免將個別族群特殊化進而邊緣化,並進一 步創造出各族群積極互動、相互成長的可能性。社會面對台灣各族群因複雜的歷史因素,導致背負各自不同的歷史記憶和國家認同,更必須以最大的誠意與寬容來相 互接納,才能期待最後的和解與合諧。 參、政策主張 一、建立跨族群的公共領域:應在社會各領域積極建立跨族群互動的空間與可能性。公部門應以公共資源建立母語無障礙環境,並進一步鼓勵廣電頻道經營者提供國民在一般的文化傳播環境中即能 獲得或展現文化多樣性;應支持各族群藝文創造活動得以進入主流文化空間,參與各種文化對話,促成內在多元的新主流文化之形成。 二、賦予各族群語言「國家語言」的地位:視言語權為文化公民權,尊重跨文化的表現形式,立法確認台灣各族群語言做為「國家語言」之地位,不因通行語政策之推行,而壓抑公民在生活中使用族群母語的權利。現行之「國語」和「台語」等措詞在官方場合,都必須以此原則重新定義和使用。 三、提升國民及公教人員之跨文化素養:國民的跨文化素養是族群關係積極和諧的基礎。政府應積極支持人民、並要求公教人員發展其跨文化素養,培養對其他族群文化之認識與涵養,使其具備跨出自我文化本位的尊重與同理心。 四、推動多族群觀點的施政:許 多政策表面上似乎無特定族群意涵,但卻預設了主要人口族群之文化標準或價值,而其他少數弱勢或非主要族群只能被迫適應。如母系社會之原住民族必須接受漢人 父系社會為基礎之民法,阿美族之年齡階級會所制度被漢人學校及兵役制度摧毀,社會役成為原住民族部落對都市的人力資源反向補貼,客家之祖塔文化違反殯葬條 例等等,均屬此現象。因此必須採取「族群主流化」觀點,使族群問題意識全面進入行政、司法、立法的各部門,才能更有效促進平等和諧。 五、翻轉結構性歧視:基於實踐族群平等的價值目標,政府應檢視社會、文化、政治、經濟等各領域中,是否不合理地呈現特定族群的顯著弱勢,並提出適當之政策或立法對策,以避免弱勢循環或結構性壓迫。基於此一需要,應建立必要的族群統計,以掌握族群正義的實際狀況。 六、落實原住民族自治:原 住民族自治權並非特權,而應被視為殖民者進入原住民族的生活空間後,以尊重、互惠、合作的態度,與原住民族平等共存的制度。原住民族之自治權已受到聯合國 「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及我國「原住民族基本法」的保障,為符合世界潮流之公民基本權利項目,政府應積極規劃各種必要的周邊制度變革、資源配置及相關過渡程 序;而原住民族自殖民時代以來,呈現民族發展限制或集中於特定社會階層或職業領域之現象,亦應深入檢討並因應,期能朝向多元健全的發展方向。 七、無歧視的新移民友善政策:在 安全的國境管理前提下,確立海洋國家「開放主體性」的新移民政策,肯定新移民承載的母國文化是豐富台灣文化的重要資源,不僅提供其適應主流社會、認同台灣 國家之支持措施,更應積極協助新移民以其母國文化參與台灣多元文化創造活動,鼓勵新移民子女傳承母語文,使新台灣之子成為台灣與世界多元接軌互動的橋樑。 採取無歧視的新移民政策,保障跨國婚姻配偶及其子女的教育、就業、健康、社區參與等權利,並強化其家庭支持體系,促進新移民的文化適應與社會認同。 八、重建多族群觀點的國家紀念、象徵體系及歷史記憶:國 家歷史的記述、詮釋,應從承認台灣最早主人的原住民族歷史記憶為起點,並兼顧多族群觀點,更應以轉型正義角度,促進各族群間的對話,重建多族群文化共享的 國家記憶。國家紀念日、紀念地點或空間、紀念事物、紀念營造物,及各種國家象徵、儀式、場合等,均應具備多族群、多文化視角,而非以單一族群立場為核心。 原住民族在其傳統節慶,應適用例假日相關規定;戰後中國大陸移民不應再被視為外來他者,大移民的歷史記憶及紀念體系應建立為台灣國家記憶的重要內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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