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血糕被英國媒體評為「全球最怪食物」榜首,最近,豬血糕又被美國農業部下令禁止販賣。此新聞見報,又引起台灣民眾一片譁然,認為是文化歧視。事實上講「文化歧視」太嚴重,正確說應該是「文化差異」。
西方的三大宗教: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對豬肉都很敏感;尤其是猶太教與伊斯蘭教,根本是禁止食用豬肉的。表面原因是聖經規定的,如舊約申命記
十四章「在走獸中,分蹄成兩蹄趾又反芻的,如羊,你們都可以吃。至於豬,因為牠分蹄卻不反芻,對你們不潔淨。牠們的肉,你們不可吃…」但真正原因,是地理
環境所造成的排斥。
豬隻是種排泄物很多的牲畜,由於中東地區水源不足,因此,豬隻糞便無法被沖刷乾淨,容易造成人類被細菌感染而生病(人類的感冒就是被豬傳染的)。而
早期沒有醫學知識,中東人不明白為什麼養豬的家庭容易生病死亡,而牧羊的家庭卻平安無事,於是中東人便認為豬是邪惡的動物,對牠產生強烈的厭惡。後來,當
猶太教興起後,便直接在聖經(舊約)裡規定猶太人不得吃豬肉。而同樣是猶太人的耶穌所傳播的基督宗教,與更晚興起的中東的伊斯蘭教也同樣規定禁止吃豬肉。
這便是西方三大宗教排斥豬肉的背後原因。
而歐洲在北方蠻人南侵羅馬帝國,也改信基督後,「禁吃豬肉」這件事便成為新的基督徒抗拒之事,因為日耳曼地區水源充沛,養豬不會形成汙染,豬肉長久
以來是日耳曼人重要的食物(如德國的培根、豬腳)。如果改信基督宗教卻不能吃豬肉,那麼會造成新教徒的反抗。於是羅馬教會便以新約聖經中的一句「基督要彼
得吃了不潔淨之物」為理由,認定基督徒也是可以吃豬肉的,因此這個禁忌就這樣解開了,歐洲的基督徒便不忌諱豬肉。但,教會仍認為動物的血象徵耶穌的血,所
以基督徒依然不吃豬血(及內臟)。長久下來,豬血與內臟在西方人心中,便成為心理障礙的食物;這也是西餐只使用雞高湯,不使用豬高湯的原因。
而我們華人正巧相反,中國長江以南水源豐沛,養豬同樣不會傳染疾病,所以華人(尤其是華南地區的人)可以說是被豬養大的。加上人口眾多,食物不足,
所以連豬內臟、豬血都被我們當做珍饈來食用。也因此當我們聽到那美味可口的豬血糕被西方人認定「最怪」的食物時,心中必然非常不能接受,甚至認為這是文化
歧視,但這其實真正原因是「文化差異」所導致。如同「龍」在華人心目中是神聖的動物,但在西洋人眼中卻是邪惡的動物一樣。這不需要憤怒或反彈,只要理解原
因便可釋懷。